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内容丰富,体系完善,它的许多原则和制度对近代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主要有:
①“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 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③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④奴隶在法律上是“可以购买的东西”
A.①②③④ | B.①②③ | C.②③ | D.②③④ |
古代希腊、罗马为人类留下了丰富的政治文明遗产,西方资产阶级在建立近代国家过程中从中借鉴的思想或制度不包括
A.民主制度 | B.法律制度 | C.人民主权 | D.代议制 |
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是
A.古希腊法律 | B.罗马法 | C.基督教会法 | D.雅典民主制度 |
恩格斯指出:“罗马法……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律关系”,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下面哪一项表述符合材料所表达的含义( )
A.罗马法是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法典 |
B.罗马法是罗马帝国统治的有力支柱 |
C.罗马法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 |
D.罗马法是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基础 |
罗马法是古罗马人留给世界的政治文明财富。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
材料二 《十二铜表法》的相关内容
第5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3、第8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节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盎司罚金;如被打断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材料三 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可分。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制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和某些诉讼原则均直接源于罗马法
——引自《历史·必修I政治文明历程》(岳麓版)
(1)据材料一归纳罗马法包含的基本原则。
(2)材料二的规定和材料一的原则有矛盾的地方吗?如果有,请具体指出。
(3)依据材料三,概括罗马法对后世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
两图所反映的法律文献的关系是( )
A.前者是后者的源头 |
B.两者之间毫无相关 |
C.后者是前者的组成部分 |
D.两者都体现共和制原则 |
中国隋唐科举制、雅典梭伦的财产等级制、罗马的万民法,其相似的作用是:
A.拓宽了官吏选拔途径 | B.扩大了统治基础 |
C.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 | D.实现了选贤任能 |
在古罗马的一个广场上,一名理发师为一名奴隶刮胡子。另外两个人在附近玩球,其中一个人不小心用球砸到了理发师.导致他割了奴隶的喉咙。依据罗马法,在公共场所刮胡子是愚蠢的,因此奴隶本人对该事件负责。这表明罗马法 ( )
A.本质是维护私有制和贵族利益 | B.保障平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 |
C.有利于调解矛盾,规范行为 | D.是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 |
德国法学家耶林这样说过:“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对此,正确的理解是 ( )
A.为德国法西斯的对外侵略提供借口 | B.罗马法具有深远的影响力 |
C.罗马是一个酷爱侵略的国家 | D.罗马法适合所征服的地区 |
有位专家这样评价罗马法中的一部法律:“……(它)超出了文化和经济的界限,也超出了民族国家或其他政治单位的界线。”这部法律是 ( )
A.习惯法 | B.十二铜表法 | C.万民法 | D.自然法 |
恩格斯曾称古罗马法律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第一部分世界性法律”。恩格斯的这一评价主要是指古罗马法
A.有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之称 | B.消灭了贵族特权,具有世界意义 |
C.适用于含罗马在内的多个民族 | D.是世界各法律体系的共同渊源 |
西塞罗曾说:“法是一种自然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按西塞罗的观点,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
A.法律应完全遵循多数人意志行事 | B.法律可以剥夺平等这一基本人权 |
C.法律是人文和理性精神的统一体 | D.法律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万能药方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古代罗马人正在观看和议论《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8.国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据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整理
材料三 下图是美国费斯特拉教授向学生讲解美国1787年宪法中关于“三权分立”的示意图(注释:Legislative Branch,立法分开;Executive Branch,行政分开;Judicial Branch,司法分开)。
阅后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十二铜表法》颁布于何时?它的颁布有何积极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权利法案》限制了英国国王的哪些权力?(不得摘抄材料原文)
(3)假如你是费斯特拉教授,请简要向学生介绍美国三权分立体制中“三权”的具体情况。
(4)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上述三部法律文件的共同点。你能从中得出的最主要认识是什么?
《世界文明史》说:“后来,(罗马)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法官们所制定的法律。皇帝所颁布的法律如此之多,以致最有学问的法律家也常常被难住了。”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
A.治范围扩大,罗马法不断充实 | B.系帝国统治,万民法的颁布 |
C.和贸族与平民矛盾,法律不断制定 | D.帝国建立,开始以法治国 |
试题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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