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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
我的梦,我的青春!
①在我们家的左面,住有一家砍砍柴,卖卖菜,人家死人或娶亲,去帮帮忙跑跑腿的人家。他们的一族,男女老小的人数很多很多,而住的那一间屋,却只比牛栏马槽大了一点。他们家里的顶小的一位苗裔年纪比我大一岁,名字叫阿千,冬天穿的是同伞似的一堆破絮,夏天,大半身是光光地裸着的;因而皮肤黝黑,臂膀粗大,脸上也象是生落地之后,只洗了一次的样子。他虽只比我大了一岁,但是跟了他们屋里的大人,茶店酒馆日日去上,婚丧的人家,也老在进出;打起架吵起嘴来,尤其勇猛。我每天见他从我们的门口走过,心里老在羡慕,以为他又上茶店酒馆去了,我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同他一样的和大人去夹在一道呢!而他的出去和回来,不管是在清早或深夜,我总没有一次不注意到的,因为他的喉音很大,有时候一边走着,一边在绝叫着和大人谈天,若只他一个人的时候哩,总在噜苏地唱戏。
②有一天春天的早晨,我只一个人立在门口,看有淡云浮着的青天。忽而阿千唱着戏,背着钩刀和小扁担绳索之类,从他的家里出来,看了我的那种没精打采的神气,他就对我说:“鹳山后面的盘龙山上,映山红开得多着哩;并且还有乌米饭(是一种小黑果子),彤管子(也是一种刺果),刺莓等等,你跟了我来罢,我可以采一大堆给你。你们奶奶,不也在北面山脚下的真觉寺里念佛么?等我砍好了柴,我就可以送你上寺里去吃饭去。”一听到了这一个提议,我自然是心里急跳了起来,两只脚便也很轻松地跟他出发了,并且还只怕有人要出来阻挠,跑路跑得比平时只有快些。一路上,这样问问,那样谈谈,阿千真象是一部小小的自然界的百科大辞典,(批注1)而到盘龙山脚去的一段野路,便成了我最初学自然科学的模范小课本。
③上山的路旁,一拳一拳象小孩子的拳头似的小草(甲),长得很多;拳的左右上下,满长着了些绛黄的绒毛,仿佛是野生的虫类,我起初看了,只在害怕,走路的时候,若遇到一丛,总要绕一个弯,让开它们,但阿千却笑起来了,他说:“这是薇蕨,摘了去,把下面的粗干切了,炒起来吃,味道是很好的哩!”
④渐走渐高了,山上的青红杂色,迷乱了我的眼目。阿千教我在一块大石上坐下息着,他一个人穿了一件小衫唱着戏去砍柴采野果去了;我回身立在石上,向大江一看,又深深地深深地得到了一种新的惊异。A
⑤我一个人立在半山的大石上,近看看有一层阳炎在颤动着的绿野桑田,远看看天和水以及淡淡的青山,渐听得阿千的唱戏声音幽下去远下去了,心里就莫名其妙的起了一种渴望与愁思。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大起来呢?我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到这象在天边似的远处去呢?到了天边,那么我的家呢?我的家里的人呢?(批注2)同时感到了对远处的遥念与对乡井的离愁,眼角里便自然而然地涌出了热泪。到后来,脑子也昏乱了,眼睛也模糊了,我只呆呆的立在那块大石上的太阳里做幻梦。我梦见有一只揩擦得很洁净的船,船上面张了一面很大很饱满的白帆,我和祖母、母亲、阿千等都在船上,吃着东西,唱着戏,顺流下去,到了一处不相识的地方。我又梦见城里的茶店酒馆,都搬上山来了,我和阿千便在这山上的酒馆里大喝大嚷,旁边的许多大人,都在那里惊奇仰视。
⑥这一种接连不断的白日之梦,不知做了多少时候,阿千却背了一捆小小的草柴,和一包刺莓映山红乌米饭之类的野果,回到我立在那里的大石边来了;他脱下了小衫,光着了脊肋,那些野果就系包在他的小衫里面的。
⑦他向寺里看了一眼,对我说:“他们在烧中饭了,大约离吃饭的时候也不很远,我还是先送你到寺里去罢!”
⑧我们到了寺里,祖母和许多同伴的念佛婆婆,都张大了眼睛,惊异B了起来。阿千走后,她们就开始问我这一次冒险的经过,我也感到了一种得意,将如何出城,如何和阿千上山采集野果的情形,说得格外的详细。后来坐上桌去吃饭的时候,有一位老婆婆问我:“你大了,打算去做些什么?”我就毫不迟疑地回答她说:“我愿意去砍柴!”
⑨故乡的茶店酒馆,到现在还在风行热闹,而这一位茶店酒馆里的小英雄,初次带我上山去冒险的阿千,却在一年涨大水的时候,喝醉了酒,淹死了。时间是不饶人的,盛衰起灭也绝对地无常的(乙):阿千之死,同时也带去了我的梦,我的青春!
(节选自《我的梦,我的青春》,有删改)
批注1:比喻,把阿千比作百科辞典,写出我对阿千的佩服。
批注2:连续四个问句突出表现我的渴望与愁思。
请写出我与阿千性格的一个对比之处,并结合文段加以分析。     
请参考文中的批注,在原文甲、乙两处任选一处给文中加波浪线的句子加上批注。
我选(    )句,批注:                                              
联系上下文,回答问题。                                     
(1)文章第⑧段写到“我愿意去砍柴!”表现出我怎样的心愿?
