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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⑴那个时候我在一所中学教书,对我在一所中学教书,对我和我的学生来说,教室是圣洁和纯净的殿堂,我所面对的是一双双明亮的眼睛,那分明是一扇扇心灵的窗户,过滤着缕缕阳光、徐徐清风。我的讲解像一支笔,写在那一张张智慧的脸庞上——笑着的,严峻的,俊美的、粗陋的,白皙的,黑亮的,胖胖瘦瘦的……
⑵门“砰”地一下开了!
⑶同学们的目光一下子集中在站在门口的中年妇女的身上,她穿着一身臃厚的中式棉袄,头上裹着一块酱红色头巾,脸上布满了细密的皱纹,目光落在教室后面一个角落的地方。她的嘴角哆嗦了一下,又哆嗦了一下,才猛然发出一个响亮的声音:“孩子,娘很想很想你,娘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你冷,俺就给你送棉衣来了。”她的胳臂弯里兜着一个偌大的包袱,一边说一边要解开。
⑷教室里的震惊一下子变成了大笑,笑声哈哈哈地在教室里荡漾。我有些发火,大声地呵斥她说:“你给我出去!”说着就把她推到门外,我对她这突然的粗鲁的侵犯行为不可容忍。
⑸我回到讲台的时候,同学们还哈哈大笑着,冲着后面一个男学生哈哈大笑着,我看到那个男同学脸红得像一块绸缎,站在那里,低着头,像一个犯了大错的孩子。
⑹我的愤怒顷刻间变成了怜悯,因为我看到了他的泪水,正滴滴答答地掉在课桌上,浸湿了他的书本。我说:“你坐下吧。”然后我继续讲我的课,教室里恢复了安静。
⑺窗外还在纷纷扬扬地下着雪,我瞄见了那位妇女蜷缩着,在雪地里徘徊着……她的存在使得我讲课思路不自觉地开小差,我瞅瞅后面那个学生,趴着,把头严严地埋在桌面上,整整一节课,他的头严严地埋在桌面上……他的母亲仍然在外面雪地上蜷缩着徘徊着……
⑻我开始后悔我刚才对她的举动。这一节课好象很长,很长很长,好不容易才听到下课铃声……
⑼趴在桌上的那个学生猛然站起来,第一个匆匆地跑出了教室。我看到他是满脸泪水跑出去的。
⑽教室外面的雪地上,那个学生还在掉着泪,他的母亲却慈祥地笑着。母子俩依偎着说话,母亲正把一件棉衣披在儿子的身上,遮挡住纷纷扬扬的雪花,而她的身上,她的头上,密集成一抹的洁白……
⑾然后,是一串深深浅浅的脚印,送那位母亲渐渐远去,渐渐变成一个模糊的黑点。
⑿天色朦胧了起来。
请概括本文所叙述的主要事件。
答:                                     
在第2自然段中,为何反复描写“母亲”在雪地上“蜷缩着”、“徘徊着”?
答:                                     
本文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有何作用?
答:⑴                                     
                                     
作者运用哪些描写方法来刻画“母亲”的形象?突出表现母亲怎样的品质?
答:                                     
初中语文课本中,刻画了不少母亲形象,让我们体会到母亲的伟大。请你以“是一位……的母亲”的句式按提示作答。
⑴《回忆我的母亲》中,朱德的母亲是一位
⑵《小巷深处》中,英姨是一位
⑶《一厘米》中,陶影是一位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比较阅读《孔乙己》和《范进中举》课文选段,完成小题。
【甲】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乙】范进不看便罢,看了一遍,又念一遍,自己把两手拍了一下,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老太太慌了,慌将几口开水灌了过来。他爬将起来,又拍着手大笑道:“噫!好!我中了!”笑着,不由分说,就往门外飞跑,把报录人和邻居都吓了一跳。走出大门不多路,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众人拉他不住,拍着笑着,一直走到集上去了。众人大眼望小眼,一齐道:“原来新贵人欢喜疯了。”老太太哭道:“怎生这样苦命的事!中了一个甚么举人,就得了这个拙病!这一疯了,几时才得好?”娘子胡氏道:“早上好好出去,怎的就得了这样的病!却是如何是好?”众邻居劝道:“老太太不要心慌。我们而今且派两个人跟定了范老爷。这里众人家里拿些鸡蛋酒米,且管待了报子上的老爹们,再为商酌。
用简要的语言分别概括【甲】、【乙】两段选文的主要内容。
【甲】
【乙】
选文用字准确生动,请结合语境体味下列句中划横线词的妙处。
(1)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出九文大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走出大门不多路,一脚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过比较鉴赏,有人认为,在范进的脸谱上可贴一“丑”字标签,而孔乙己的灵魂深处却渗透出几缕“悲”,你同意这一说法吗?请说说理由。
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两文作者对各自笔下的人物的情感态度是怎样?
【甲】文作者对孔乙己的态度是:                       。
【乙】文作者对范进的态度是:                         。
范进与孔乙己,一个中举而疯,一个潦倒而死,他俩在思想性格方面有什么相同之处?两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暴露了科举制度怎样的弊端?
