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第5条 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行使之。
第12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国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全属于皇帝。
第15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首相。
第16条 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17条 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
第63条 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材料二:共和国的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通过普选方式产生。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并与参众两院议员共同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在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总统的命令须经其任命的各内阁部长附署。
请回答:
(1)结合所学,判断上述材料分别出自什么文献?
(2) 由上述材料,判断两国宪法规定的国家的政体类型。并比较两国议会和国家元首权利的异同。
阅读下列材料:(13分)
材料一:美、英国家政体比较
|
美国 |
英国 |
|
政体 |
总统制共和制 |
君主立宪制 |
|
国家元首 |
名称 |
总统 |
国王 |
产生方式 |
选举 |
世袭 |
|
任职 |
任期制 |
终身制 |
|
权限 |
有实权 |
无实权 |
|
政府 |
首脑名称 |
总统 |
首相 |
产生方式 |
总统任命 |
议会产生 |
材料二:在德意志帝国(1871~1918年)里,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军官均由皇帝任命。……将军的地位高于政治家,议员都被讥笑为“绵羊脑袋”。
----摘自高中新课程教科书《历史》必修I(岳麓版)
材料三: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
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
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
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
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笼子”——白宫
——总统乔治·布什国庆日演说(2007月4日)
请回答:
(1)材料一所反映的美国和英国两种政体形成相关的重要法律文件分别是什么?
(2)对照材料一,归纳材料二所反映的德意志帝国政治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联邦德国是怎样结束这一政治体制的?
(3)依据材料一、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是怎样实现把总统“关在笼子里的梦想”的。
(4)综合上述回答,归纳指出近现代西方国家政治发展的趋向是什么?
试题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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