(2)“冬天穿的是同伞似的一堆破絮,夏天,大半身是光光地裸着的;因而皮肤黝黑,臂膀粗大,脸上也象是生落地之后,只洗了一次的样子。”这句话属于什么描写方法?这段描写在文章中有什么作用?请做简要分析。
结合文章内容,分析A、B两处“惊异”的原因。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一段文字,回答问题。
院长问一位戴眼镜的修女:“你说,卡塔林麽麽,你觉得玛利亚怎么样?”
卡塔林:“这姑娘才好呢……可有时候……”
院长又问另一位修女:“阿格塔麽麽?”
阿格塔:“玛利亚很招人喜欢,就是有时候……有点怪。”
院长转而又问:“索菲亚麽麽,你说呢?”
索菲亚:“哦,我非常喜欢她,可她总是爱闯祸,你们说是不是?”她向其他各位修女问道。
贝尔塔:“她说的一点都不错。”
修女们唱《玛利亚》:
贝尔塔(唱):她爬树,擦破皮,衣服撕窟窿。
索菲亚(唱):做弥撒,蹦蹦跳跳,嘴里还吹着口哨。
贝尔塔(唱):头罩底下留着一头卷发。
卡塔林(唱):修道院里还把歌儿唱。
阿格塔(唱):她上教堂不准时。
索菲亚(唱):可忏悔起来倒真心诚意。
贝尔塔(唱):她什么事都拖拖拉拉,
卡塔林(唱):就是吃饭挺准时。
贝尔塔(唱):不怪我心直口快,事实就是如此。
众修女(合唱):玛利亚不适合做修女。
在边上好久没开口的玛格丽塔忍不住了。
玛格丽塔(唱):我倒想替她说几句。
院长:“你说吧,玛格丽塔麽麽。”
玛格丽塔(唱):玛利亚总叫我笑哈哈。
玛格丽塔唱到这里忍俊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其他修女也一起放声地笑了。
“阿格塔:‘玛利亚很招人喜欢,就是有时候……有点怪。’”结合本段内的内容说一说,玛利亚“怪”在哪里?
概括说说,在众人眼里,玛利亚是一个怎样的人?
从众修女的议论中,可以看出她们认为玛利亚是否适合做修女,为什么?
从描写的角度看,节选文字是对玛利亚的什么描写?这样写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总有一刻,不同寻常
(1)一个孩子站在超市门口,呆呆地望着那个卖冰激凌的人,不走。
(2)这是一个六七岁的乡下孩子,穿戴很不整齐。他望着各色的冰激凌从铁机器里出来,又撞在花花绿绿的尖筒里,好奇而又神往,他不禁舔了舔嘴唇,说:“妈妈,我要那个!”他顺手指了一下那充满诱惑的冰激凌。
(3)“不,咱们不吃这个,咱们走!”旁边那个推着自行车的女人,可能是孩子的妈妈。她一边说.一边拽住孩子的手就要走。
(4)“不,我不走,我要!”孩子反扯着妈妈的手,僵持着。
(5)“那个东西凉,吃了会肚子疼。”
(6)“不,妈妈,我不怕凉,我不怕疼!”
(7)“那也得等你爸爸回来再买。”
(8)“不,爸爸到老远老远的地方挣饯去了,我就现在要!”
(9)这个超市位于小城的繁华地带,穿梭出入超市的有好多人,有人好奇地往母子这里瞅上一眼,有人连瞅也不瞅,就径直走开了。那个卖冰激凌的人,也独自安详地做着他的冰激凌,并不朝母干这里瞅上一眼。
(10)“妈,我就是想尝尝,那个东西是什么味儿。”
(11)“是……你管它是什么味儿!”母亲见孩子仍然扭着不走,有些急了,“啪”一巴掌拍在孩子子的屁股上。娃子“哇”地一声哭了,猛烈地抽泣着,样子委屈极了
(12)好多双眼睛一下子聚拢了过来,带着惊愕、疑惑、责怪、怜悯、叹息,或者其他别样的神色。这仿佛又是一场热闹,这些人聚拢着,不肯离去。
(13)这时一位衣着光鲜的妇人,走到卖冰激凌的面前.要了两支冰激凌。她把其中的一支给了自己的儿子,然后快步走到哭泣的孩子面前,蹲了下来,把剩在手中的那支冰激凌递给了他。
(14)“给,亮亮,别哭了,妈妈不愿给你买,阿姨给你买。”她摸了摸孩子的脑袋,接着说,“几个月不见,亮亮又长高了!”说完后,她站起来,朝孩子的妈妈微微点了点头,笑了笑,便领看她的孩子走开了。
(15)孩子不哭了,手里举着那支冰激凌愣在那里。一样愣在那里的,还有孩子的妈妈。
(16)走出人群后,那位妇人的儿子也有些不解,他扯住妈妈的衣襟问:“妈妈,你认识亮亮?”妇人说:“不,孩子,妈妈也不认识。”
(17)那你怎么知道他叫亮亮?为什么要买冰激凌给他?”孩子依旧寻根究底,想要弄个明白。
(18)妇人笑了,说:“孩子,不要问这么多了,等你长大后,妈妈再告诉你。”
(19)也许,若干年之后,妇人早已忘了这件事情,而他的儿子也忘记了问母亲答案。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当妇人用智慧为那个陌生的孩子付出爱的时候,这个世界早已因为她的这个举动而变得不同寻常。 
本篇小小说主要通过人物的_______描写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2分)
第(9)节和第(12)节中都写到了周围人的反应,这些文字有什么表达效果?(4分)
说说这篇小说结尾的作用。(3分)
当今社会发展、经济繁荣,但还有许多弱势群体有待关注和帮助。文中这位妇人的做法,给了你什么启示?(不少于80字)(4分)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语段,回答问题。
