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钦定的法学教科书中说:“皇帝的决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根据赋予他权力的王权法,人民把他们的全部权威和权力移转给他。”这说明
A.《社会契约论》影响深远 | B.古罗马有重视法律的传统 |
C.古罗马皇帝崇尚“君权神授” | D.王权法丧失了法律效力 |
罗马法的监护制度非常完备,早在《十二铜表法》中就有对具有权利能力、但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行为能力的人要实行扶助和保护的规定,其中包含对未满14岁的男子、未满12岁的女子等未成年人的监护。该项规定直接凸显出罗马法的( )
A.社会公正和谐思想 |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C.人文主义精神 | D.人生而自由意识 |
“假如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也没继承人,就该在父系亲族中找一位最亲近的亲属作为继承人。如果没有任何亲属,遗产应交给他那一族的人。”该法律条款最早可能出自
A.《十二铜表法》 | B.1787年宪法 |
C.《人权宣言》 | D.《拿破仑法典》 |
“市民法亦称公民法,是罗马国家早期的法律……罗马法采用属人主义而非属地主义,就是说凡是罗马公民均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论其居住地区如何。”据此判断,建国之初(公元前5世纪早期以前)的罗马
A.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公民法保护 | B.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万民法保护 |
C.公民在本邦活动时受成文法保护 | D.居民在本邦活动都受公民法保护 |
罗马法专家巴里·尼古拉斯教授说:“如果要创设或者转让某一权利,必须实施某些特定的行为,或者使用指定的话语。……如果有关形式得到遵守,但存在意愿方面的缺陷(如错误或者恶意),法律后果仍然产生。”这说明早期罗马法( )
A.外在形式重于实质内容 | B.重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
C.贵族法官可以随意解释法律 | D.司法程序缺乏公正性 |
罗马共和国早期,祭司们为了永远垄断法律的解释权,常常把法律的“奥秘”处记载成册,藏于密室。公元前304年,罗马官员弗拉维乌斯首度公布了民事诉讼程序。这一官员的做法
A.开始限制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 |
B.使罗马公民法发展为万民法 |
C.维护了罗马全体居民的合法权益 |
D.有利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
《十二铜表法》第七表第9条规定,“凡在自己的土地和邻地之间筑篱笆的,不得越过自己土地的界限;筑围墙的应留空地一尺;挖沟的应留和沟深相同的空地;掘井的应留空地六尺;栽种橄榄树和无花果树的,应留空地九尺;其他树木留五尺。”该法令说明古罗马( )
A.利用法律调解公民之间纠纷 | B.通过法律维护公民私有财产 |
C.用法律的形式维护市容市貌 | D.法律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
公元前242年起在罗马大法官中专门设立“外事裁判官”,审理涉外案件的原则,既不能套用罗马公民法,也不能完全依照异邦人本民族的法例,而是互相参照通融权衡,取得一些双方同意的解决方案,所以他们便称自己凭据的是万民通用之法,因此形成万民法的概念。由此可见,罗马万民法的特点是( )
A.形式化 | B.强制性 | C.主观性 | D.实用性 |
2012年央视大型纪录片《公司的力量》解说词中这样写到: “用法律保护个人权利,明确所有权归属,这些正是自由交易和市场形成的前提,也许正基于此,很多学者才把发明公司的荣耀归于罗马人。真正公司时代的到来,还要在人被进一步解放之后。”对这段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
A.罗马法原则是公司产生的前提 | B.罗马法影响后世公司组织诞生 |
C.罗马法保障个人权利与所有权 | D.罗马法直接推动公司组织诞生 |
法国年鉴学派代表人物布罗代尔曾提出过“世界时间”的概念。意即人类文明并非均衡地发生在地球的每一个地方,每个时代都有少数两三个地区代表着那个时代人类文明的最高水平,每个民族都应该谨慎地寻找自己的方位,判断自己到底是与“世界时间”同行还是被远远抛弃在外面。根据这个说法( )
A.鸦片战争之前的中国一直处于“世界时间”之外 |
B.美国从工业革命开始跻身到了“世界时间”当中 |
C.罗马法是古罗马处于“世界时间”中的重要标志 |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中国回归“世界时间” |
罗马法内容丰富,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习惯法→成文法→万民法→公民法 |
B.成文法→万民法→公民法→自然法 |
C.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 |
D.习惯法→公民法→万民法→自然法 |
.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受某些基本权利。下列蕴含自然法观念的是
A.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
B.债务人应以物品而不以人身作为借款之抵押品 |
C.如果故意伤人肢体……则他本身亦应遭受同样伤害 |
D.人口数目的计算法应是自由民加上黑奴之五分之三 |
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中规定,各种民事诉讼,即使是再小的事由,也由法庭处理;债务人如在规定的期限还不出债款,债权人可以将其出卖为奴或杀掉;死者的丧衣以三件为限,出丧时妇女不得无节制地嚎哭。上述这些规定说明当时在罗马
A.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取得重大胜利 |
B.社会生活中的伦理道德色彩浓郁 |
C.罗马人热衷于通过诉讼获取利益 |
D.人们的日常生活由法律规范和调整 |
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法令,宣布所有罗马帝国出身自由的男人将被给予完整的罗马公民权,同样地,所有帝国自由出身的女人拥有与罗马女人相同的权利。该法令
A.有利于巩固罗马帝国的统治 | B.表明罗马法律体系走向成熟 |
C.缓和了境内各阶级间的矛盾 | D.确立了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 |
古罗马共和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法学权威西塞罗说:“人们始终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西塞罗这段话揭示了
A.维护公民权利平等的重要性 | B.法律应当保护全体罗马人的权利 |
C.罗马公民法的特征 | D.罗马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必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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