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铜表法》规定,凡涉及公民的生死问题时,需要执政官主持的人民大会(元老院)作出决定;凡属科处罚金一类的犯罪,就交由平民团体审判。这表明罗马法( )
A.崇尚秩序和平衡 | B.量刑程序不统一 |
C.平民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 D.受伸缩性的影响 |
《十二铜表法》规定:“利息不得超过一分,超过的,处高利贷者四倍于超过额的罚金”,“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三十日的法定宽限期”。此规定最能说明该法律( )
A.保护贵族的既得利益 |
B.对平民利益具有一定的保护 |
C.不允许高利贷的存在 |
D.是一部成文法典 |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写道:“罗马的立法者,又规定被定罪的人的财产应受到尊重,为防止财产被人民没收。”“罗马法律规定,除了最重大的叛逆罪外,不得没收财产。”其用意在于说明( )
A.财产不能被没收 |
B.犯叛逆罪则必被没收财产 |
C.古罗马法重视保护财产权 |
D.没有财产权就没有自由,财产权是自由的基础 |
“烧毁房屋或堆放在房屋附近的谷物堆的,如属故意,则捆绑而鞭打之,然后将其烧死;如为过失,则责令赔偿损失,如无力赔偿,则从轻处罚。”《十二铜表法》的上述规定集中体现了罗马法
A.考虑周全,甄别案件性质 |
B.宽容忍让,代表弱势群体 |
C.叙述详细,内容庞杂繁琐 |
D.司法不公,保护强者、富人 |
西塞罗在其《论共和国》中阐述道:“国家的精神目的就是维护正义,物质目的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国家是人民为了正义和保护私有财产,通过协议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这种法治观表现在《十二铜表法》中,最为确切的认识是
A.“私法”之外自由民平等 |
B.废除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 |
C.野蛮的习惯法荡然无存 |
D.体现了一定的奴隶制民主 |
据文献记载,在古代罗马,一些外邦人假装使自己沦为罗马公民的奴隶,再由该公民通过合法的手段解放后,获得被释奴身份。进而取得罗马公民资格。材料现象
A.表明奴隶的社会地位高于外邦人 |
B.反映了罗马公民经常释放奴隶 |
C.说明公民资格是移民罗马的前 |
D.体现了罗马公民法的社会影响 |
公元前五世纪时,罗马的法律还是习惯法,它的解释权操在贵族法官手里,平民经过长期的斗争, 于公元前449年逼使贵族成立十人委员会制定和公布了成文法。因这个文法刻在十二块牌子(铜表)上而称为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在于( )
A.维护罗马帝国的统治 |
B.更好地调整社会关系 |
C.严格依法办事 |
D.维护平民的利益 |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曾说:“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下列说法可以体现“第三次征服”的是( )
A.在罗马征服扩张的过程中罗马法所起的作用最大 |
B.《民法大全》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成文法 |
C.罗马法使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使平民的利益得到保护 |
D.罗马法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序言中写道:“皇帝的威严、光荣不但依靠兵器,而且须用法律来巩固。这样,无论在战时或平时,总是可以将国家治理得很好。”材料体现的本质是( )
A.皇帝的权力来源于法律 | B.罗马法律维护奴隶主的统治 |
C.法律可以消除社会矛盾 | D.罗马人法制意识比较浓 |
罗马法中有部法律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同态复仇法、氏族继承与遗嘱等,它在一定程度上对贵族的专横和滥用权力作了限制。这部法律是( )
A.《十二铜表法》 | B.公民法 |
C.万民法 | D.《民法大全》 |
比利时罗马法专家里维埃说: “罗马法是世界性的普通法,不仅是那一个国家的法。”中国有学者认为:“说罗马法是世界性的普通法,说罗马法征服了世界,当然并不十分确切”。关于罗马法对后世影响的确切说法应该是( )
A.渗透到罗马共和国的各个角落 |
B.覆盖到被罗马帝国征服的国家 |
C.波及到了罗马帝国周边的邻国 |
D.影响近代欧美国家并波及世界 |
在罗马法司法体系中,万民法是比较成熟和发达的部分,也是后期罗马法的基本内容。之所以说“万民法是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是因为它( )
A.通用于世界各地 |
B.适用于罗马帝国的公民 |
C.包含了罗马帝国的全部法律文献 |
D.适用于罗马帝国境内一切自由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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