“除犯有罪行等待交付罚款者外,不得拘留任何人或施以镣铐枷锁,债务人应以物品而不以人身作为借款之抵押品。”根据所学知识判断,该材料最有可能出自( )
A.雅典,梭伦改革颁布的“解负令” |
B.秦国,商鞅变法的法令 |
C.罗马,废除债务奴隶法案 |
D.法国,伏尔泰的《社会契约论》 |
恩格斯指出“在罗马法中,凡是中世纪后期的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的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了现成的了。”他旨在强调罗马法
A.体系的完整性和内容的丰富性 | B.具有永恒性和普遍适用性 |
C.代表法学最高成就具有超前性 | D.适用商品交换有持久生命力 |
《十二铜表法》中规定:“出卖的物品纵经交付,非在买受人付清价款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出卖人的要求后,其所有权并不移转。在木料和建筑物已分离,或作葡萄架的柱子已从地中拔出后,则原所有人有权取回。”上述规定体现了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B.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C.买卖双方关系紧张 | D.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激烈 |
古罗马的市政官规定:上市的奴隶须用牌子写明各奴隶的国籍、性别、年龄、技能和有无疾病等,并挂在胸前,事后如发现有出入,允许买主请求减价或解陈契约。此规定体现了罗马法的主要现实意义是( )
A.协调罗马公民间的关系 | B.维护奴隶主的经济利益 |
C.保护奴隶的正常交易 | D.适应商品经济的客观需要 |
《十二铜表法》规定,借贷的固定年息最高为8.33%,给予无力还债的债务人以30天的“宽限时间”,监禁时不能使其挨饿以及在“市集”期间,可将债务人带至广场,允许别人赎取。这些规定最能体现其( )
A.有习惯法痕迹 | B.维护贵族利益 |
C.保护私有财产 | D.保护平民利益 |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曾经说:“环顾我们国家中的其他部分,你会发现一切都依照规则和法律的规定而运转。”这句话反映出当时罗马社会( )
A.人人精通法律 | B.法律适用于所有人 |
C.法律至上的原则 | D.统治阶级没有特权 |
比利时罗马法专家里维埃说:“罗马法是世界性的普通法,不仅是哪一个国家的法。”中国有学者认为:“说罗马法是世界性的普通法,说罗马法征服了世界,当然并不十分确切”。关于罗马法对后世影响的确切说法应该是( )
A.影响近代欧美国家并波及世界 |
B.覆盖到被罗马帝国征服的国家 |
C.波及了罗马帝国周边的邻国 |
D.渗透到罗马共和国的各个角落 |
在罗马共和国末期,法院判决的执行不容许当事人自力处理,而必须由原告在判决宣告三十日后,带同被告到庭,向法官提出“执行判决”的申请。这时,如被告对判决提出异议,法官还须当作为异议之诉重新提交法庭审理,而不许原告直接用拘押式程序强制被告执行。这体现了诉讼中的( )
A.公力救济原则 | B.不告不理原则 |
C.形式主义原则 | D.公开审判原则 |
公元前3世纪以后,罗马人的扩张活动使版图不断增大,奴隶制经济迅速发展,各种矛盾接踵而来。为了强化管理,处理罗马人与异邦人、异邦人与异邦人之间的争讼案件,随后诞生了( )
A.《十二铜表法》 | B.《自然法》 | C.万民法 | D.公民法 |
关于《十二铜表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这部法律文献是由梭伦颁布的
B.它适用于罗马帝国境内的所有人
C 它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D.它促使雅典的民主政治进入“黄金时期”
诗人爱伦坡曾说“光荣属于希腊,伟大属于罗马”。古代罗马国家的最伟大之处在于( )
A.民主政治的发达 | B.哲学思想的深奥 |
C.建筑风格的独特 | D.法律体系的缜密 |
恩格斯曾说:“如果认为希腊人和野蛮人、自由民和奴隶、公民和被保护民、罗马的公民和罗马的臣民(指广义而言),都可以要求平等的政治地位,那么这在古代人看来必定是发了疯。”这段材料认为古希腊罗马的相对政治平等只能实现于( )
A.贵族与平民之间 | B.希腊人与罗马人之间 |
C.公民与外邦人之间 | D.自由民与非自由民之间 |
罗马法规定: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法官审判应重证据等。这些规定后来成为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下列各项中,符合上述规定的是
A.法庭立案与否皆取决于案情 |
B.被告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罪 |
C.被告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
D.证据是法官判案的唯一依据 |
罗马帝国瓦解了,但罗马人却把他们的文明留给了欧洲人。这主要是指
A.给予自由民和奴隶以公民权利 |
B.揭露和批判了私有制的罪恶 |
C.是近现代西方法律的先驱 |
D.建立了相对民主的政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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