(1)相同之处:                                                
(2)弊端: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学作品,回答小题。
命题人心语:当心情蒙上阴霾,心灵迷失方向,请叩响灵魂深处的琴弦,用爱拂去沉重与忧伤,用阳光晾晒阴冷与无奈。因为爱的对立面不是恨,而是冷漠。
拔掉那颗蛀牙
①她恨全家人。
②她在家中的地位很尴尬。姐姐比她漂亮。因为想要儿子,父母坚持要生,结果生下她,还是女儿。后来,又生了弟弟,弟弟显然是最得宠爱的。父母的理念就是,闺女是要嫁出去的,对这个家无关紧要,能养着就不错了!
③姐姐不吭气。她却嚷:“凭什么?要不就别生我!”结果挨了打。
④那时,她就发誓,她要报复所有人,她要让他们知道她的厉害。三个孩子中,她的学习是最好的,因为,没有别的地方突出,她就拼命地学习。小小的心,长满了恨,恨是一颗芽,日日夜夜地“茁壮”成长。
⑤她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抱着书,把自己关在屋里。即使看书,母亲也要嚷,不要费电了。于是,她去邻居的窗下,借着光,可以看到半夜。她是个坚强的女孩儿,坚强到不会掉眼泪。全镇只有一个考上县里的高中的,那就是她。父母不想让她去读,读高中要住校,仅吃饭一个月就要花好几十块。她说:“我不吃学校的饭,我自己带饭,带几个馒头,可以吃一个星期。”
⑥终于去读了,竟然觉得无比自由。一周回家一次,带够一周吃的馒头。冬天还好,馒头不馊。夏天,有时馒头馊了,她舍不得扔,还要吃掉。吃到拉肚子,一趟趟跑厕所,可她从来不哭。整整三年,她始终是全年级里的第一名。
⑦高考成绩下来,她是市状元,去北大读书,整个县城都轰动了。所有人都说,看人家,吃了三年干馒头,照样上北大。
⑧去了北大之后,她仍然沉默寡言,打好几份工,为的是不要家里一分钱。而且,她冰冷的内心拒绝温暖,怕别人算计自己。
⑨整整四年,她把自己交给了书本,又以学校最好的托福成绩考到美国公费留学。整个县城又轰动了——这是那个小城中第一个到外国留学的呀。可是,她没有回家去,没有给父母撑那个虚荣的面子。现在,她是自己的了,与他们毫无关系。
⑩去美国之后,她还是一个人,无人交流,内心一片空白。没有亲情的感觉,不相信男人,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她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你太自闭,而且内心充满了恨。有恨的人,必定不快乐。你应该学会去爱,只有爱,才能拔掉那颗蚀了你心灵的蛀牙。
⑾她呆了:是吗?有这么严重吗?一向是别人对不起她啊,所以,她一直拒绝和家人联系。半夜,她第一次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母亲居然没有听出她的声音来。叫了一声“妈”之后,母亲哭了,哀号着,哭着骂着,叫着父亲的名字:“二妞来电话了,二妞来电话了——”父亲抢过电话,叫着:“妞妞,妞妞……”再也说不出话来。再接着,姐姐和弟弟都跑了过来。声音哽咽着,好像她恩赐了他们什么。放了电话,她发了一夜的呆。第二天,又发呆。她决定回国。
⑿是一刹那间决定的——回国!多少年没有回家了!她带着大包小包——每个家人的礼物,下了飞机,直接乘出租车回老家。一进门才发现:家,破旧了。两颗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爱发脾气的母亲老了,正在树下择韭菜,满头白发;喜欢打人的父亲在脏兮兮的椅子上躺着。父母抬头看到她的时候,眼神里都是慌乱的,伸开两只手,不知要干什么说什么了,好像她是客人——她太洋气了,与多年前那个瘦瘦黑黑的小丫头判若两人!甚至,母亲扑过来后,站在她面前,没敢抱她。
⒀不知沉默了多长时间,她终于叫了一声“妈!”。母亲哭着,抹着眼泪。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以为不会再流眼泪了,但当父亲过来抱住她说:“孩子,回来啦!”她的眼泪,到底还是泉涌般出来了。
⒁她把带回来的钱分给大家了,父母一份,姐姐一份,弟弟一份。父母养老,姐姐能买城里的房子了,弟弟要开个超市,这下,也有资金了。做完这些后,她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幸福。
⒂拔掉了那颗恨的蛀牙,原来可以如此快乐。
(选自《小小说选刊》2008年第8期,有删改)
联系全文说说标题《拔掉那颗蛀牙》有何深刻含义?
请根据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成长历程,仿照下面的例子在横线上填写恰当的内容。(字数在10字以内)
地位尴尬, 滋生仇恨→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回报亲情,收获快乐
联系上下文,体味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回答括号内的问题。
(1)小小的心,长满了恨,恨是一颗芽,日日夜夜地“茁壮”成长。(“茁壮”为何加引号?有什么深刻含义?)
(2)两颗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此处景物描写有何作用?)
第⑾自然段“她”打电话回来时,家人对她的反应可不可以删去?为什么?
