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共和国早期,祭司们为了永远垄断法律的解释权,常常把法律的“奥秘”处记载成册,藏于密室。公元前304年,罗马官员弗拉维乌斯首度公布了民事诉讼程序。这一官员的做法( )
A.开始限制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 | B.使罗马公民法发展为万民法 |
C.维护了罗马全体居民的合法权益 | D.有利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如下观念
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C.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 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德国文学家歌德说,罗马法"如同潜入水下的一只鸭子,虽然一次次将自己隐藏于波光水影之下,但却从来没有消失,而且总是一次次抖擞精神更加饱满地重新出现",对此的正确理解应是,罗马法( )
A. |
是近代欧洲大陆国家法律的基础 |
B. |
为欧洲近代社会确立了行为规范 |
C. |
所维护的民主制度历史影响深远 |
D. |
不断地改变了欧洲历史发展方向 |
罗马实行一种“保护人制度”,保护人可以替被告发言,反驳控告人提出的指控,这里的“保护人”实际上是今天哪种角色的雏形
A.律师 | B.陪审法庭成员 |
C.法官 | D.公诉人 |
在克里斯提尼执政时期,每年举行特别公民大会,投票决定民主威胁者的命运。如果某人的得票超过6000,他将被判流放国外10年,但家人不受牵连,本人在10年后恢复公民权,这种民主方式的依据是( )
A.《十二铜表法》 | B.陶片放逐法 |
C.雅 典公民法 | D.公民大会法 |
在平民的强烈要求下,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该法体现了罗马人的
A.公平理念 | B.尚武精神 |
C.仁政意识 | D.法治精神 |
英国著名法律史学家梅囚(1822—1888)说:“我找不出任何理由,为什么罗马法律会优于印度法律,假使不是有‘自然法’理论给了它一种与众不同的优秀典型”。梅因意在强调
A.罗马法优于其他国家的法律 | B.罗马法受到了自然法精神的影响 |
C.罗马法的产生发展与众不同 | D.公民法、万民法与自然法源远流长 |
“对于受压制的平民来说,它不仅在书面上给予他们以安全感,而且全面保障他们反对贵族法官在刑事判决方面滥用职权。”此评价针对的是( )
A.《十二铜表法》 | B.《民法大全》 |
C.《权利法案》 | D.《拿破仑法典》 |
《罗马法》规定,对无主物实行“先占制度(谁先发现谁占有)”,但同时又规定“委弃物的原物主须有抛弃该物的意思和事实,故如漂流物、遗失物、沉没物,其所有人并无委弃之意思,均不能先占”。由此判断罗马法
A.法律规定存在形式主义 | B.主旨在于鼓励人们开拓进取 |
C.注重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 D.倡导拾金不昧的精神和理念 |
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和贵族展开了长达两个世纪的斗争,斗争的成就主要体现为其间所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恩格斯曾评论说:"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这一长期斗争的结果是( )
A. |
贵族的特权被取消 |
B. |
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
C. |
公民与贵族法律上平等 |
D. |
自由民获得相同的权利 |
罗马法学说为英国《权利法案》、美国1787年宪法和法国《民法典》等法律奠定了理论基础。据此推断,罗马法与近代欧美国家法律都( )
A.体现三权分立的原则B.保障多党轮流执政
C.维护议会至上的权力D.蕴含人文主义精神
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这反映了( )
A.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B.贵族的利益得到维护 |
C.平民的利益得到维护 | D.帝国的稳定得到保障 |
公元61年,罗马市政官谢恭都斯为家中奴隶所杀。元老院将死者家中400名奴隶全部处死,这引起罗马城居民的骚动。元老院的这一判决
A.带有习惯法的色彩 | B.激化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
C.表明成文法亟待制定 | D.激化了被征服民族的矛盾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而永恒的。罗马的法律和雅典的法律并不会不同,今天的法律和明天的法律也不会不同。法是一种自然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和非正义的标准。
——西塞罗
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故顺情性则弟兄争矣,化礼义则让乎国人矣。
——荀子
材料二 唐代统治者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以礼入法”,然后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中华法系以自己独特的风采影响着亚洲与其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荀子和西塞罗关于法律的认识有什么不同?
(2)综合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比较罗马法系和《唐律疏议》代表的中华法系的区别。
(3)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立法司法更多地借鉴了罗马法而不是中华法系,根据所学,说明原因。
试题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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