①一个细菌经过20分钟左右就可一分为二;一根葡萄枝切成十段就可能变成十株葡萄;仙人掌切成几块,每块落地就生根;一株草莓依靠它沿地“爬走”的匍匐茎,一年内就能长出数百株草莓苗……凡此种种,都是生物靠自身的一分为二或自身的一小部分的扩大来繁衍后代,这就是无性繁殖。无性繁殖的英文名称叫“Clone”,音译为“克隆”。实际上,英文的“Clone”来源于希腊文“Klone”,原意是用“嫩枝”或“插条”繁殖。时至今日,“克隆”的含义已不仅仅是“无性繁殖”,凡来自一个祖先,无性繁殖出的一群个体,也叫“克隆”。这种来自一个祖先的无性繁殖的后代群体也叫“无性繁殖系”,简称无性系。
②自然界的许多动物,在正常情况下都是依靠父方产生的雄性细胞(精子)与母方产生的雌性细胞(卵子)融合(受精)成受精卵(合子),再由受精卵经过一系列细胞分裂长成胚胎,最终形成新的个体。这种依靠父母双方提供性细胞、并经两性细胞融合产生后代的繁殖方法就叫有性繁殖。但是,如果我们用外科手术将一个胚胎分割成两块、四块、八块……最后通过特殊的方法使一个胚胎长成两个、四个、八个……生物体,这些生物体就是克隆个体。而这两个、四个、八个……个体就叫做无性繁殖系(也叫克隆)。
③可以这样说,关于克隆的设想,我国明代的大作家吴承恩已有精彩的描述——孙悟空经常在紧要关头拔一把猴毛变出一大群猴子,猴毛变猴就是克隆猴。
语段的第一段与第二段调换顺序好吗?为什么?
语段主要运用了举例子,作诠释和引用的说明方法,试找出有关语句(各举一例)。
世界上第一只克隆羊名叫_____________。
孙悟空是明代吴承恩所著的小说____________中的人物,与这部作品并称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的小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认为克隆技术会给人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系在风筝线上的……
周岩壁
①时令正是仲春。大地挣脱了冬的纠缠,不觉之中已泛出几分淡淡的鹅黄的绿意。仰望晴空,偶见数点风筝,袅袅娜娜地飘挂在天际,使我蓦地忆起“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正是放风筝的好时光。瞩望那长长的轻轻抖动的风筝线,竟丝丝缕缕牵出了我的童年。
②在乡下,三月的剪剪轻风还残留着冬的料峭。我们这些颠跑在蓊郁麦田里的孩子,摔打惯了,是不知道什么叫冷的。何况又常把嬉笑系在风筝线上,即便有些寒意,也早被如火的童心熔化掉,让野气的笑声赶跑了。
③人们都说:男孩子手笨,没女孩子手巧,这岂不有些重女轻男了么!不是吹,我们男孩虽未能绣出花团锦簇的衣冠,却从手中飞出这巧夺天工的风筝!嗨,做风筝可不像女孩子学针线,有的是时间,有的是专人指教。我们男孩子可整天像贼撵一般忙得脚不沾地。常趁放学后的间隙,三五个凑在一处无人知晓的角隅,或干脆跑到野外去,因为家里大人是不让我们摆弄风筝的。
④我们偷偷找来竹篾,且要绿皮的有韧性的,犹如女孩子绣花挑线一般仔细。我们把竹篾放到火堆上烤了,再弯成弓似的和轱辘似的等几何形状,拼在一起,悉心系好,就变成了形态各异的风筝的骨架。然后几颗小脑袋抵在一起,叽叽喳喳商量一阵,就各出心裁地用彩笔在糊好的桑皮纸上勾勒一通,便给它们穿上了斑斓的衣衫。这完全可以与女孩子织成的锦绣相媲美。然后用大团大团的线做放线,一头系在风筝上,一头缠在一个线拐子上。这些线来得可不易呢,是我们这些“男子汉”低三下四,求爷告奶,甚至向小姑娘一连串喊上十声“好姐姐”才弄到手的。
⑤好了!抬起你因做风筝而勾得酸了的头,开始放吧。咳!风筝!风筝!全是风筝!这些大大小小造型生动的风筝,从辽阔的麦田里,迤逦的大道旁,潋滟的堤塘边冉冉升起——被底下幼稚的欢声笑语吹着,腾腾热气捧着,悠悠飞向空中,去亲吻白云。好似争艳的奇葩,挂彩的气球。我们的心醉了。
⑥更叫绝的要数晚上。皓月高悬中天,大地一片静谧。夜色朦胧。我们几个小伙伴溜出来一叽咕,便带了心爱的风筝到村头田边。风筝纸是涂了闪金光的东西,还要想法把一段蜡头或一捻蘸了油的棉絮系在尾巴上,放飞时一点燃便像飞机尾翼上的信号灯。这通常极难放,因野外有风,蜡烛又不顶风,所以总是熄灭。但偶有做成功的,那风筝放起来就别有情趣,“信号灯”明灭闪烁,随风筝飘飘洒洒,也把一颗颗童心送上神秘的高空,如醉如痴。
⑦风筝也有赌气的时候,任你如何摆布,它总要往地上栽。这时的小伙伴决不会张飞似的环眼圆睁,一脚踏翻它的,而总是小心翼翼地检查一番,找出毛病,对症下药。随着欢呼声,风筝重又飘然升起。当放到得意处,猛不防风筝也会断线,摇头晃脑地越飘越远。我们拉着断了的风筝线,不胜惋惜……
⑧韶光如流。虽说童年已悄然离去,可风筝这根若有若无的线,却每每牵着我的童年。我常想捡回那逝去的童年。
⑨啊,我的鹅黄色的童年!
第①段描写仲春的景色,有什么作用?
                                                                                
