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政治制度在历史变革中不断被创新。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我想中国历史上有意义的革命,只有三回:第一回是周朝的革命,打破黄帝、尧、舜以来部落政治的局面;第二回是汉朝的革命,打破三代以来贵族政治的局面;第三回就是我们今天所纪念的辛亥革命了。”
——梁启超《辛亥革命之意义与十年双十节之乐观》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周朝如何打破了“部落政治”?汉朝武帝在位期间采取了哪些措施打破贵族政治的局面?试列举古代雅典和罗马打破贵族专权的事例各一项。
材料二 美国1787年宪法第十款规定任何一州都不得:“缔结任何条约,参加任何同盟或邦联;颁发捕获敌船许可状;铸造货币;发行纸币……”,1792年第十条修正案规定:“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利,由各州或其人民保留之。”
(2)材料中这两项规定的核心是什么?试简要评述之。
材料三 由今而言,东洋文明既衰颓于静止之中,而西洋文明又疲命于物质之下,为救世界之危机非有第三新文明之崛起不足以渡此危机。俄罗斯之文明诚足以当媒介东西之任,而东西文明真正之调和,则终非二种文明本身之觉醒,万不为功。
——李大钊《东西文明根本之异点》(1918年)
(3)材料三中能救世界之危机的“第三新文明”指的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李大钊是怎样宣传“第三新文明”的。
【选修——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常听人说美国是一个民主制国家,美国总统是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但实际上,这一常识性的表述是不准确的。美国的政体是共和制,美国总统也不是由全民直选产生的。根据美国宪法,各州选民在总统大选中选出的只是选举人。大选后,各州的选举人组成全国的选举团,最后由选举团的投票来决定总统选举的结果。那么,号称高度民主的美国为什么不搞全民直选呢?美国宪法为什么要设立选举团制度?2000年选举为什么会出现难产?这一现象的出现与美国的宪政体制有何关系?美国最高法院在解决这次选举危机中起到了什么作用?造成了哪些影响?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上演了一场好莱坞经典大片式的悲喜剧。....经过36天的总统难产之后,最后一锤定音的居然是非民选的最高法院!按照民主常识,谁得到的选票多谁就当总统。可是,民主党候选人、副总统戈尔(A.lbertGore)虽然比共和党候选人、得克萨斯州长小布什(GeorgeW.B.ush)多得了53万余张普选票,但赢得总统宝座的竟然是后者!别看美国什么都很发达,惟独它的宪法及其所规定的总统产生方式却相当“古老”。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每4年选举一次,先由各州议会自行决定选举或委任与该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的总统选举人(electors),再由他们组成所谓的选举团(electoralcollege),在全国统一的投票日,由选举团最终投票选举总统,赢得选举团半数票的候选人为总统。换句话说,按照美国宪法中关于选举团的规定,决定总统大选输赢的标准不是全国范围内的普选票,而是选举人票。因此,严格说来,美国人并没有直接选举总统的政治权利。
材料二 从理论上说,人民主权和社会契约是美国宪法的重要原则。但是,在具体的操作层次上,如何抑制个人野心,防止官府独断专行、滥用权力、任意欺压人民,是200年前美国制宪先贤面临的巨大难题。按照传统的民主理论,只有实行最广泛的直接民主,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处理国家大事,让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决策、监督政府、充份行使民主权利,才能彻底杜绝君主专制的弊病。这似乎是人类社会通往人间天堂的不二法门。但是,美国制宪先贤却有不同的看法。这帮人,或者经验丰富如富兰克林,或者思想深邃如麦迪逊,或者脚踏实地如华盛顿,在不断争吵和辩论中逐渐形成一个共识,认为这种朴素的民主理论是错误的。因为在任何社会中都会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和派别,正直和无私并非人的天性,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根本就不用建立政府,所以,人民也有可能野心勃勃、拉帮结派、勾结多数、欺压少数。在直接民主的体制中,某一个利益集团或派别很容易形成独占多数的局面,造成危害少数利益的恶果。因此,直接而广泛的民主反而极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此外,人民通常并不懂得政治,他们很容易被一小撮居心叵测的政治野心家所误导。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甚至认为:“即使每一位雅典公民都是苏格拉底,每一次雅典人大会也仍然会是一堆群氓。”后来法国大革命的血腥历史也证明,任何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力,即使是多数人以“人民民主”的高尚名义,仍然会导致最彻底的专制和空前残酷的暴政。
