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自然法为人神共有,人类既然是自然创造的,被赋予了正确的理性,也赋予了正确的法律”。“它不会在罗马立下一条规矩,在雅典定下另一条。它更不会今天立下一条规矩,明天另立一条。”“并非所有的法律都是好的、善的。判断一个法律的好与坏,或者说判断一个法律是否是真正的法律,并非看其是否是以元老院的决议抑或是以人民大会的决议形式通过的法律。”
——西塞罗《论共和国》
材料二 “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契约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它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
——《法国民法典》
材料三 追溯中国宪政史,往往要寻至清末立宪。1908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并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1912年3月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昙花一现的《临时约法》与其后接二连三的立宪丑剧和骗局,使得近代中国宪政的命运始终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苗连营《宪政文明体系里的“中国色彩”》
(1)根据材料一分析西塞罗阐述的自然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法国民法典》是如何体现自然法原则的。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宪政道路曲折发展的原因。
法制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阅读下列材料,请回答: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材料二 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其他权利。汉文帝接受贾谊的“儒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汉律规定,对普通人犯随时逮捕,对有贵族官僚身份的人犯,如需要逮捕的,必须先奏请皇帝批准,逮捕后不加刑具,以示宽容。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
——据李小兵《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整理
材料三 公元前3世纪左右,平民在法律上已取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开始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到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予一般臣民以公民权。帝国初期罗马法学家们讲的“平等”,不仅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平等,而且也是建立在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平等。古希腊多葛学派进一步提出自然法体现人的理性的观点。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和后来的法学家们继承并系统论述、论证自然法学说。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2)对比材料二、三,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在保护对象、立法理念、经济主张等方面有何不同?
特色的文明·流动的文明·共同趋势的文明
材料一 不同区域形成各具特色的文明。而各自区域文明的形成是与当时社会上最具活力的社会阶层有着直接的关系。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出现了“士”阶层。如《论衡·效力》所言:“六国之时,贤才之臣,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畔魏魏伤”。春秋末年(公元前509年)古罗马建立了共和国,罗马进入贵族共和时代。罗马共和国时代,逐步形成了贵族与平民两大社会阶层。“平民”一词源于pleo,plenus,原意为“众”,通常带有“低贱”之意。该词常用来形容“平凡的,普通的,日常的”事物。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中国的“士”与古罗马的“平民”对各自地区在文明形成中各具特色的贡献。
材料二
(2)阅读图1至图4,以世界文明交流为视角,结合所学,对材料二所蕴含的历史信息进行解读。
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和分析逻辑清晰。
(3)世界文明是多样性的,但又是大势所趋。结合“戊戌变法”、 “1861改革” 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三个历史事件的具体史实,回答:中国、俄国、德国在近现代史的发展中是如何顺应世界历史发展基本趋势的。
阅读下列图片。
请回答:
(1)假如你是生活在雅典民主制全盛时期的公民,经常在图三所示公民大会会场上进行演说和辩论。从中你所体会到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在当时你所亲身感受到的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运作方式是什么?
(2)从图二到图三罗马政治体制变化的特点是什么?假如你生活在公元前20年的罗马,你认为当时政治体制的实质是什么?
法制建设和进步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漫长而艰难的演进过程。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的知识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险,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真正的法律,是广泛流传于所有人之中的、永恒不变的、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健全的理胜。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不能仅因思想而受惩罚。
——摘编自古罗马法
材料二:汉初,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摘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
(1)概括材料一中的古罗马法思想。综合材料一、二,汉朝的法治思想与古罗马有何不同
材料三:第二条第三款: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供其考虑;在特殊情况下,他得召集两院或其中一院开会,并得于两院对于休会时间意见不一致时,命令两院休会到他认为适当的时期为止;他应接见大使和公使;他应注意使法律切实执行,并任命所有合众国的军官。
——《美国1787年宪法》
(2)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和宪法坚持的原则各是什么? 并分析美国是怎样实现把总统“关在笼子里的梦想”的?
