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曰:“赐寰宇黎庶罗马公民权……庶民承担诸种负担,亦应共享凯旋之欢乐,此神之天条也。朕之制也,欲显罗马人民之伟大。一旦寰宇黎庶具享公民之权,罗马之伟大远胜海外诸邦,荣耀亦弗先祖可比肩。”该敕令颁布的主要目的是
A.授予全体罗马人公民权 | B.稳定罗马帝国的统治 |
C.增强罗马人国家认同感 | D.提高罗马帝国的声誉 |
罗马在帝国时期曾广泛流行无夫权婚姻。与之前的有夫权婚姻相比,这种婚姻夫妻处于同等地位,双方的财产分开;成年子女也拥有财产权,并享有签订契约和买卖财产的权利能力。这种婚姻制度的变化主要是因为
A.罗马立法技术的完善 | B.罗马帝国疆域的扩大 |
C.万民法取代了公民法 | D.罗马商品经济的发展 |
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中规定:“凡以他人的木材建筑房屋或支搭葡萄架的,木料所有人不得擅自拆毁而取回其木料。但在上述情况下,可对取用他人木料者,提起赔偿双倍于木料价金之诉。”以下法律条文与该条款精神一致的是
A.“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
B.“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人邻地拾取之” |
C.“家长如三次出卖其子的,该子即脱离家长监护权而获得解放” |
D.“死者未立遗嘱,又无当然继承人,其遗产由最近的族亲继承” |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九条规定:“在夜间窃取耕地的庄稼或放牧的,如为适婚人,则处死以祭谷神;如为未适婚人,则由长官酌情鞭打,并处以赔偿双倍于损害的罚金。”由此说明该法律的实质是
A.重罪轻罚 | B.保护私有财产 |
C.法律严酷 | D.保护未成年人 |
在全部罗马法的内容中,“私法”部分是精华,其特点是保护私有财产和承认个人人格。“私法”在当时的意义在于
A.调节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纠纷 |
B.保证人人都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
C.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 |
D.促进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 |
“唯有一种法律,就其本性而言,必须要有全体一致的同意,因为政治的结合乃是全世界上最自愿的行为。”这段话最有可能出自
A.《十二铜表法》 | B.《权利法案》 |
C.《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 D.《社会契约论》 |
《十二铜表法》规定,凡涉及公民的生死问题时,需要执政官主持的人民大会(元老院)作出决定;凡属科处罚金一类的犯罪,就交由平民团体审判。这表明罗马法
A.量刑程序不统一 | B.平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
C.习惯法影响深远 | D.崇尚秩序和平衡 |
“贵族垄断立法权并随意曲解,平民强烈不满”。这可以用来解释下列哪一事件的背景
A.陪审法庭建立 | B.《十二铜表法》制定 |
C.自然法的产生 | D.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 |
随着罗马帝国版图的拓展,国际交往的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在政治经济活动中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为此,罗马统治者在法律上采取的有力措施是( )
A.沿用习惯法 | B.制定《十二铜表法》 |
C.实施万民法 | D.推行公民法 |
古罗马法学家指出:法律是关于公正和不公正的科学;法的箴言不是别的,就是诚实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与此相吻合的是
A.“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 | B.“对法的不知是不可原谅的” |
C.“和解协议相当于已决案” | D.“刑罚应当成为对人的改造” |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里面保留了债务奴隶制,这反映了罗马人
A.需要大量奴隶劳动 | B.统治手段极其残酷 |
C.重视私有财产保护 | D.实行君主专制统治 |
“用法律保护个人权利,明确所有权归属,这些正是自由交易和市场形成的前提……很多学者才把发明公司的荣耀归于罗马人。真正公司时代的到来,还要在人被进一步解放之后”,这段材料说明
A.罗马法导致自由市场经济形成 |
B.罗马法维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C.罗马法影响公司组织的诞生 |
D.罗马法具有进步性和时代的局限性 |
在古罗马法中渗透着一些自然法思想,如理性、证据、公正、平等、自由等。下列可以作为该观点证据的是
A.《十二铜表法》:“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
B.《十二铜表法》:“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
C.《民法大全》:“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
D.《民法大全》:“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 |
公元前5世纪中期,罗马共和国先后铸造出十二块铜牌,详细列出民法、刑法、诉讼程序等多项内容,并公布于罗马广场,史称《十二铜表法》。下列有关《十二铜表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是应广大平民的要求设立的 |
B.是贵族内部矛盾激化的产物 |
C.用文字明示法律规定,成为罗马法发展的里程碑 |
D.作为罗马的基本法,标志着罗马法的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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