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7日,备受关注的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诽谤罪判处秦志晖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使用“淮上秦火火”等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罗援等人名誉的事实,在网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使用“中国秦火火”的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该案例给了我们哪些警示?
2014年4月17日,备受关注的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诽谤罪判处秦志晖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使用“淮上秦火火”等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罗援等人名誉的事实,在网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使用“中国秦火火”的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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