选文是一篇寓意深刻的小说,并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试结合全文作简析。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失败不是成功之母
阿元
“失败是成功之母”可能是中国最著名的一句格言,它在我们生活中出现的频率是相当的高。原因之一是几乎所有人都经历过失败,原因之二是在失败之后人们需要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破碎的心灵。
但阿元认为,“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用来自我安慰当然不错,但用它来指导我们的生活就未必有效。
其实,失败和成功之间,绝对没有无法割裂的联系。关于这一点,历史上有无数的例子可以证明。比如说项羽,从江东起,从来没有打过一次败仗,但垓下之败让他永无翻身之地,因为他自杀了。还有李自成,现在的历史学家研究表明,李自成占领北京之后,至少有五次机会可以战胜满清,过足当皇帝的瘾,但最终他被杀掉了。可能有人会说,这些人的失败之所以没有成为成功之母,是因为,他们失败之后就死了,根本没有机会。那么咱们就举一个失败之后没死的,世界上最著名的军事统帅——拿破仑。在拿破仑的一生中有两次致命的失败,一次在莫斯科,一次在滑铁卢。两次失败的主要原因也差不多,因为拿破仑的扩张让他成为了欧洲的公敌。就像俗话说的,双拳难敌四手,好虎难顶群狼,拿破仑的两次失败都是败在了欧洲其它国家的联合上,一代天骄拿破仑最终是死在了圣赫勒拿岛上。
以上的例子充分地证明,失败并不必然就是成功之母。失败要成为成功之母是需要一些条件的,比如说失败的当事人要能正确认识失败,合理评估自己。
美国一个非常著名的推销员在谈到他为什么会成功的时候,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他在推销《幼儿百科全书》时对一家人说,他的这套书能解答孩子们提出的任何问题。然后他又对那家的孩子说:“小朋友,你随便问我一个问题,看我怎么从书上找到你想知道的答案。”这个小朋友的问题是:“上帝坐的是什么牌子的车子?”这个推销员说,当时他是面红耳赤,只能收拾起他的书,灰溜溜地走了。
从这次经历,这个推销员总结出一个经验,话不能说得太满,牛皮不能吹得太爆,从而他走上了成功之路。
这个故事说明了,如果你对于失败能够有个理性的分析.那么失败为成功之母。
而在生活中,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失败,不能合理评估自己,失败只能带来更大的失败。
要想让失败成为成功之母,除了要对错误有合理的分析之外,还要有从头再来的勇气和永不放弃的毅力。
项羽的对手刘邦,和项羽交手,从来没有打胜过。最惨的时候,他的老爸老妈老婆孩子全都被项羽抓起来了,项羽还威胁说,如果你不投降,我就把你老爸煮了,当饭吃。对此,刘邦的反应是,我们是兄弟,我爸就是你爸,如果你要煮你爸,你就送一碗给我吃。
虽然刘邦的话有点耍无赖的意思,但正是他永不放弃的勇气才让他在一次次大败之后又站了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代强汉的开国皇帝。
所以说失败不是成功之母,并不是要否定这句名言,而是想告诉大家,如果对于这句话没有一个正确的分析和运用,很可能会让这句话成为逃避失败的借口,成为一块不敢正视失败的挡箭牌。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证明此论点,主要采取了 ____________ 的论证方法。
失败要成为成功之母需要哪些条件?
答:
结合全文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论据“李自成占领北京后被杀”、“刘邦打败项羽成为开国之君”的作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证明“失败和成功之间绝对没有无法割裂的联系”这一分论点的。
B.第三自然段中拿破仑的例子显得多余,应该删去。
C.作者通过否定名句“失败是成功之母”,告诉我们要独立思考,要用批判的眼光来对待名言的道理。
D.“失败是成功之母”作为格言被人们广泛认同,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几乎所有人都经历过失败,另一个是在失败之后需要用它来安慰自己破碎的心灵。

如果让你与作者辩论,你坚决捍卫“失败是成功之母”’的观点,请简要阐述你的理由。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①我老实告诉你一句话:(A) “凡职业都是有趣味的,只要你肯继续做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 ②为什么呢?③第一,因为凡一件职业,总有许多层累、曲折,倘能身入其中,看它变化、进展的状态,最为亲切有味。④第二,因为每一职业之成就,离不了奋斗;一步一步的奋斗前去,从刻苦中将快乐的分量加增。⑤第三,职业性质,常常要和同业的人比较骈进,好象赛球一般,因竞胜而得快感。⑥第四,专心做一职业时,把许多游思、妄想杜绝了,省却无限闲烦恼。⑦孔子说:(B)“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人生能从自己职业中领略出趣味,生活才有价值。孔子自述生平,说道:(C)“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这种生活,真算得人类理想的生活了。
我生平最受用的有两句话:一是“责任心”,二是“趣味”。我自己常常力求这两句话之实现与调和,又常常把这两句话向我的朋友强聒不舍。今天所讲,敬业即是责任心,乐业即是趣味。我深信人类合理的生活总该如此,我盼望诸君和我一同受用!