材料三 针对这一难题,美国制宪先贤的思想可谓独树一帜。他们提出的高招不是用民主对抗野心,而是“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他们在宪法中精心设计的政治制度并非民意至上的民主制,而是一种以分权制衡和多元利益为基石的代议制共和政体。麦迪逊认为:“毫无疑问,依靠人民是对政府的主要控制;但经验教导人们,必须有辅助性预防措施。”他进一步指出:“在美国的复合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不同的政府,然后把政府分得的那部份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而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麦迪逊在这里所说的“两种政府”是指美国联邦与州两级政府之间的纵向分权,他提到的“几个分立的部门”是指政府中执法、立法和司法三个部门之间的横向分权。这样,在民选代议制政府的基础上,依靠分权和制衡,使任何一个利益集团和派别都无法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从而达到利益相对平衡和杜绝专制暴政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制宪先贤设计的以民选为基础的共和制政体中,总统、联邦参议员和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产生方式和程序都违反了“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则。与民主制相比,美国共和制政体注重对政府和人民的权力都予以严格限制,强调分权和制衡,强调遵循宪政法治的规则和程序,强调联邦与州之间的平衡,在尊重多数人意志的同时又注重保护少数人的利益,而不是简单地按照“一人一票”或“全民公决”的民主原则治国。在此背景下,美国宪法规定的选举团制度既体现出服从多数、尊重少数的共和制政体特点,又反映出美国联邦制的特殊国情。
材料四 然则如何改进共和政体呢?或者说,什么样的共和政体才是完善的呢?在多数制宪者心目中,它首先必须是一个“拥有稳定、并给我们安全的政府”,能够“限制混乱无序”。....这一方案的特点是采纳了比例代表制的理念,设计了功能不同而相互制约的两院制立法机构,并采用了相对否决权和司法独立的体制。制宪会议成员经过激烈辩论和反复斟酌,对“伦道夫方案”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把参议院建立在各州平等表决权的基础上,设立任期四年并可不断连任的单一行政首脑。在最终的宪法文本中,两院制和行政权的设置,加上分权和制衡体制的采用,实现了对共和政体的重大改进,从而形成了一种具有精英政治色彩的复合共和政体。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归纳美国总统产生的特点
(2)依据材料二、三、四及所学知识分析美国共和制度的特点及其特点产生的原因。
托马斯·潘恩把美国宪法设计的这种新型政体,概括为代表制与民主制的“嫁接”,称赞它是“目前仅有的一个在性质上和实践上都是真正共和制的政府”。这种说法只触及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实际上,1787年最终形成的共和政体方案,基于政体混合的理念,对历史上各种政体的要素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和综合吸收,构建出一种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型共和政体。材料内容认为这种新型的政体( )
A.是人类最完美的民主政体 |
B.是近代西方第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政体 |
C.是一种既有吸收借鉴又具有创造性的新式政体 |
D.是历史上仅有的真正共和制政体 |
马克垚在《世界文明史》中说:“美国的民主之所以能够做到‘原则民主’与‘程序民主’并重,主要就是因为它产生于对英法政治文化民主性精华的综合。这种综合并不容易:它是人们通过许许多多的妥协来完成的。”引文表达的深层含义是
A.美国照搬了英国、法国的民主模式 | B.美国的民主突出了民权 |
C.政治妥协对实现民主的重要性 | D.主张继续大规模的社会变革 |
一位政治家在评价美国1787年宪法时,曾指出:“毫无疑问,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恒久,就在于它简洁。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美的大厦。”其意在肯定宪法( )
A.条文与体系的完备性 |
B.实践不受时代而调整 |