材料四:“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3)材料四中的“民治”在中国的近现代社会都努力去落实,请写出中国近代至建国初期关于“民治”的两部主要法律名称及每部法律的特点或原则、基本精神?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欧美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无不受到罗马法的影响。20世纪罗马法的影响经过日本,延伸到了中国。
材料二 国王无权废止法律;不得侵犯议会的征税权;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组织常备军;国王不得干涉议会的言论自由;未按法律程序,不得拘捕臣民;必须定期召开议会。
材料三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四 刘少奇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批斗时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是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请回答: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说出罗马法对世界的影响。
(2)材料二体现了什么政治原则?该原则是通过哪个国家的哪个法律文献加以确立的?
(3)根据材料三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和性质是什么?
(4)分析材料四说明“文化大革命”给我们的教训是什么?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法治是政治文明最坚实的基础,是……治理国家的最高权威手段。”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
(1)材料一中韩非子认为“法”的主要作用是什么?与此相比,材料三对“法”的看法又有何不同?
材料二 “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指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法学家耶林格《罗马法精神》
(2)结合所学知识概述罗马法的发展过程,并简要说明其对后世的影响。
材料三 “立法权如果操于一人,必立有利于一人的专制之法;立法权如果操于众人,则所立之法必然是有利于众人的民主之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3)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三中梁启超强调应把立法权“操于众人”的历史背景。
材料四 1953年颁布的“人大选举法”规定人大代表经选举产生,选举方式为举手和无记名投票并用。在代表名额上,直辖市和工业大城市每10万人选代表1人,一般省份每80万人选1人。根据中央选举委员会的精神,人大代表实际实行等额选举。文革期间,全国人大停止会议8年之久。1975年初,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代表通过协商方式产生。1979年,选举法修订,取消了举手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正式规定了差额选举的原则;规定全国人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乡村与城市人口数的比例为8:1。这一比例在2010年春修改1:1。
——张永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4)根据材料四,说明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的变化。纵观材料反映的情况,概括说明中国民主进程呈现出怎样的轨迹?
法制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材料二 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其他权利。汉文帝接受贾谊的“儒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汉律规定,对普通人犯随时逮捕,对有贵族官僚身份的人犯,如需要逮捕的,必须先奏请皇帝批准,逮捕后不加刑具,以示宽容。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
——据李小兵《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整理
材料三 公元前3世纪左右,平民在法律上已取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开始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到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予一般臣民以公民权。帝国初期罗马法学家们讲的“平等”,不仅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平等,而且也是建立在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平等。古希腊多葛学派进一步提出自然法体现人的理性的观点。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和后来的法学家们继承并系统论述、论证自然法学说。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2)对比材料二、三,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在保护对象、立法理念、经济主张等方面有何不同?
