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窃取耕地的庄稼……如为适婚人,则处死以祭谷神;如为未适婚人,则由长官酌情鞭打,并处以赔偿双倍于损害的罚金。”这一规定实质上说明《十二铜表法》( )
A.保护私有财产 | B.是一部野蛮的习惯法 |
C.内容相当广泛 | D.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
伴随着国家疆域的渐次扩张,罗马法也经历了历史的演进。下图所示疆域的历史时期,罗马实施的法律是( )
A.《十二铜表法》 | B.公民法 |
C.万民法 | D.习惯法 |
“用法律保护个人权利,明确所有权归属,这些正是自由交易和市场形成的前提。也许正基于此,很多学者才把发明公司的荣耀归于罗马人,而真正公司时代的到来是在人被进一步解放之后。”这段材料主要说明( )
A.罗马法具有一定的经济功能 |
B.罗马法的进步性和时代的局限性 |
C.罗马法导致了自由市场的形成 |
D.罗马法维护了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性 |
恩格斯指出“在罗马法中,凡是中世纪后期的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的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了现成的了。”他旨在强调罗马法( )
A.体系的完整性和内容的丰富性 |
B.具有永恒性和普遍适用性 |
C.代表法学最高成就具有超前性 |
D.适用商品交换有持久生命力 |
历史学家萧功秦在《儒家文化的困境》中说:“把古代中国、环地中海诸文明古国与岛国日本的文化传播模式进行横向比较是颇有意义的。”其中,古代希腊罗马文明的文化传播模式是( )
A.单向性辐射 | B.由内向外辐射 |
C.多向交汇型 | D.由外向内选择吸附型 |
根据罗马的习惯和法律,代表共和国权力与尊严的元老贵族不得从事包括航运与金融在内的商业活动。共和末年,元老们常常通过亲属参与商业活动,同时,大量经商致富的“新人”也进入了元老院。政治权力便从各种不同的渠道,被引进到流通领域中去。这里论述的是( )
A.商品经济发展对罗马产生双重影响 |
B.罗马法具有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 |
C.元老院职能发生了重大改变 |
D.公民法比万民法更灵活实用 |
有同学在学习了《罗马人的法律》后,整理了一份学习笔记。其中错误的有( )
① 按产生先后排序是“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
②《十二铜表法》的颁布体现了平民的作用
③ 随着对外扩张,外邦人自动获得了公民权,万民法体系形成
④ 自然法是一种法律观念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③ | D.②④ |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规定:“不法砍伐他人树木的,每棵处25亚士的罚金。”有一天某人的葡萄蔓被砍了,告到法官那里。法官因他告的是葡萄蔓被砍,而不是树,就不予受理。此案例主要体现《十二铜表法》带有( )
A.习惯法的特征 | B.公民法的特征 |
C.万民法的特征 | D.自然法的特征 |
有的学者认为,“罗马国家与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社会妥协的结果,而不是任何一方暴力无条件地强加于对方的命令。”这突出反映在( )
A.智者学派的形成 |
B.《十二铜表法》的制定和颁布 |
C.《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完成 |
D.苏格拉底服从法庭判决被处死 |
西汉大臣贾谊曾上奏,“君之宠臣虽或有过,刑戮之罪不加其身”,得到文帝的认可。而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认为如果让恶人逃脱罪责,“就会挖空社会安全的基石,扼杀正义”。由此可见( )
A.罗马法更强调公平和正义 |
B.中国人法律意识淡薄 |
C.罗马法维护社会各阶级的利益 |
D.罗马法对中国古代法律影响深远 |
《十二铜表法》第五表规定: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第七表规定: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以上材料最能说明( )
A.罗马法对贵族利益的维护 |
B.罗马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
C.罗马法规定了人际关系的方方面面 |
D.平民的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维护 |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如下观念:
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C.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 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之所以说《十二铜表法》是平民的胜利,主要是因为( )
A.这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 |
B.规定了极为严厉的债务奴隶制 |
C.法律内容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 |
D.按律量刑,限制了贵族随意解释法律的特权 |
古罗马《民法大全》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这反映了古罗马民法
A.注重证据 | B.主张重罪轻罚 |
C.纵容犯罪 | D.维护贵族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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