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历史上,英国和德国实行了风格迥异的君主立宪制,两者的一致之处是( )
A.内阁首脑对议会负责 | B.君主都是国家元首 |
C.议会是国家的权力中心 | D.具有浓厚的专制色彩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第二十条规定:“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此规定表明帝国议会
A.代表人民监督政府 | B.是帝国的最高权力机构 |
C.其产生方式具有民主特征 | D.完全依照直接民主原则产生 |
依据178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规定,德国宰相
A.任期由皇帝决定,并对皇帝负责 |
B.由皇帝提名,联邦议会选举产生 |
C.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和立法大权 |
D.由帝国议会的多数党领袖担任 |
《德意志帝国宪法》第二条: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由材料内容可知( )
A.普鲁士在联邦中享有特殊地位 |
B.帝国实行联邦制,立法权属于皇帝 |
C.宪法强调保护各邦的合法权利 |
D.宪法带有浓厚的封建专制色彩 |
对照《德意志帝国宪法》,下列关于德国皇帝和宰相权力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A.皇帝任命宰相 |
B.宰相对议会负责 |
C.皇帝可决定宰相的任期时间 |
D.宰相担任联邦议会的议长 |
在德意志帝国宪法中,国王可以任免宰相和其他官吏,创制法律,召开和解散议会。这反映了该宪法的最大特点是( )
A.浓厚的共和色彩 | B.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
C.鲜明的民主色彩 | D.浓厚的军国主义色彩 |
19世纪70年代,德、法两国相继颁布了新宪法,两部宪法内容的共同之处是
A.国家元首独掌行政大权 | B.国家元首对议会负责 |
C.国家元首任命内阁成员 | D.议会完全行使立法权 |
“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马克思这段话中的“国家”指的是( )
A.德国 | B.英国 | C.法国 | D.美国 |
1865年恩格斯在分析德国经济时写到:“普鲁士的资产阶级很清楚地知道,他们在自己的工业活动的领域中依赖政府到什么程度,租让权及行政上的控制像噩梦一样压迫他们。”恩格斯的这一分析
A.找到了德国经济发展缓慢的基本原因 |
B.强调了普鲁士应该担负起领导统一的重任 |
C.对威权政府在工业化中的作用认识不足 |
D.为德国无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指明了方向 |
《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材料反映出德国的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是( )
A.皇帝无权中止法律的执行 |
B.皇帝兼任联邦议会的主席 |
C.德国立法权控制行政权 |
D.德国的皇帝凌驾于议会之上 |
1865年恩格斯在分析德国经济时写到:“普鲁士的的资产阶级很清楚地知道,他们在自己的工业活动的领域中依赖政府到什么程度。租让权及行政上的控制像噩梦一样压迫他们。”恩格斯的这一分析
A.找到了德意志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原因 |
B.强调普鲁士应该担负起领导统一的重任 |
C.对威权政府在工业化中的作用认识不足 |
D.为德国无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指明方向 |
比较下面两国政治权力结构示意图,其分析结论正确的是( )
A.都彰显权力分割与制衡理念 |
B.两国代议机关的职能不同 |
C.都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原则 |
D.国家元首都拥有绝对权威 |
“那种对德意志政治制度的民主成分不屑一顾的态度是值得商榷的。帝国国会不是一个‘假国会’,虽然总理与政府都由皇帝任命,但是如果他们没有国会多数的支持,几乎无法执政,因为国会享有立法权”。作者对近代德国政体的看法是( )
A.近代德国政体富有专制色彩 |
B.德国政体不乏民主成分 |
C.国会支持德国皇帝与政府的工作 |
D.德国国会是最高的立法机关 |
对德国1871年宪法与法国1875年宪法的内容分析,不正确的是
A.法国宪法规定“政府的共和国形式”永远不得动摇,从而确立了法国的共和政体 |
B.德国宪法巩固了统一的成果,法国宪法打击了保皇派复辟的企图 |
C.德国宪法是“新瓶装旧酒”,是历史的进步 |
D.德国联邦议会由普选产生,作用很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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