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制衡是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下列国家权力机构在政治实践中,制衡效果相对最弱的( )
A.英国的内阁与下院 | B.美国的总统与国会 |
C.法国的总统和参议院 | D.德国的皇帝和帝国议会 |
19世纪70年代,法德两国通过不同形式确立资产阶级代议制政体。下列关于两国政体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国家元首均由选举产生 | B.两国权力中心不同 |
C.议会行使立法权力 | D.都体现一定民主精神 |
威廉一世皇帝被称为“骑士皇帝”,议员都被讥笑为“绵羊脑袋”,军官均由皇帝任命,将军地位高于政治家。这反映了德意志帝国的政治特点是
A.具有浓厚的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色彩 |
B.君权至上和君主专制 |
C.德意志帝国已走上现代资本主义道路 |
D.将军享有国家最高的政治权利 |
19世纪70年代资产阶级通过代议制维护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同时,也为工人阶级提供了合法的政治斗争的平台。在《德意志帝国宪法》中最能体现这一“平台”的是
A.联邦体制 | B.帝国议会 | C.联邦议会 | D.国家元首 |
恩格斯指出:“(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一个唯一的稳固的轴心——一个帝国首相(宰相)。联邦会议……处于这样一种地位,这种地位使其他责任行政权成为不可能,可能的只有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因而使帝国责任大臣无法存在。”材料中“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表现为( )
A.宪法赋予首相国家最高权力 |
B.帝国首相拥有内阁的控制权 |
C.帝国首相只对联邦会议负责 |
D.内阁大臣均由帝国首相任命 |
19世纪20年代,德意志历史学家们开始大规模地整理史料,编纂出版《德意志史料集成》。此事由政治家斯坦因出面呼吁,并筹集巨款,设立德意志历史学会专门负责办理。《德意志史料集成》总共126卷,汇集了公元6世纪至15世纪一千多年所有关于德意志的重要文献资料,堪称真正的鸿篇巨制。对此理解正确的有( )
A.德国开始了解真正的历史研究 |
B.激发民族爱国心,推动国家统一 |
C.为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奠定了基础 |
D.激发民族精神,排斥工业浪潮的冲击 |
1865年恩格斯在分析德国经济时写到:“普鲁士的的资产阶级很清楚地知道,他们在自己的工业活动的领域中依赖政府到什么程度。租让权及行政上的控制像噩梦一样压迫他们。”恩格斯的这一分析
A.找到了德国经济发展缓慢的原因 |
B.对威权政府在工业化中的作用认识不足 |
C.强调了普鲁士应该担负起领导统一的重任 |
D.为德国无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指明了方向 |
下图是19世纪后期某国政权组织结构示意图。此时该国( )
A.军队在帝国占据重要地位 | B.帝国议会由各邦代表组成 |
C.联邦议会有权力罢免首相 | D.首相有权力组成责任内阁 |
《德意志帝国宪法》对帝国元首(皇帝)有如下规定:“德意志帝国的国家元首……是国家的象征之一”;“帝国元首任期终身”;“帝国元首不得兼任政府官吏,亦不得担任帝国国会议员”;“帝国元首不得从事其他任何有薪职务、经营商业、执行业务、亦不得担任任何盈利事业之董监事。”由此判断,德意志帝国宪法
A.规定了德意志的君主立宪制 | B.规定了帝国元首的虚君地位 |
C.对元首权力的限制有名无实 | D.赋予帝国元首以广泛的权力 |
近代某国宪法规定: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宰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某国”是( )
A.英国 | B.法国 | C.德意志 | D.美国 |
“(它)是共和主义与君主主义妥协的产物。它虽然承认了共和制,但君主制的阴影处处可见……这样一部不伦不类、伸缩性很大的宪法既能适应君主制也能适应共和制。”“它”是指( )
A.英国《权利法案》 |
B.美国1787年宪法 |
C.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D.德意志帝国宪法 |
有学者戏称德意志帝国议会只是一个“发表独白”的“没有政府的议会”。对此解读最准确完善的是( )
A.德国代议制不彻底不完善 |
B.德国议会不享有任何权力 |
C.德国议会被宰相完全控制 |
D.德皇行使立法和行政大权 |
有学者认为,1870年后,旧的容克地主贵族通过对外战争实现国家统一,掌握了现代化领导权,并促成德国完成了经济起飞。不过,现代化领导力量的“错位”给德意志民族带来无穷灾难。德国出现领导力量“错位”的主要表现是( )
A.德国新兴资产阶级力量的弱小 |
B.俾斯麦的雄才大略,推行“铁血政策” |
C.德意志四分五裂,各地区发展不平衡 |
D.普鲁士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发展迅速 |
丁建弘在《德国通史》中这样评价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宪法》:“它不是1848年国民议会宪法精神的继续,而是一种特殊的普鲁士的君主立宪精神的‘开创’。”这里的‘开创’是指( )
A.帝国皇帝有主宰议会之权 | B.帝国议会掌握着立法大权 |
C.宰相对联邦议会负责 | D.联邦议会由民选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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