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恭志是郴州市永兴县柏林镇农村电影放映员,5岁时患小儿麻痹症落下残疾,用8年时间学会走路后,走上了农村电影放映之路。23年间,马恭志背着放映机走了20多万公里,为乡亲们放映了11000多场电影,观众达到250万人次。2013年1月24日,“2012平凡的良心”颁奖盛典在北京隆重举行。马恭志从全国6000多位典型人物中脱颖而出,荣获此奖。组委会在给马恭志的颁奖词上这样写道:“他用8年的时间学会了走路,用25年时间陪伴放映机。他这一生几乎只做了一件事,为他挚爱的乡亲放电影。他并不比我们高大,但当他站在我们面前,已经让我们仰望。”
(1)从马恭志的事迹中可以悟出:承担责任有哪些代价和回报?
(2)读了马恭志的先进事迹,你对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何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