文中说“我深信人类合理的生活总该如此” ,用自己的话说说“人类合理的生活”应该是怎样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中③-⑥句阐述的共同道理是_______(填写原文语句序号)
选段最主要的论证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你为本段的观点提供一个事实论据。
文中说“人生能从自己职业中领略出趣味,生活才有价值”,联系自己的实际,谈谈作为一名初中生,你认为该怎样学习才是最有价值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还 债
余秋雨
祖父临终前两眼直直地看着祖母,牵一牵嘴角露出笑意,嗫嚅道:“本来想叫孩子们多读点书,出一个读书人。我这么走,不说读书,连养活也难……”
祖母擦了一下眼泪,按着祖父的手说:“会养活,会读书。”
祖父轻轻地摇了摇头,又嗫嚅道:“天天都在防灾难,没想到,灾难出在我身上……”
没说完,他头一歪,走了。
周围的人都在猜测,带着七个孩子的祖母会做什么。
出乎大家意料,祖母做的第一件事是卖房还债。
祖父在最后的日子里已经向祖母一一交代过家里的账务,自己欠了哪些人的债,哪些人欠了自己的债。祖母一笔一笔记住了。按照当时闯荡者的习惯,这些债,大多是心债,没有凭据。
那天晚上祖母把家里的女佣陈妈叫到房间,感谢她多年的照顾,说明今后无法再把她留在家里,然后,就细细地打听穷人的生活方式。陈妈早就看清这个家庭的困境,却没有想到祖母会作出卖房还债的决定。
“这房子卖了,不能全还债。选一选,非还不可的还了,有些债可以拖一拖。孩子那么多,又那么小……”陈妈像贴心老姐妹似的与祖母商量。
“这没法选。”祖母说,“还两笔,拖两笔,等于一笔也没有还。”
陈妈叹了一口气,说:“老爷前些年借给别人的钱也要去催一催。那些人也太没有良心了,明明知道这一家子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这么多天来也不来还!”
“有两个到灵堂来了。”祖母说。
“那就去找!”陈妈忿忿地说:“领着最小的两个,志杏和志士,上门去要,我也陪着。”
祖母想了一想,说:“没凭没据,上门要债,他们一尴尬反而会把账全赖了。这样吧,我领着孩子上门去向他们一一讨教卖房事宜。这比较自然,顺便看看他们到底有没有还债的心思。你就不要去了。”
从第二天开始,祖母就领着两个最小的孩子,在三天之内“讨教”了五个人。结果比祖母想象的还要糟糕:他们谁也没有提到那些账。
一双大人的脚,两双小人的脚,就这样在上海的街道上走了整整三天。
很快,原来在英租界戈登路的房子卖掉了,去偿还祖父生前欠下的全部债务。
还债的事,祖母叫十八岁的大儿子和十五岁的二儿子一起去完成。大儿子叫余志云,是我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大伯伯;二儿子叫余志敬,那就是我的父亲,他后来习惯于“以字代名”,叫余学文。
两兄弟把一叠叠钱用牛皮纸包好后放在书包里,一家家去还债。很奇怪,好几家都在准备搬家,房间里一片凌乱。搬家最需要用钱,一见有人来还债都高兴地说是“及时雨”。只有最后到一家鸦片烟馆老板家还债时,那个黑黑瘦瘦的老板不说一句话,也并不数钱,只是用手按了按纸包,便翻开账簿,用毛笔划掉了欠债。
兄弟俩正准备离开,忽听得屋子角落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慢慢交走!”
随着声音,一个浓妆艳抹的高挑女子趿着绣花拖鞋从背光处走了出来。她嘴上叼着一支香烟,懒懒地走到兄弟俩跟前后举手把香烟从嘴里取下。她的手指又长又细,涂着指甲油。
她问志云:“听你刚才说,这烟债是你父亲欠下的。他自己为什么不来?”
志云懒得理她,低头轻轻地说:“他刚过世。”
女人顿了顿,问:“他过世,与鸦片有关吗?”
志云点点头。
女人停顿的时间更长了。
终于她又问:“那你们为什么急着来还鸦片债?”
志云不语。弟弟志敬抢着说:“妈妈说了,好债坏债都是债……”
女人又问:“这么多钱是从哪里来的?”
志云想拉住志敬不要说,但志敬还是说出了口:“我们把房子卖了!”
女人又紧接着问:“你们有兄弟姐妹几个?”
志敬说:“七个。”
女人走到桌子跟前,看了黑黑瘦瘦的老板一眼,说:“这事我做主了。”顺手就把那包钱拿起来,塞在志云手上。
志云、志敬大吃一惊,连忙把钱包放回桌上,说:“这不行,这不行……”
女人又一次把钱包塞给志云,说:“回去告诉你们妈妈,我敬佩她这样的女人!”
志云毕竟懂事,拉着志敬向着女人深深地鞠了一躬,说:“阿姨,你退还给我们这笔钱,等于救了我们家。我想请教你家老板的尊姓大名,回去好向妈妈禀报。”
女人笑了,说:“他叫吴聊,一听就是假名。真名我也可以偷偷告诉你,叫吴瑟亚,琴瑟的瑟,亚洲的亚。”                                     (选自《吾家小史》,有删改)
根据文章情节,完成下列表格。

 
主要事件
(一)
祖母在祖父去世后,与陈妈商量卖屋还债事宜。
(二)
 
(三)
 

结合文章内容,说说祖母是一个怎样的人?
