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行政首脑的是
A.英国《权利法案》和《美国1787年宪法》 |
B.英国《权利法案》和《德意志帝国宪法》 |
C.《美国1787年宪法》和《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D.《德意志帝国宪法》和《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翻开美国历史,包括克林顿在内,共有九位美国总统曾在美国参议院被提案弹劾,期中包括泰勒、强森、克利夫兰、胡佛、杜鲁门、尼克松、里根、老布什和克林顿,民主党和共和党领袖都未能幸免。它体现出了美国政体的那一重要原则
A.中央集权 | B.分权与制衡 | C.两党制 | D.联邦制 |
古往今来,无论是东方古国,或是西方近代国家,都以建章立制来强化中央对地方的管辖。下列具有此类性质的文献和制度是
①秦汉郡县制 ②《十二铜表法》 ③英国《权利法案》 ④美国《1787年宪法》
A.①④ | B.①② | C.③④ | D.②③ |
马克思说:“在美国历史上与人类历史上,林肯必将与华盛顿齐名。”马克思的评价是因为林肯政府
A.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 B.满足了人们要求得到土地的愿望 |
C.取消了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和民族压迫 | D.巩固了北方工业资产阶级的统治 |
2011年8月15日,美国新任驻华大使骆家辉抵京履新。根据美国l787年宪法规定,美同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以及其他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的产生方式是 ( )
A.人民选举产生 | B.总统任命产生 |
C.国会选举产生 | D.各州候选人竞选产生 |
阅读下列材料
英国“光荣革命”(实际是一次政变)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这大概是改造专制制度以进行制度创新、摆脱专制的革命循环、走向长治久安的最完美的例子。这个例子对中国有意义,而美国在英国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发展民主制度的历史对中国意义不大,因为中国不是像美国这类“没有历史的国家”。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请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
(1)“光荣革命”创造了什么完美的政治设计?该设计如何有效控制“控制者”的?
(2)该“最完美的政治设计”是否适合19世纪后期的中国?运用史实说明你的看法。
(3)美国是个没有历史的国家指什么?有人认为“美国在英国民主制度的基础下发展民主制度的历史对中国意义不大”,请运用史实加以批驳。
(4)英国式或者美国式的政治设计都是“最完美的政治设计”吗?请举例说明。
某教科书以“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为题,叙述美国建国时期的制度创新。在人类政治文明长河中,美国1787年宪法的创新之处首推
A.建立统一的联邦政府 | B.全体官员由选举产生 |
C.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 | D.白人享有全部选举权 |
比较英美两国政体,表中序号所代表的内容应是
项目 |
美国总统共和制 |
英国君主立宪制 |
国家元首 |
① |
英王 |
元首的产生方式 |
选举 |
② |
国家元首任期 |
③ |
终身制 |
政府首脑 |
总统 |
④ |
国家权力中心 |
⑤ |
议会 |
A.①总统②选举③任期制④首相⑤总统
B.①总统②世袭③任期制④首相⑤总统
C.①首相②世袭③任期制④首相⑤议会
D.①总统②世袭③终身制④首相⑤议会
下面关于美国联邦政府的“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的叙述,正确的是( )
A.联邦法院的大法官是由总统任命的,但需参议院同意,除非犯罪,终身任职 |
B.总统及其内阁向国会负责 |
C.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议员都是任期6年 |
D.国会拥有立法权和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 |
美国1787年宪法所建立的分权制衡体制被历史证明是一种有效的防止专制的机制。但美国宪法也显现出了某些反民主的内容
①公开承认奴隶制 ②轻率对待公民的权利 ③分权与制衡原则
④有限政府原则
A.①②③ | B.②③④ | C.①② | D.③④ |
“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造物主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之间成立政府……当政府变成是损害这些目的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这就是我们殖民地人民过去一向忍耐,而现在必须改变原来那种政府体制的原因。“引文的出处及理论根据分别是来自
A.《人权宣言》、《社会契约论》 | B.《权利法案》、《论法的精神》 |
C.《独立宣言》、《社会契约论》 | D.1787年宪法、《论法的精神》 |
爱尔兰民族主义领袖郭利·格拉顿因美国革命的成功而受到鼓舞,他告诉自己的同:“在你们确定当奴隶的可行性以前,请始终朝美国看。”爱尔兰人可以看到美国 ( )
①实行三权分立政体 ②制定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③总结由国会两党联合选出 ④实行中央和地方分权的联邦制
A.①②③ | B.③④ | C.①③④ | D.①②4 |
魏源在《海国图志》中介绍某国的制度时说:“事无大小,必须各官合议,然后准行:即不成允,亦须十人中有六人合意,然后可行。本省之官,由本省之民选择公举。”这一国家应是
A.美国 | B.德国 | C.日本 | D.俄国 |
试题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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