C.各项内容具有前瞻性 |
D.所蕴含的原则与精神 |
李剑鸣在论美国政体时指出美国“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保障人民对政府的参与、信任和制约”、“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力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符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材料表明美国确立了
A.代议制 | B.总统制 |
C.三权分立体制 | D.共和政体 |
“兼容统一、秩序与自由的价值,非平衡地利用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优点,营造出一个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共同发展”的政体。确立这种“政体形式”的法律文件最有可能是:
A.英国《权利法案》 | B.美国《1787年宪法》 |
C.法国《1875年宪法》 | D.《德意志帝国宪法》 |
徐继畲在《瀛环志略》中对华盛顿有如下评述:“呜呼,可不谓人杰矣哉!米利坚合众国以为国,幅员万里,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及之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华盛顿为称首哉!”这表明作者( )
A.鼓吹共和制,反对君主制 |
B.对君主制的反思走在时代前列 |
C.已成为洋务运动的先驱 |
D.主张仿效美国发展资本主义 |
有历史学家认为:美国联邦制是“为了把因国家之大而产生的好处和因国家之小而产生的好处结合起来”。对以上观点理解最全面的是( )
A.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结合 |
B.三权分立实现了分权制衡 |
C.地方各州自治权力不断增强 |
D.联邦制加强了中央政府权力 |
华盛顿在1787年3月致麦迪逊的信中说:凡是有判断能力的人,都不会否认对现行制度进行彻底变革是必需的,我迫切希望这一问题能在全体会议上加以讨论。这里所说的“彻底变革”是指( )
A.革除联邦体制的弊端 |
B.建立三权分立的共和体制 |
C.废除君主立宪制 |
D.改变松散的邦联体制 |
观察右面漫画,站在美国总统奥巴马肩头的山姆大叔说:“大家可以慢慢挪到中间吗?”为防止出现税收增加和开支削减的“财政悬崖”,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必须尽快达成妥协方案,但目前双方仍然互不相让,僵持不下。材料直接表明了( )
A.美国两党本质都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 |
B.两党对垒轮流执政是美国政治的特色 |
C.美国的政治体制存在严重的内耗 |
D.美国的政党制度是各利益集团之间相互制衡的机制保障 |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指出:“人民主权则成了法律的法律,而且并没有像在其他国家那样被虚捧而架空。”下列选项能够佐证这一观点的是( )
A.联邦政府的组成 |
B.行政、立法、司法的分权制衡 |
C.联邦法律至上 |
D.总统、议员由选举产生 |
《联邦党人论稿》的“引论篇”中指出:如果美国……继续维持当时美国那种“权力首先是地域性的”政治结构,美洲必然再次被欧洲列强所瓜分,从而丧失独立战争的成果。为解决文中的现象,1787年宪法( )
A.确立自由平等原则 | B.确立了共和制原则 |
C.确立了联邦制原则 | D.确立权力制衡原则 |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 是否确立和实行宪政,是区别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政治尺度。所谓宪政指的是政府的权力受到宪法的制约,只能依据宪法的条款来进行统治。它意味着一种有限政府,即政府只能拥有和行驶人民同意授予它的权力并只能为了人民同意的目的去施政。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宪政体制的国家。美国人在继承前人的政治思想和英国的政治体制的基础之上,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宪政思想,建立起全新的宪政体制……有学者把联邦与各州之间的分权称为“纵向分权”或“垂直分权”,以区别于政府内部立法、行政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横向分权”或“水平分权”。
——钱承旦主编《世界现代化历程•北美卷》
(1)指出美国1787年宪法制定的历史背景。根据材料归纳美国宪政特点并依据所学知识进行具体说明。
(2)根据上述材料,谈谈你对美国宪政的认识。
试题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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