                                                                                
根据第④段内容填空。
做风筝的过程:找来竹篾→(        )→糊纸涂色→(         )
谈谈你对第⑧段画线句含义的理解。
                                                                              
                                                                                
为什么说“我”的童年是“鹅黄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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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中变色龙
丁剑玲
①说起变色龙,谁都知道那是描述蜥蜴(爬行动物,体长约30厘米,能改变皮肤颜色)。可是许多人并不知道,海里也有变色龙,它就是大名鼎鼎的章鱼。
②章鱼挺着个圈圈的大肚子,长在头上的8条腕足在水中随波摇曳,翩翩起舞,远远看去,像一朵花在海里翻动,非常美丽。章鱼其实不是鱼,它属于软体动物。
③章鱼和蜥蜴一样,皮肤下布满了各种色素细胞,红橙黄绿,样样齐备。它可以利用细胞的伸缩来改变自己身体的颜色,以便和周围环境的颜色保持一致。
④章鱼遇上敌人,会先施展“变色林”,一会儿变成白色,一会儿变成红色,几种颜色不停地变换,以此来吓唬敌人。如果这招不行,它才会动用自己肚子里的墨囊,急剧收缩身体,喷出墨汁状的“烟雾弹”,把周围的海水染成一片漆黑,趁进攻的鱼儿晕头转向、不知所措之机,逃之夭夭。
⑤当章鱼见到猎物的时候,全身会变成令人恐怖的鲜红色;它用腕足抓住猎物,送到嘴边。章鱼的唾液腺能分泌出高效麻醉液,很快将猎物麻醉,然后就可以慢慢享用美餐了。有些海洋公园利用章鱼给游客表演。只见它忽而萎缩成一团,忽而伸展开来,8条腕足不断摆动,摆出各种姿势,同时还不停地变换体色,让人们欣赏它那绝妙的变色术。
⑥章鱼非常警觉,即便在洞中或礁石下栖息时,也会留两条腕足在外面轻轻摇动。一旦有什么情况,章鱼会立刻警觉起来,或躲避得更深,或用腕足牢牢缠住对方,把它缠死或毒死。
⑦雌章鱼可以称得上是海洋动物中的慈母,一产卵后,便不吃不喝,精心孵化小宝宝。在此期间,它不准其他任何动物靠近,即使章鱼爸爸不小心进入,也会被毫不留情地咬死。平时,章鱼妈妈会用腕足轻轻翻动孵粒,并从肚子里的“口袋”中喷出水来逐个给孵粒冲洗,使它们获得充足的氧气,并保持清洁。当小宝宝出世后,章鱼妈妈一般会因饥饿和劳累,辛苦地死在子女身旁。
⑧章鱼中的“巨人”大王章鱼,其腕足可长达18米,是异常凶猛且好战的动物,在海中称王称霸。它不仅四处追逐鱼虾,而且经常自相残杀,甚至时常偷袭渔船,或将船拦腰斩断,或用大大的腕足冲上渔船抓住人,吞入口中,然后迅速消失。因而.渔民们称它为“海底恶魔”。
为什么把章鱼称为“海中变色龙”?
                                                                              
                                                                              
请你用简洁的文字概括第③段的内容。(不超过10个字)
                                                                              
文中哪句话最能体现雌章鱼“慈母”的特点?
                                                                               