联系上下文,品味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指出其表达效果。
(1)祖父临终前两眼直直地看着祖母,牵一牵嘴角露出笑意,嗫嚅道:“本来想叫孩子们多读点书,出一个读书人。我这么走,不说读书,连养活也难……”
(2)那天晚上祖母把家里的女佣陈妈叫到房间,感谢她多年的照顾,说明今后无法再把她留在家里,然后,就细细地打听穷人的生活方式。
文章着重刻画了祖母的形象,但文末女子的形象也十分突出,作者在刻画其形象时用了哪些描写方法和艺术手法?请结合文本分析其艺术效果。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头发里含你所有的秘密
杨振明
①一般的血液、尿液检测可反映出短时间身体讯息,相较之下,毛发记录的信息显得更加完整、也更全面。毛发不仅含有人体DNA信息,同时还记录身体各方面的讯息,时间长达3至6个月甚至数年,即使当药物、化学物质、营养及其代谢物在体内已经消除时,这些信息在毛发中还会存在。而且毛发中这些物质的浓度一般要大于其代谢物的浓度。此外,头发中的药物、化学物质可能并不全是来自头发毛囊,也可以通过血液、汗液、皮脂、皮肤、空气、粉尘进入头发。因此,我们还可以通过毛发了解详细的环境信息。可以这样说,头发能反映人体及其生活环境的所有秘密
②毛发检测揭示清光绪帝死因。清光绪帝死因,百年来一直是个谜。2003年,中国法医中心毒物毒品检验室和其他两家权威技术机构的技术专家组成“清光绪帝死因”课题研究组,该课题被纳入《国家清史纂修工程重大学术问题研究专项课题》。2008年,耗时近6年之久的研究工作结束,《光绪帝死于砒霜中毒的研究工作报告》在《清史研究》上发表,在考古学界引起轰动。检验人员根据光绪帝头发,发现并证实了光绪帝摄入体内的砒霜总量明显大于致死量。综合以上研究成果,最终得出了光绪帝系砒霜中毒死亡的结论,清光绪帝死亡之谜得以破解。
③毛发检测广泛用于毒品检测。由于新型毒品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给毒品检测工作带来的难度也越来越大。除了传统的血检和尿检外,毛发检测目前在毒品检测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
④红遍全球的日本偶像酒井法子曾因持有毒品被警方逮捕,酒井法子被捕以后,尿检的结果呈阴性,看不出吸毒。警方无法以使用毒品的罪名起诉她。不甘心的日本警方取用了酒井法子的10根头发进行检测,结果证明酒井法子确实吸毒。因而延长了她的拘留期。
无独有偶,2000年,德国国家足球队主教练道姆一直被媒体抨击有吸毒的劣行,道姆非常恼怒,试图对媒体反戈一击,主动提出做毒品检测,出于对新型毒品科技含量的过度自信,道姆主动选择了毛发检测,德国科隆大学医学院的科学家们对道姆提供的头发进行了检验,证实了道姆吸毒的事实。随后,道姆丢了国家足球队主教练的工作,灰溜溜地远逃到美国去避风头。
⑤通过毛发检测,积极应对过劳死“过劳死”的说法最早来自日本, 2002年,“过劳死”被《牛津英语词典》(电子版)收录。这个单词的含义是指由于工作压力或应激所引发的心脑血管疾病所导致的死亡。
⑥实际上,从已有医学文献来看,没有流行病学调查证据支持“过劳死”的发生与过度劳动有关联。导致死亡的不是“过劳”,而是“过劳”诱发身体隐藏的疾病导致死亡。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统计,在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地都有过劳死流行率记载;有关资料表明,直接促成“过劳死”的5种疾病依次为:冠状动脉疾病、主动脉瘤、心瓣膜病、心肌病和脑出血。除此以外,消化系统疾病、肾衰竭、感染性疾病也会导致“过劳死”。
⑦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有统计显示,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过劳死”的人数达60万人,中国已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第一大国。平均下来,中国每天约超过1600人因劳累引发疾病离开这个世界。
⑧如果能提前检查出身体隐藏的疾病风险,早发现,早预防,那么,就会减少许多不该发生的悲剧。
⑨作为一种独有、无创、灵敏度高的检测技术,全息医学微磁预警检测对早期及隐性的心脑血管疾病具有良好的预警作用,能检测出常规体检查不出的隐性心脑血管疾患。对预防过劳死具有极高的价值和意义。
本文主要说明了什么?最准确的一项是(     )

A.本文主要说明了人的毛发里藏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人们要注意观察。
B.本文主要说明了人的毛发含有人体DNA信息和身体各方面的讯息。
C.本文主要说明了从毛发里可依据检测出疾病病因,从而做到早预防﹑早医治
D.本文主要说明了人的毛发含有人体各方面的讯息,可以用来判断,解决难题

下列对选文相关内容的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由于新型毒品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给毒品检测工作带来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B.作为一种独有﹑无创﹑灵敏度高的检测技术,全息医学微磁预警检测对早期及隐性的心脑血管疾病具有良好的预警作用。
C.第⑦段中的画线句主要运用举例子的说明方法说明过劳死人数惊人,进一步说明通过毛发检测可以积极应对过劳死的意义。
D.检验人员根据光绪皇帝的头发,发现并证实了光绪皇帝摄入体内的砒霜总量明显大于致死量。