(3)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说:“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试以古罗马法的演变为例,阐释该观点。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中国历代有卷册浩繁、分支众多的法律,法有“六典”,刑有“八议”,都是对特权与等级的保护……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的约束作用微乎其微。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东罗马帝国《民法大全》
材料三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古罗马)西塞罗
请回答: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历朝法律的基本特点。(4分)
(2)从材料一、二可以看出,东罗马帝国和古代中国在皇权与法律的关系上具有什么相同点?(3分)
(3)材料三认为立法的指导原则是什么?与材料一、二相比,它的进步之处主要表现在哪里?(4分)
(36分)法制建设和进步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漫长而艰难的演进过程。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这种以“民主”为核心的“法治”观,表现在《十二铜表法》的条文中。它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横,“有了成文法典,他们就可以不再依靠贵族的记忆力”,量刑定罪都有章可循;体现了一定的奴隶制民主,如规定“以后凡人民会议的所有决定都应具有法律效力”。
——摘编自于语和《〈法经〉与〈十二铜表法〉之比较研究》
材料二 第二条第三款: 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供其考虑:在特殊情况下,他得召集两院或其中一院开会,并得于两院对于体会时间意见不一致时,命令两院体会到他认为适当的时期为止:他应接见大使和公使;他应注意使法律切实执行,并任命所有合众国的军官。
——《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三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材料四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制定的。1988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内容。1993年宪法修正案肯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地位。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摘编自《宪法在社会变革中逐渐完善》
请回答:
(1)材料一中的“他们”属于哪一社会阶层?据材料一,指出《十二铜表法》颁行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和宪法坚持的原则各是什么?并分析美国是怎样实现把总统“关在笼子里的梦想”的?(10分)
(3)材料三中的“民治”在中国的近现代社会都努力去落实,请写出中国近代至建国初期关于“民治”的三部主要法律名称及每部法律的特点或原则?(12分)
(4)材料四所述内容反映了怎样的时代特征?综合材料四,从依法治国的角度,谈谈你对中国修宪的认识。
古代希腊、罗马创造了辉煌的政治文明。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我们的(政府形式)之所以称为民主制,是因为权力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由全体人民掌握。”“在解决私人争端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无论何人以何种方式显露头角,优于他人担任一些荣耀的公职,那不是因为他属于特殊的阶级,而是由于他个人的才能。”
——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的片段
材料二 第3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5表 死者的遗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果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1)从材料1中可以看出雅典民主制的哪些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雅典民主的意义。
(2)《十二铜表法》的出现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你认为在古代希腊、罗马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请说明理由。
中国和欧洲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都曾创造过辉煌的文明,影响着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希腊,铁器的大规模使用是在公元前800年以后。中国经考古发现的最早铁器属于公元前6世纪,但铸铁与锻铁基本同时出现,春秋战国时期的经济发展也是空前的。约公元前800年以后,在希腊,人的地位从起初的单由出身来定,发展到由出身加财富来定,以至在某些邦里出身和财富都不再特别强调;在中国,由出身决定贵贱的情况也有了变化。在希腊,斯巴达、雅典等邦之间的争霸斗争十分激烈,各邦内不同社会集团之间的斗争也很尖锐;在中国,春秋时期曾有五霸的争雄,战国时期则有七雄的兼并,……也存在着复杂的矛盾与斗争。
材料二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认为,公元前8世纪至前3世纪在中国、希腊都曾有过思想文化的飞跃,是人类精神的大觉醒时期,形成了各具特点的文化传统,他称之为“轴心时代”。其时的思想家们流传下了许多著名的观点或名言:
国别 |
人物 |
观点或名言 |
希腊 |
泰勒斯 |
万物皆源于水 |
赫拉克利特 |
万物的本原是火 |
|
普罗塔哥拉 |
人是万物的尺度 |
|
苏格拉底 |
认识你自己 |
|
中国 |
孔子 |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 |
孟子 |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 |
|
荀子 |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
材料三 到了共和晚期,罗马法律的发展可说是和其他文化形态那样在务实基础上又见进一步的坚定、开阔的演进。……由于它更大的实用性与进步性,实际上就在许多方面取代了公民法,成为罗马法律的主干。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法律和法学的实践已大大超越古典城邦的范围,开始具有古代世界范围的普施与通用的性质,不仅体现了罗马文化在这个时代特有的坚定开阔的气质,而且接近于希腊斯多噶派哲学家倡导的自然法的理想。