本文语言有什么主要特点,试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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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火 腿
梁实秋
①从前北方人不懂吃火腿,嫌火腿有一股陈腐的油腻涩味,也许是不善处理,把“滴油”一部分未加削裁就吃下去了,当然会吃得舌矫不能下,好像舌头要粘住上膛一样。有些北方人见了火腿就发怵,总觉得没有清酱肉爽口。后来许多北方人也能欣赏火腿,不过火腿究竟是南货,在北方不是顶流行的食物。有些的北方餐馆作菜配料,绝无使用火腿,永远是清酱肉。事实上,清酱肉也的确很好,我每次作江南游总是携带几方清酱肉,分馈亲友,无不赞美。只是清酱肉要输火腿特有的一段香。
  ②火腿的历史且不去谈他,也许是宋朝大破金兵的宗泽于无意中所发明。宗泽是义乌人,在金华之东。所以直到如今,凡火腿必曰金华火腿。东阳县亦在金华附近,《东阳县志》云:“熏蹄,俗谓火腿,其实烟熏,非火也。腌晒熏将如法者,果胜地常品,以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气香烈而善入,制之及时如法,故久而弥旨。”火腿制作方法亦不必细究。总之手续及材料必定很考察。东阳上蒋村蒋氏一族大部分以制火腿为业,故“蒋腿”特为著名。金华本地常不能吃到好的火腿,上品均已行销各地。
  ③我在上海时,每经大马路,辄至天福市得熟火腿四角钱,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
  ④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于南京万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个世纪有余。
  ⑤抗战时,某日张道藩先生召饮于重庆之留春坞。留春坞是云南馆子。云南的食物产品,无论是萝卜或是白菜都异常硕大,猪腿亦不例外。故云腿通常均较金华火腿为壮观,脂多肉厚,虽香味稍逊,但是做叉烧火腿则特别出色。留春坞的叉烧火腿,大厚片烤熟夹面包,丰腴适口,较湖南馆子的密汁火腿似乎犹胜一筹。
  ⑥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制,便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与“家乡肉”无殊。逢年过节,常收到礼物,火腿是其中一色。即使可以食用,其中那大骨头很难剔除,运斤猛斫,可能砍得稀巴烂而骨尚未断,我一见火腿便觉束手无策,廉价出售不失为一办法,否则只好央由菁清持往熟识商店请求代为肢解。
  ⑦有人告诉我,整只火腿煮熟是有诀窍的。法以整只火腿浸泡水中三数日,每日换水一二次,然后刮磨表面油渍,然后凿子挖出其中的骨头(这层手续不易),然后用麻绳紧紧捆绑,下锅煮沸二十分钟,然后以微火煮两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煮沸,取出冷却,即可食用。像这样繁复的手续,我们哪得工夫?不如买现成的火腿吃(台北有两家上海店可以买到),如果买不到,干脆不吃。
  ⑧有一次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持往熟识商肆,老板奏刀,砉的一声,劈成两截。他怔住了。鼻孔翕张,好像是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他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
  ⑨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如果是现烤出来的大块火腿,表皮上烤出凤梨似的斜方格,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口,惟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
【注】①商肆:肆,铺子。商铺,商店。②砉(xū):皮骨相离声。
试从修辞角度谈谈“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这句话的妙处。
文章③、④、⑤段写了三次吃火腿经过,意义何在?
文章通过火腿,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来?
结合全文遣词造句以及材料选择谋篇布局谈谈这篇文章的写作风格。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现代文阅读
天 真 与 经 验
作者:梁遇春
天真和经验好象是水火不相容的东西。我们常以为只有什么经验也没有的小孩子才拥有天真,他那位饱历沧桑的爸爸是得到经验,而失掉天真了。可是,天真和经验实在并没有这样子不共戴天,它们俩倒经常是聚首一堂。英国最伟大的神秘诗人布莱来克著有《天真与经验之歌》。 在“天真之歌”里,他无忧无虑地信口唱出晶莹甜蜜的诗句,他简直是天真的化身,好象不晓得世上是有龌龊的事情的。然而在“经验之歌”里,他把人情事故用简单的辞句表现出来,真是找不出一个比他更世故的人了。他将伦敦城里扫烟囱小孩子的穷苦、娼妓的厄运说得辛酸凄迷,可说是看尽人间世的烦恼。可是他始终是那么天真,还常常亲眼看见天使。
也许有人会说,这班诗人们的天真是装出来的,最少总有点做作的痕迹,不能象小孩子的天真那么浑朴自然,毫无心机。但是,我觉得小孩子的天真是靠不住的,好象是很脆的东西,经不起现实的接触。并且当他们发现人情的险诈和世路的崎岖时,他们会非常震惊,因此神经过敏地以为世上除开计较得失利害外是没有别的东西,柔嫩的心或者就这么麻木下去,变成个所谓值得父兄赞美的少年老成的人了。他们从前的天真是出于无知,不值得去赞          美的,更值不得我们欣羡。
至于那班已坠世网的人们的天真就大不同了。 他们阅历尽人世间的纷扰,经过了许多得失哀乐,因为看穿了鸡虫得失的无谓,又知道在太阳底下是难逢笑口的,所以肯将一切利害的观念丢开,来任口说去,任性做去,任情去欣赏自然界的快乐。他们以为这样子痛快地活着才是值得的。他们把心机看做是无谓的虚耗,自然而然会走到忘我的境界了。他们的天真可说是被经验锻炼过了,仿佛在八卦炉里蹲过,炼成了火眼金睛的孙悟空。人世的波涛再也不能将他们的天真卷去,他们真是“世路如今已惯,此心到处悠然”,这种悠然的心境既然成为习惯,习惯又成天然,所以他们的天真也是浑然一气,没有刀笔的痕迹的。这个建在理智上面的天真绝非无知的天真所可比拟的,从无知的天真走到这个超然物外的天真,这就全靠着个人的生活艺术了。
概括地说,作者所欣赏的是怎样的天真?
在现实面前,小孩子的天真和已坠世网的人们的天真,有何不同表现?(各用一句话概括)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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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
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母亲送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一支两人,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
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
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我才记得先前望见的也不是赵庄。那是正对船头的一丛松柏林,我去年也曾经去游玩过,还看见破的石马倒在地下,一个石羊蹲在草里呢。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便真在眼前了。
用简要的语言概括上文大意。
文中有哪几句写航船速度之快?请写在下面横线上。
“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一句在表达上的作用是________________。
这几段文字重点描绘了一幅美妙的画面,请给这幅画起个名称《________》。
第一段画横线的句子“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应怎样改才更符合现代汉语的语言习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几段从多个感觉角度来进行描绘,请各用一个恰当的词来概括,如:嗅觉清香。视觉________,听觉________,触觉________。
请谈谈你读了这几段文字的体会。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贾平凹
①我老家的门前,有棵老槐树,在一个风雨夜里,被雷击折了。家里来信说:它死得很惨,是拦腰断的,又都裂开四块,什幺也不能做,劈成木柴烧罢了。我听了,很是伤感。
②打我记事起,这棵老槐就在门前站着,似乎一直没见长,便是那么的粗,那么的高。我们做孩子的,是日日夜夜恋着它,在那里荡秋千,抓石子,踢毽子,快活得要死。冬天,大地上光秃秃的,老槐也变得赤裸裸的,鸟儿却来报答了它,落得满枝满梢。这时,一个鸟儿,是一片树叶;一片树叶,是一个鸣叫的音符:寂寞的冬夭里,老槐就是一首歌。我们就听着冬天的歌,喜欢得跑出屋来,在严寒里大呼小叫。
③如今我回来了,离开了老槐十多年的游子回来了。一站在村口,就急切切找那老槐,果然不见了它。进了院门,我立即就看见那老槐了,劈成碎片,乱七八糟地散堆在那里,白花花的刺眼,心里不禁抽搐起来。我大声责问家里人,说它那么高的身架,那么大的气魄,骤然之间,怎么就在这天地空间里消失了呢?如今,我幼年过去了,以老槐慰藉的回忆也不能再做了,留给我的,就是那一个刺眼痛心的树桩吗?我再也硬不起心肠看这一场沧桑的残酷,蕴藏着一腔对老槐的柔情,全然化作泪水流下来了。
④夜里,我无论如何都睡不着,走了出来,又不知身要走到何处,就呆呆地坐在了树桩上。树桩筐筛般大,磨盘样圆,在月下泛着白光,可怜它没有被刨了根去。那桩四边的皮层里,又抽出了一圈儿细细的小小的嫩枝,极端地长上来,高的已经盈尺,矮的也有半寸了。
⑤小儿从屋里出来,摇摇摆摆的,终伏在我的腿上,看着我的眼,说:“爸爸,树没有了。”“没有了。”“爸爸也想槐树吗?”我突然感到孩子的可怜了。我的小儿出生后一直留在老家,在老槐树下爬大,可他的幸福、快乐霎时消失了。
⑥小儿突然说:“爸爸,我好像又听到那树叶在响,是水一样的声音呢。”水一样的声音?这是我曾听过的。可是如今,水在哪儿呢? “爸爸,水还在呢!”小儿又惊呼起来,“你瞧,这树桩不是一口泉吗?”我转过身来,向那树桩看去,啊,真是一口泉呢!那白白的木质,分明是月光下的水影,一圈儿一圈儿的年轮,不正是泉水绽出的涟漪吗?我的小儿,多么可爱的小儿,他竟发现了泉。我要感谢他,他真有发现了新大陆的哥伦布一样的伟大!
⑦ “泉!生命的泉!”我激动起来了,紧紧抱住了我的小儿,想这大千世界,竟有这么多出奇,原来一棵树就是一条竖起的河,雷电可以击折河身,却毁不了它的泉眼,它日日夜夜生动,永不枯竭。那纵横蔓延在地下的每一根每一行,该是那一条一道的水源了吧!
⑧我有些不能自已了。月光下,那嫩嫩的枝条上,绿绿的小叶绽了开来,绿得鲜鲜的,深深的。这绿的结晶,生命的精灵,莫非就是从泉里溅起的一道道水柱吗?那锯齿一般的叶峰上的露珠,莫非是水溅起时的泡沫吗?哦,一个泡沫里都有了一个小小的月亮,灿灿地,在这夜里摇曳开光辉了。“爸爸,这嫩枝儿能长大吗?”“能的。”我肯定地说。
⑨说完了,我们就再没有言语,静止地坐在树桩的泉边,谛听着在空中溅起的生命的水
声。                               (选自《贾平凹散文选集——喝酒》,有删改)
请认真阅读选文,在表格A、B处填写恰当的词语。