请你根据本文所介绍的知识,简要解释“过劳死”的真正原因,并告诉人们应如何防范。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人人皆可为国王
①说到权力和享受,国王可算是一国之最。因此王位就成了很多人追求的目标,但我们也大可不必妄自菲薄,我们人人都可以成为自己的国王。
②虽然大有大的好处,但它却不能占据全部的风光。比如,同是长度单位,以“里”去量路程可以,去量房屋之大小则不成;以“尺”去量房屋大小可以,去量一本书甚至一张纸的厚薄则难为它了。同是观察工具,望远镜可以观数里、数十里之外,看微生物则不行,能挥洒自如的是显微镜。以人而论,权大位显,如王如皇亦有他的局限。比如他就不能享受村夫之乐、平民之趣。《红楼梦》里凤姐说得好,“大有大的难处”。据说现在的荷兰女王也很为继承人发愁,因为她的三个子女因担心失去生活之趣对王位都不感兴趣。
③在现代社会里,每一个成功者都可以在自己的王国里成为国王,享受高呼万岁的崇敬,享受鲜花和红地毯。你看歌星、球星是追星族的国王;作家、画家是欣赏者的国王;学者、教授是他学术领域的国王;幼儿园的阿姨、小学校的教师整天享受着孩子们的拥戴,也俨然如王——孩子王。就是牧羊人,在蓝天白云下长鞭一甩,引吭高歌,也有天地间唯我独尊的国王感。
④当一个人壮志难酬或怀才不遇时,他仍然可以为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北宋时的柳永,宋仁宗不喜欢他,几次考试不第连个做臣子的资格也拿不到,他只好去当“民”。“凡有井水处都有柳词”。因而他在词坛成为了自己的国王——词王。林则徐被清政府贬到新疆伊犁,沿途官民却争相拜迎,泪洒长亭,赠衣赠食争睹尊容。到住地后人们又去慰问,去求字。以至于待写的宣纸堆积如山。在人格王国里林则徐被推举为王。
⑤在日常生活中更是人人可以为王。我看过一场演唱会,那歌手也没有什么名,但当时着实有王者风范,台下的女孩子毫不羞涩地高喊“我爱你”,演唱结束,要跟他拥抱。
⑥国王的精神享受有三:一是有成就感;二是有自由度;三是有追随者。只要做到这三点,不管你是白金汉宫里的英国女王,还是拉着小提琴的街头艺术家,在精神上都能得到同样的满足。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诚实、勤奋就行——因为你虽没有王业之成,大小总有事业之成;虽没有权的自由,但有身心的自由;虽没有臣民追随,但一定有朋友、有人缘,也可能还有崇拜者。所以人人皆可为国王,谁也不用自卑,谁也不要骄傲。
文章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文章第②段运用的论证方法主要是什么?作用是什么?
文章第③段到第⑤段分别是从哪些方面来论述文章观点的?
请在第④段结尾处列举一个事例来补充论述。
你认为本文的观点对生活中的哪些人会有非常大的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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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的真谛
新春第一天,阳光灿灿的,搬了把椅子坐在老家门前的桂花树下,置身于温和的阳光中,心境格外舒坦平静。阳光从桂花树冠的叶子间漏下来,撒地成金,漏出一地秋光般的温馨想象来。在温暖之外,那是多么丰实的一种感受啊!
二十多年前,父亲扛着锄头将山中的野桂花树移栽到了家门前,日月轮回间,它们的主干,从曾经的拇指大小长到如今碗口粗细了,二十多年的日月光华,二十多年的风霜雨雪,将它们造就得根深叶茂,妖娆动人。身在异乡,老家门前的桂花树成了我生命中的风景,一想到它们,我的心中就装满了父母亲情。这二十多年的每一个春节,为了能够陪伴在父母身边,我总是没什么理由可讲地回到了乡下,正因如此,我甚至不知道在自己所在的城市里过春节是个什么滋味。
父亲站在门楣之下向远方眺望,他鬓如雪,发如霜,目光有些滞涩了。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我看见了我熟稔已久的,那座属于我的家乡的最高山峰——白羊山。若是有云缭雾绕,在家门前看到的白羊山只能是若隐若现、扑朔迷离的。而眼前,白羊山是那样澄彻清朗,白色的山石如羊群撒落在山岭之上,甚至历历可数,那种山野牧歌般的氛围让人充满了对人生的念想。我坐在阳光下,坐在充溢着乡野气息的故土情愫中,阳光的手指静静地在我的发间,在我沾染着日月风尘的脸上、手上摩挲,沟渠之水带着春天的激情,唱着阳光的歌谣,在身边潺潺流淌。我收起目光,一片桂花树叶飘落在手中摊开的书页间,白纸黑字间那一叶葱绿,在阳光下泛着油亮的光泽;低眼处,满地是鞭炮的碎屑,阳光下喜庆的红色,将新春的气氛衬托得格外有神采。
父亲走进房间招呼母亲去了。去年,母亲因为一次意外,股骨骨折,不得不动换骨手术住院,母亲陷入了病痛的痛苦中。天各一方的儿女,偶尔回去探望一下,尽经济上的心力,呆一两天也就不错了。最终,呆在医院的,只有白发苍苍的父亲,他不分白天黑夜地守在病床边,悉心照看着病中的母亲。俗语说:少壮夫妻老来伴。这样的时候,父亲的行动是对这句话的最好诠释了。
一会儿,父亲将拄着拐棍的母亲从屋内扶了出来,我搬来一张椅子放好,扶母亲坐下。父亲说,有阳光多好啊,你妈妈可以好好晒晒太阳,这样,对她的身体恢复有好处。我看了看父亲,父亲的目光虽然滞涩,但对亲情依然执着固守,散发着慈爱的光芒。他搬来一把椅子靠母亲坐下,阳光下,桂花树影间,流淌着父亲母亲一生一世的亲情,那份化不开的情感,有如秋天来临时,那满树浓郁的桂花甜香。
阳光的真谛是什么呢?坐在父亲母亲身边,沐浴在阳光的氛围中,我想着这样一个问题。我知道,任何时候,阳光都是无私的,也是无畏的,所到之处,它总在驱逐黑寂和迷障,将遥远的距离拉近,使迷离的事物清晰,它可以让生活中失落失意的人,在刹那之间将生命看得百般珍贵,产生不舍的感觉;也可以让一颗冰冷的心复苏,燃起焰火般的渴望,透过沉郁的现在看到美丽的将来。亲情之爱呢,有如温暖的阳光,它可以让花香浓郁,生活明丽,日子香醇。
本文题目“阳光的真谛”的含义是什么?
