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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家境贫寒,自幼丧母。去年他从贫困的老家到广东打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本想拿到工资回家孝敬年迈的奶奶,但个体老板硬拖着不给。张某一气之下,头脑发热,在老板的屋里拉上电线,企图电死老板泄愤。幸好被人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张某因故意杀人(未遂)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少管所,张某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悔恨,决心用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写好起诉书寄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个体老板全额偿还张某的工资。张某拿着工资,不禁热泪盈眶。
(1)人民法院的两次判决体现出对人权的什么保障?
(2)张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拿着自己辛苦钱,你认为悲喜交加的张某最想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