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首相丘吉尔对美国总统罗斯福说:“总统先生,人们关心的是你在何种程度上不经国会批准而能采取行动,而你不必为内阁所困扰。而另一方面,我从不为议会所困扰,但我事事都与我的内阁商量并获得内阁的支持。”丘吉尔的话反映了美国政体的哪些特征?并指出英国政体有别于美国政体的主要表现。
公民的选举权(7分)
材料一: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
材料二: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是奴隶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限制。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五条修正案(1870年)
材料三: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限制。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1920年)
请回答:
(1)材料一确认什么原则?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申明这一原则在当时起了什么作用。(2分)
(2)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二的规定是在什么历史背景下产生的。(2分)
(3)概括材料二、三,指出美国公民的选举权是如何变化的。(1分)
(4)你认为美国公民的选举权的变化说明了什么问题?(2分)
法律是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机构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用以巩固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8分)
请回答:
(1)孟德斯鸠和梁启超的主要观点是什么?(2分)
(2)图4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制定的?(2分)
(3)美国宪法制定原则及主要内容是何?(2分)
(4)用一段话描述上述四幅图之间的关系。(2分)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7分)
题图《美国南北部的对抗》中的顺应历史的推动者和抗拒历史的阻碍者分别代表谁?两者对抗的焦点是什么?最终结果如何?对美国经济跃居世界首位起了什么作用?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在自然法则下面,一切人生来都是自由的。
——杰斐逊
材料二:所有正确的或合理的事情都为分离作辩护。被杀死人的鲜血和造化的啜泣声在喊着: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在这个时候,人们即使竭尽智慧,要不谈独立而保证这个大陆苟安一年,也是办不到的。和解是个荒谬的梦想…… ——潘恩《常识》
材料三: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遇有任何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 ——《独立宣言》
材料四:美国的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分别由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执掌,总统和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各州选举人应具该州众议员之选举人所需之资格。…(众议院议员人数及直接税额应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公民及五分之三非公民,并包括须服役数年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
——现行高中世界史教材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北美人民要求独立的原因。
(2)依据材料三、四,分析美国1787年宪法同《独立宣言》相比,有何进步性或保守性。
(3)依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对1787年美国宪法作出客观评价。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1: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一)立法权力;(二)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三)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依据第一种权力,国王或执政官制定临时的或永久的法律,并修正或废止已制定的法律。依据第二种权力,他们媾和或宣战,派遣或接受使节,维护公共安全,防御侵略。依据第三种权力,他们惩罚犯罪或裁决私人讼事。……
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材料2:第一条 第一项 本宪法所授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
第七项……凡通过于众议院及参议院之法案,应于成为法律前,呈递于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如批准该项法案,即应签署之,否则退还之,但退还时应附异议书,发交提出该项法案之议院。该院应进行复议,如有2/3人数同意通过该项法案,即应将该案连同异议书送交其他一院,该院亦应加以复议,如经该院议员2/3人数之认可,该项法案即成为法律。
第二条 第一项 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之任期为四年。
第三条 第一项 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毋忝职守时,得终身任职。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请回答:
(1)材料1所体现的政治观点是什么?意义何在?
(2)材料2与材料1有什么关系?
(3)材料二的实质和意义是什么?
以下关于美国共和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说法,正确的是①实质上都是资产阶级统治② 国家最高领导人都由选举产生③ 都受到法国启蒙思想的影响 ④都有利于防止独裁和专制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在美国联邦制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作为联邦组成部分的各个“邦国”变成了“州” | B.中央政府与州政府实行分权 |
C.州权主义被灭绝 | D.国家政权属于联邦,联邦法律是全国的最高法律 |
大国崛起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制度或体制上的创新。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的国家结构形式是 ( )
A.两党制 | B.联邦制 | C.总统制共和制 | D.资本主义制 |
2008年12月的美国《时代周刊》评选奥巴马为周刊年度人物,民主党的奥巴马在美国总统大选中获胜,成为新一届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的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任职期间
A.拥有立法、行政和司法权 | B.将为美国黑人奴隶的解放奋斗 |
C.行使最高司法权,但受国会制衡 | D.掌握最高行政权,还是美军总司令 |
美国1787年宪中体现“州权平等”原则的条款是 ( )
A.各州议会均选出两名参议员 | B.各州都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
C.黑人奴隶按3/5折算纳税人口 | D.联邦法院行使最高审判权 |
美国《1787年宪法》和法国《1791年宪法》相比,其共同点不包括( )
A.制定的理论基础是启蒙思想 |
B.是资产阶级革命成果的法律总结 |
C.规定了资产阶级的国家政体 |
D.赋予公民充分的选举权 |
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说道:“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美国的民主制度具有很强的可推广性 |
B.美国的民主制度离不开特定的自然环境、法制和民情 |
C.美国的联邦宪法是一件好看而不适用的美丽艺术品 |
D.美国的联邦宪法是美国人排除外部思想的影响而独自发明的 |
试题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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