文章开头第一段属于什么描写?有什么作用?
揣摩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义。
(1) 阳光从桂花树冠的叶子间漏下来,撒地成金,漏出一地秋光般的温馨想象来。在温暖之外,那是多么丰实的一种感受啊
(2) 这二十多年的每一个春节,为了能够陪伴在父母身边,我总是没什么理由可讲地回到了乡下,正因如此,我甚至不知道在自己所在的城市里过春节是个什么滋味。
请简要赏析第三段中的画线句子。
读了这篇文章,谈谈你有什么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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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素养追上现代化的脚步
李浩燃
①“海星被摸死!模型巨蜥的脚趾也被摸断了!”最近一则微信广泛传播,从一个侧面表明,开馆不足一个月的上海自然博物馆,陷入了喜忧参半的处境。博物馆受公众热捧令人欣喜,但观展过程中暴露出的不文明行为,又引人忧虑。
②事实上,“海星被摸死”只是网上持续热议的文明话题的一个新注脚。从埃及卢克索神庙浮雕到成都武侯祠《前出师表》石刻,“路培国”们的“到此一游”刻字,至今没有绝迹;向空服人员泼面、攀爬红军雕塑照相,种种劣行仍然在各种场合上演。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一些地方出现的当街暴打妇孺现象,更引来群情激愤。
③无论是出境旅游的不良行为被媒体打“差评”,还是公路上的违章驾驶、危险飙车等,许多不文明现象,可说是腰包“鼓起来”、生活“阔起来”后遭遇的社会发展新课题。搭乘着城镇化、现代化的时代快车,许多人逐步远离了物质匮乏的窘迫,又浑然不觉地陷入了另一种窘境。“发展的列车匆匆驶过精神的站台,现实的变化把心灵的地图抛在身外。”充满诗意的语言,道出了一些人“脑袋”轻于“口袋”、灵魂跟不上身体的尴尬状态。如果从社会层面来思考,公民文明素养如何与现代化同步,精神文明如何与物质文明比翼齐飞,已经成为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
④恩格斯说,“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关键词汇,“文明”折射国家发展的境界、社会进步的状态,是凝聚当代中国价值公约数的重要平台。应当看到,文明不仅仅需要被唤醒,更应在制度设计层面体现软硬结合、标本兼治。日前,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近一个月后,国家旅游局公布首批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大闹亚航、强行打开飞机应急舱门、攀爬红军雕塑照相等不文明事件的四个当事人被列入“黑名单”,便是一种积极的尝试。惩恶扬善、久久为功,以不断加大的外力强化约束,让放纵自我、妨碍他人、侵害公序良俗的行为付出代价,方能防止“破窗效应”,变压力为动力,促使文明变成公民的行为自觉与生活方式。
⑤看得见的硬伤容易修复,看不见的短板却难补齐。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文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从不文明到文明,从文明的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递进,自然需要一个“进化”的过程。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也不应一味批评公民素质参差不齐,更当以每一次问题暴露为契机,优化管理方式、加强机制构建,真正从治理现代化的高度推进文明建设,依靠“制度文明”稳步提升“公民文明”,不断推高全社会的文明水位。
⑥文明不是空洞浮泛的口号,仰赖一点一滴的践行去成全。因此,与其做一个对不文明现象义愤填膺的“键盘侠”,莫如迈出坚实步伐,用双手书写文明的笔画。你的文明,或许就存在于银行ATM机的一米线旁,展现于人潮涌动的公交车站牌下,闪耀在川流不息的行车道中。如果说,遵守公共空间的秩序与规则是底线要求,那么,主动为别人着想、做社会关系的润滑剂,则是更高境界。从这个意义出发,知行合一,做一个更加文明的公民,其实也是在打造一个更好的自己,过一种更值得过的生活。
⑦一位西班牙作家说过,“礼貌是人类共处的金钥匙”。文明是世间最动人的语言,一个视文明为阳光的国家、一个视德行如生命的民族,让文明素养追赶上现代化的脚步,必将更富有魅力,也必能赢得真诚的尊重。
选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选文前三段例举众多不文明现象有何目的?
