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 新责任】
材料一: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2014年3月15日起,新修订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消法》规定:消费者在七天内有“后悔权”;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由经营者证明产品无瑕疵;精神损害赔偿入法;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等。新《消法》充实细化了消费者权益,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规范了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加大了惩罚性赔偿力度,严惩消费侵权行为等。
材料二:2014年3.15晚会的主题是“让消费更有尊严”,突破性地用三个字——信、法、义作为晚会的三个篇章。晚会曝光了一系列企业侵权行为,例如尼康D600拍照现黑斑,众多摄影者要求退货被拒;杭州广琪销售过期进口食品原料,面粉爬满虫子,欺骗消费者;山东企业违规生产四轮代步车,事故频出等等。
(1)①材料一体现了法律的哪些特征?“消费者在七天内有“后悔权”;②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等规定”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公民)的哪些权利?
(2)材料二中的企业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企业要做到信、法、义必须坚持什么样的准则?
(3)为了“让消费更有尊严”,你认为谁应该承担起责任?面对形形色色的“消费侵权行为”,如何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