——朱龙华《罗马文化》
(1)据材料一,概括该时期希腊和中国精神觉醒共同具有的历史条件。
(2)根据材料二指出古希腊思想家和中国思想家在研究方向上有何异同。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万民法“在许多方面取代公民法”的原因,并概括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法发展演变的总体趋势。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
材料二 事实上存在着一种符合自然的,适用于一切人的、永恒不变的、真正的法——正确的理性。这个法通过自然的命令鼓励人们履行他们的责任,又通过自己的禁令制止人们为非作歹。……用人为法(人定法)来削弱它,在道义上永远是不正当的;限制它发挥作用,也是不允许的;使它全部无效,更是完全不可能的。元老也好,人民也好,都不能解除我们服从这一律法的责任。它不会在罗马立下一条规矩,在雅典定下另一条。它更不会今天立下一条规矩,明天另立一条。
——西塞罗
材料三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如果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会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有压迫者的力量。
——孟德斯鸠
(1)根据材料一,概括韩非子关于法的基本主张。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分析自然法与人定法的关系。
(3)根据材料一、三和所学知识,比较韩非子和孟德斯鸠思想的异同。运用相关史实分析说明两者思想的实践效果。
马克思指出:“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一旦不再适应社会关系,它就会变成一叠不值钱的废纸。”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到了共和晚期,罗马法律的发展可说是和其他文化形态那样在务实基础上又见进一步的坚定、开阔的演进。……由于它更大的实用性与进步性,实际上就在许多方面取代了公民法,成为罗马法律的主干。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法律和法学的实践已大大超越古典城邦的范围,开始具有古代世界范围的普施与通用的性质,不仅体现了罗马文化在这个时代特有的坚定开阔的气质,而且接近于希腊斯多噶派哲学家倡导的自然法的理想。
——朱龙华《罗马文化》
材料二
年份 |
事件 |
1815 |
议会通过一项谷物法,规定在小麦价格未到每夸特(夸特是英国的重量单位,约合12.7千克)80先令时,不准进口外国粮食。 |
1838-1839 |
曼彻斯特的工业家接过反谷物法大旗,使得反谷物法运动蓬勃发展。 |
1841 |
罗伯特·皮尔担任首相,开始领导保守党向自由贸易方向转化。 |
1845 |
爱尔兰发生大饥荒,成百万人被饿死,解决饥荒的唯一办法是放开粮价。 |
1846 |
议会废除谷物法。 |
——摘编自钱乘旦等《英国通史》“维多利亚时代·反谷物法胜利与自由资本主义的鼎盛”
材料三 1982年宪法的颁布,伴随它的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 的错误路线的彻底抛弃和“人治”治国弊端的痛苦反思。与1954年宪法一样,1982年宪法的制定过程也充分体现了社会 主义民主,有着广泛的群众参与。
1954年宪法只在最初的三年之中具有实效……1982年宪法作为现行宪法一直发挥实效,并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和人们宪政意识的增强而不断修改完善,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及2004年的四次修宪,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目标,法治的治国方略、并将人权保障载入宪法,更加符合宪政的发展规律。
——宦吉娥《1954年宪法与1982年宪法实效差异的文本视角解读》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万民法“在许多方面取代公民法”的原因,并概括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法发展演变的总体趋势。
(2)指出材料二中旧法令的废除所体现的经济思想。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国废除《谷物法》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从时代背景和实践结果角度分析1982年宪法与1954年宪法的不同之处。综合上述材料,概括指出决定法律生命力的关键因素。
阅读下列中外历史上法制建设的相关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
材料二 “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但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起来时,“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材料三 “人何以尊于禽兽!人有法律,而禽兽无之也”……“立法权如果操于一人,必立有利于一人的专制之法;立法权如果操于众人,则所立之法必然是有利于众人的民主之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材料四 两百多年来,美国的宪法虽然没有根本的改变,但它却仍然在不断地变化发展着,美国宪法的变化和发展……是通过对宪法的修正案、最高法院对宪法的司法解释、宪法惯例及国会和总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等形式来实现的……美国宪法的第二十二条修正案……于1951年2月批准生效,该修正案规定,无论任何人,当选总统不得超过两次。
——高等教育出版社《西方政治制度史》
(1)材料一与材料二中“法”的职能有什么区别? 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你认为“罗马法”在近代世界“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的原因有哪些?
(2)依据材料三概括梁启超的观点?
(3)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梁启超为什么强调“法者,天下之公器”?
(4)材料四指出,1951年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对总统任期作出了明确规定。导致美国制定这一宪法修正案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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