事件
作者感情
听到老槐树死的消息
A__________
看到老槐树被劈成碎片
痛心
小儿发现了树桩是一口“泉”
B__________

 
请结合语境,从修辞角度对选文第②段画线句子进行赏析。
                                                                              
                                                                              
读到选文第⑤段“我突然感到孩子的可怜了”一句,有人错误地认为孩子可怜的原因是“出生后一直留在老家”,请你说说这种看法为什么是错误的。
                                                                              
                                                                              
请理解第⑦段中画线句子在文中的含义。
                                                                              
                                                                              
选文中的“小儿”是作者精心安排的人物,请分析作者安排这个人物的用意。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语段。(共16分)
1每当看到现在孩子背着那印满各式各样卡通画的精致书包上学时,我就会想起属于
我的第一个书包。
②那是个花格子书包,妈妈做的。
③7岁那年,我终于拥有了上学的资格。可是我没有书包。
④那时,我们乡下孩子最常背的就是用花布拼成的花格子书包。每当同学们谈论谁的书包哪块花布多么多么好看时,我都会躲得远远的。心里却一遍遍地喊着:我也要有一个花格子书包!
5我终于向母亲开了口。
6"家里没有碎花布。"妈妈平静地说。
7"我要!"我固执地坚持着,却不敢看妈妈的脸。家里的窘境我是知道的。
8面对我的倔强,妈妈没有再说话。
9从那以后,我发现从来不喜欢串门的妈妈开始串门了。对于寡言少语的她来说,和人谈天说地是多么吃力的事情!有好几次,在一边玩耍的我发现妈妈的脸被别人的话锋逼得通红通红。不知串了多少家的门,不知有多少艰难的开口,妈妈终于攒够了做书包的花布。
10开学的前夜,妈妈把书包做好了。美丽的图案,细密的针脚——这真是一只可爱的书包!我还惊喜的发现,书包里面居然还有一个夹层。这可是我们村独一无二的新设计啊!
11我兴奋地把书包看了又看。然后抬头看看妈妈的脸,她的眼神十分安适。
12"好好学习。"她依然平静地说。
13躺在床上,我的泪水忍不住淌了一脸。愧疚和不安开始一点一点地吞咽我的喜悦和满足。我知道这书包意味着什么:这块块鲜艳的花方格是她一缕缕被撕裂的矜持和尊严,这道道匀净的线路是她那颗绵延万里却从不言爱的心啊!
14第二天上学时,我郑重地背上了这只书包。书包里装的东西很少,我却觉得它沉甸甸的。后来,它一直陪伴我读完了小学和中学,直到它不能再用,我也依然保存着它。因为我知道:这只书包必定是世界上最珍贵最美的书包。
本文记叙了一件什么事?请用一句话概括。(不超过15个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中明确揭示中心的句子是:(     )

A.那是个花格子书包,妈妈做的。
B.这块块鲜艳的花方格是她一缕缕被撕裂的矜持和尊严。
C.这道道匀净的线路是她那颗绵延万里却从不言爱的心啊!
D.这只书包必定是世界上最珍贵最美的书包。

