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等法律知识,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2012年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材料二: 2012年12月4日晚,《法治的力量2012——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落下帷幕。根据法治人物推选委员会的投票结果,今年的年度法治人物最终揭晓。湄公河案专案组、刑诉法专家陈卫东、“嫣然天使”负责人李亚鹏,以及候鸟守望群体等入选2012年度法治人物。晚会还首次设立了“年度致敬媒体”,《人民日报》微博因为在重大舆论事件中坚持理性评论、恪守媒体职责而获评。
(1)材料一、材料二分别体现了什么?
(2)请你为2012年度法治人物写一段颁奖词。
(3)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怎样学习法治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