文中与"这块块鲜艳的花方格是她一缕缕被撕裂的矜持和尊严"照应的句子是: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中加线句“我终于向母亲开了口”的“终于”表现了我的什么心理?(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文中最后段落中“书包里装的东西很少,我却觉得它沉甸甸的。”一句的理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你对文章的理解,请给本文拟一个恰当的题目,并说明拟题理由
题目:               理由: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选文
世界以痛吻我(张丽钧)
①“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这凝重的诗句,是泰戈尔的。
②一个学生发来短信,说她被至爱的人辜负得很惨,她写道:“我恨他,因为他让我恨了这世界!”我忙把泰戈尔的这两句诗发给她,并解释说,如果我们以痛报痛、以恨报恨,甚至无休止地复制、扩大那痛与恨,那我们可就蚀本了。她痛苦不堪地回复我说:“可是老师,我真的无歌可唱啊!”
③是啊,世界不由分说地将那撕心裂肺的痛强加于我,我脆弱的生命,被“痛”的火舌舔舐得体无完肤了,连同我的喉咙——那歌声的通道——也即将被舔舐得焦糊了啊!这时候,你却要我“回报以歌”,我哪里有歌可唱?
④回望来路,我不也有过许多“无歌可唱”的时刻吗?我曾经是个不会消化痛苦的人,简直就是个痛苦的“放大器”。那一年,生活给了我一滴海水,我却以为整个海洋都被打翻了,于是,我的世界也被打翻了,我浑身颤栗,却哭不出来,仿佛是泪已让恨烘干;后来,生活又给了我一瓢海水,我哭了,却没有生出整个海洋被打翻的错觉;再后来,生活兜头泼过来一盆海水,我打了个寒战,转而告诉自己,这不过是一盆海水,再凶狂,也淹没不了岸;终于有一天,生活打翻了海洋给我看,我悲苦地承受着,却没有忘了从这悲苦中抬起头来,对惦念我的人说:“我没事儿,真的……”
⑤任何人,都不可能侥幸获得“痛吻”的豁免权。“痛吻”,是生活强行赠予我们的一件狰狞礼物,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只是,当我站在今天的风中,回忆起那一滴被我解读成海洋的海水的时候,禁不住发出了哼笑。好为当年那个浑身颤栗的自己难为情啊!如果可能,真想将自己送回岁月深处,让自己怡然倚在那个“一滴海水”事件上洒脱地唱上几首歌。
⑥从不消化痛苦到消化痛苦,这一个比一个更深的悲戚足迹,记录了一个人真正长大的过程。
⑦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说这话的人是个被上帝亲吻过歌喉的伟大歌者。他以自己的灵魂歌唱。而拙于歌唱的我们,愿不愿意活在自己如歌的心情之中呢——不因“痛吻”的狰狞而贬抑了整个世界;学会将那个精神的自我送到一个更高的楼台上,去俯瞰今天那个被负面事件包围了的自我;不虐待自我,始终对自我保持深度好感;相信歌声的力量,相信明快的音符里住着主宰明天的神;试着教自己说:拿出勇气去改变那能够改变的,拿出胸怀去接受那不能改变的,拿出智慧去区分这两者
⑧不仅仅是如歌的心情,我们甚至还可以奉上自己的“行为艺术”啊!永记那年夏天,我和妹妹外出遇到冰雹,我们慌忙学着别人的样子脱掉外衣,却不约而同地去对方头上遮挡……世界“痛吻”着太多的人,当你想到分担别人的痛苦的时候,你自己的痛苦就会神奇地减淡。
⑨盼着自己能够说:世界以痛吻我,我要回报以歌!
选文开头引用泰戈尔的诗句有什么作用?(2分)
结合上下文,理解下列划线词语在句中的意思。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
第⑦段“拿出智慧去区分这两者”中“这两者”指的是什么?
简要概括第④段的内容,并说说它阐述了什么道理。(4分)
“要我回报以歌”与“我要回报以歌”,只是两个字位置的变动,其表达效果有何不同?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现代文阅读
生命的林子
有一个僧人,可能就是唐玄奘吧,他剃发的时候,在法门寺修行。法门寺是个香火鼎盛、香客络绎的名寺,每天晨钟暮鼓,香客如流。玄奘想静下心神,潜心修行,但法门寺法事应酬太繁,自己虽青灯黄卷苦苦习经多年,但谈经论道起来,自己远不如寺里的许多僧人。
有人劝玄奘说:“法门寺是个名满天下的名寺,水深龙多,纳集了天下的许多名僧,你若想在僧侣中出人头地,不如到一些偏僻的小寺中阅经读卷,这样,你的才华便会很快光芒迸露了。”
玄奘自忖许久,觉得这话很对,便决意辞别师父,离开这喧喧嚷嚷高僧济济的法门寺,寻一个偏僻冷落的深山小寺去。于是玄奘就打点了经卷、包裹,去向方丈辞行。
方丈明白玄奘的意图后,问玄奘:“烛火和太阳哪个更亮些?”玄奘说当然是太阳了。方丈说:“你愿做烛火还是太阳呢?”
玄奘认真思忖了好久,郑重地回答说:“我愿做太阳!”于是方丈微微一笑说:“我们到寺后的林子去走走吧。”
法门寺后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松林。方丈将玄奘带到不远处的一个山头上,这座山头上树木稀疏,只有一些灌木和零星的三两棵松树,方丈指着其中最高大的一棵说:“这棵树是这里最大最高的,可它能做什么呢?”玄奘围着树看了看,这棵松树乱枝纵横,树干又短又扭曲,玄奘说:“它只能做煮粥的薪柴。”
方丈又信步带玄奘到那一片郁郁葱葱密密匝匝的的林子中去,林子遮天蔽日,棵棵松树秀颀、挺拔。方丈问玄奘说:“为什么这里的松树每一棵都这么修长、挺直呢?”
玄奘说:“都是为了争着承接天上的阳光吧。”方丈郑重地说:“这些树就像芸芸众生啊,它们长在一起,就是一个群体,为了一缕的阳光,为了一滴的雨露,它们都奋力向上生长,于是棵棵可能成为栋梁。而那远离群体零零星星的三两棵,一团团的阳光是它们的,许许多多的雨露是它们的,在灌木中它们鹤立鸡群,没有树和它们竞争,所以,它们就成了薪柴啊。”
玄奘听了,便明白了。玄奘惭愧地说:“法门寺就是这一片莽莽苍苍的大林子,而山野小寺就是那棵远离树木的树了。方丈我不会再离开法门寺了!”
在法门寺这片森林里,玄奘苦心潜修,后来,终于成为一代名僧,他的枝叶,不仅伸过云层,伸进了天空,而且,承接了西天辉煌的佛光。
是的,一个成才的人是不能远离社会这个群休的,就像一棵大树,不能远离森林。
玄奘打算离开法门寺的原因是什么?
方丈问玄奘“你愿做烛火还是太阳”,用意何在?
为什么更多地接受阳光雨露的松树反没有成材呢?再请你结合目前我国独生子女教育状况,谈谈自己的看法。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香椿   张晓风
①香椿芽刚冒上来的时候,是暗红色,仿佛可以看见一股地液喷上来,把每片嫩叶都充了血。
②每次回屏东娘家,我总要摘一大抱香椿芽回来,孩子们都不在家,老爸老妈坐对四棵前后院的香椿,当然是来不及吃的。
③记忆里妈妈不种什么树,七个孩子已经够排成一列树栽子了,她总是说“都发了人了,就发不了树啦!”可是现在,大家都走了,爸妈倒是弄了前前后后满庭的花,满庭的树。
④我踮起脚来,摘那最高的尖芽。
⑤为什么,椿树是传统文学里被看作一种象征父亲的树。对我而言,椿树是父亲,椿树也是母亲,而我是站在树下摘树芽的小孩。那样坦然的摘着,那样心安理得的摘,仿佛做一棵香椿树就该给出这些嫩芽似的。
⑥不知年复一年我摘取,年复一年,那棵树给予。
⑦我的手指已习惯于接触那柔软潮湿的初生叶子的感觉,那种攀摘令人惊讶浩叹,那不胜柔弱的嫩芽上竟仍把得出大地的脉动,所有的树都是大地单向而流的血管,而香椿芽,是大地最细致的微血管。
⑧我把主干拉弯,那树忍着,我把支干扯低,那树忍着,我把树芽采下,那树默无一语。我撇下树回头走了,那树的伤痕上也自己努力结了疤,并且再长新芽,以供我下次攀摘。
⑨我把树芽带回台北,放在冰箱里,不时取出几枝,切碎,和蛋,炒得喷香的放在餐桌上,我的丈夫和孩子争着嚷着炒得太少了。
⑩我把香椿夹进嘴里,急急地品味那奇异的芳烈的气味,世界仿佛一刹时凝止下来,浮士德的魔鬼给予的种种尘世欢乐之后仍然迟迟说不出口的那句话,我觉得我是能说的。
⑪ “太完美了,让时间在这一瞬间停止吧!”
⑫不纯是为了那树芽的美味,而是为了那背后种种因缘,岛上最南端的小城,城里的老宅,老宅的故园,园中的树,象征父亲也象征母亲的树。
⑬万物于人原来可以如此亲和的。吃,原来也可以像宗教一般庄严肃穆的。
(选自《意林》,未来出版社2010版)
作者描写景物语言细致,请赏析下面句中加点的词。
香椿芽刚冒上来的时候,是暗红色,仿佛可以看见一股地液喷上来,把每片嫩叶都充了血。
                                                                             
第⑤自然段作者写到“对我而言,椿树是父亲,椿树也是母亲”,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第⑨自然段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
                                                                              
结合全文主旨,联系自己的切身体验,谈谈你阅读本文的感受或启示。(80-100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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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金箍棒 麦笛
  ①《西游记》中孙悟空从东海龙王那里借了一根“定海神针”,又称“如意金箍棒”,重6250千克,可大可小,变化多端,实在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宝贝兵器。那么从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金箍棒可能是什么材料制成的呢?
  ②从密度来看,金属密度最大的是锇。《西游记》中说孙悟空把那绣花针从耳朵里取出来,迎风一晃,变得“碗来粗细”。估计那碗指的不是大海碗,应该类似于现在的酒杯,也就是说直径在3~5厘米的样子。以金箍棒长两米来计算,体积最大在3900立方厘米左右。因此,如果金箍棒的材料是锇,其质量大约为88千克,一个臂力超群的人完全可以挥舞得动。关羽能舞动重41千克的青龙偃月刀,鲁智深能舞动重32千克的水磨禅杖,以猴哥那山都压不死的体质而论,挥舞88千克的兵器更不是难事。有人说,不是6250千克吗?想必那是随着体积变化而变化吧,不过这不符合质量守恒定律了。
  ③金箍棒的硬度还应该特别大,猴哥大大小小跟妖魔鬼怪或者神仙星宿干了几百仗,连哪吒、二郎神都拿他毫无办法。哪吒的乾坤圈和二郎神的三尖刀据说都是宝器,但叮叮当当一交击,金箍棒毫发无损,可见金箍棒硬度特别大。金属中硬度最大的是铬,铬的硬度和天然物质硬度之王金刚石不相上下,一般的兵刃应该是奈何不了它的。从这个意义上,金箍棒用铬或者那些更为强韧的铬合金来铸造显得非常合适。
  ④金箍棒的抗腐蚀能力也非常不一般。金角大王那个紫金红葫芦连“大罗金仙都能化成血水”,里面应该盛有腐蚀性非常强烈的液体,比如王水之类。但猴哥和棍子被收进去都毫发无损。猴哥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内炼就了一身铜皮铁骨,再加上会七十二变,变成小苍蝇之类的趴在葫芦口,不被腐蚀是可能的。但金箍棒如果用的不是很特别的材料,想要逃过浩劫可就有点难度了。因此从耐蚀性这个角度讲,金箍棒材料又像铱。铱的硬度、密度都很大,抗腐蚀能力在金属中首屈一指,连王水对它也无可奈何。
  ⑤再从伸缩性上来考虑。地球上常见的材料不管金属还是非金属恐怕都没有金箍棒那么强的伸缩性。所以说,一根本来几个人不能合抱的柱子变成“碗来粗细”进而变成绣花针大小,大概纯属小说家的杜撰。
⑥《西游记》中老龙王说:“那本是大禹治水之时,定江河浅深的一个定子,是一块神铁!”像大禹这样的神人很可能从外星球采集了这么一块材料,密度特别大,又有很多特殊属性,用于测量江河的浅深,可长可短,能随时调整,实在是太方便了。猴哥成佛之后,金箍棒自然回归原位,现在不知躺在哪处幽深的海底,期待着我们再度去发掘它的传奇呢。
根据文章内容填写表格。

金属名称
金属属性
金箍棒可能用它来制作的理由

(1)
小说中孙悟空作为神人,臂力超群,能舞动较重兵器,而用锇制成的金箍棒单位体积质量最大。

硬度最大
(2)

(3)
小说中金箍棒在紫金葫芦中未被腐蚀,说明它抗腐蚀性极强。

 
文章第④段写金箍棒的抗腐蚀能力,为什么要介绍孙悟空在炼丹炉内灯炼就一身铜皮铁骨以及会七十二变的情况?
                                                                              
文章第③段划线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对说明有何作用?
                                                                              
文章第⑤段中“地球上常见的材料不管金属还是非金属恐怕都没有金箍棒那么强的伸缩性”中加点词语“常见的”能否去掉,为什么?
                                                                              
毛主席曾评价孙悟空“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孙悟空是很多同学儿时的偶像,请结合《西游记》中具体章节的内容,谈谈你喜欢孙悟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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