文章第⑤段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在下边横线处按例句的结构样式仿写一组句子,使其上下文连贯。
你的文明,或许就存在于银行ATM机的一米线旁,展现于人潮涌动的公交车站牌下,闪耀在川流不息的行车道中。你的文明,或许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最后一段西班牙作家的话,强调了文明是公民交际中必须具备的素养。
B.文章第⑤段加点的词语呼应紧密,既对公民有宽容的心态,又从制度建设的高度指出了提高公民素养的路径。
C.“看得见的硬伤容易修复,看不见的短板却难补齐。”这里的“短板”指的是公民素养的严重缺失。
D.为了制止游客不文明行为,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有了这个管理办法,就能从根本上杜绝游客种种不文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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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记较半天。
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zhàn)桥上去散步。那时候,( A )一看见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进口来,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
“唉!( B )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给加点的字注音,根据拼音写出相应的汉字。
(    )                zhàn (    ) 桥
文中有错别字的一个是“      ”,这个的正确写法是“     ”。
文中“永不变更“一词中”更“的意思:         
请选择恰当的关联词语填空。
(如果  只有 只要)     A处(    )      B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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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
雷锋是谁家的儿子
三秋树
(1)你一直都不是一个令我满意的孩子。
(2)上幼儿园时,表演老师邀请家长去上公开课,我去了,但成了当天最丢脸的妈妈。当所有小朋友都拿出孔雀开屏的劲头,向家长炫耀自己的才艺时,唯独你,一会儿跑过来喊妈妈,一会儿搬个凳子心安理得地当起了观众。
(3)你上小学五年级时,放学路上,一辆刹车失灵的公交车向你和两个同学冲了过来,你把他们推向了一边,自己却被重重地撞倒。你昏迷了整整两天两夜,醒来的第一句话居然是问我:“我同学有事吗?”
(4)因为这件事,你上了领奖台,甚至还上了报纸电视,可是,我没有陪你一起领奖,也没有接受纷至沓来的采访。我无比严厉地对你说:“我只有你这一个儿子,希望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能把生的希望留给自己。”
(5)说到这里,我声泪俱下。
(6)(甲:               )?此后不知道多少个夜里,我总是梦见血淋淋的车祸和血淋淋的你,我在梦中哭喊着醒来,枯坐到天明。你爸说我太紧张了,有这样一个不知道爱惜自己的儿子,(乙:               )
(7)上大学时,你远走广州。当我为了给你个惊喜赶到你的学校时,却发现,你正冒着40℃的高温一个人在打扫宿舍。“为什么是你一个人在搞卫生?他们人呢?”我问。
(8)你笑着说:“妈,是我自愿的,不过几分钟的时间。”
(9)从小到大,我甚至不曾让你洗过一双袜子,可是,你却跑到遥远的广州来替别人打扫卫生!看着我纠结的表情,你笑我:“这就是天下的妈妈,希望自己的儿子遇到雷锋,但更希望雷锋全是别人家的儿子。”
(10)看着你为自己精辟的总结乐不可支的样子,我却一点儿也笑不出来。
(11)晚上,本来打算请你出去吃一顿大餐,再跟你说点儿私房话,可是,你却把全寝室的同学都叫上了。点菜时,你那么细心地记得每个人的口味,关照着每个人的情绪。
⑿顺子是你的发小,从美国回来后,经营着一家英语培训学校,其实,就是希望你带些资金过去,共担风险。你连招呼都没跟我打一声就去了,带上了你的全部积蓄。
⒁再见你时,是在医院的ICU病房,理由是我担心了十几年的车祸。
⒂在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里,你的病房门口,每天都人满为患。你的同学、发小、原领导、原同事,还有很多我不认识的人都守在那里,谁也不肯离开。不管是交费还是办各种手续,都不用失去主张的我和你爸伸手。你的手机此起彼伏地响着——儿子,你从哪里认识这么多人?
⒃小陆说:“小学时,我们家条件不好,中溪天天给我带鸡蛋。”
⒄小文说:“大学4年,都是中溪给我打开水。”
⒅原领导说:“中溪辞职了,还时不时地回公司,看看公司在研发技术上有没有什么难题。这孩子做事特别长远,做人长情。”
⒆你终于醒了,大家围坐在你的周围,七嘴八舌地和你说着话、逗你开心。
⒇那天,我的包里忽然多了好几个信封,里面全是钱,信封上面都没有名字,只写着一句话:不用为钱发愁,咱有。你爸爸感慨地说:“看儿子这么有人缘,就算哪天咱俩撒手西去,也不必担心了。”
(21)是爸爸的话提醒了我吧。作为母亲,不管我对你有多少期待,但总结成两个字,不就是幸福嘛。这些年,你心甘情愿地吃了很多亏,然后,换来人生源源不绝的福气,这难道不也是你的聪明与过人之处吗?
阅读全文,说说以“雷锋是谁家的孩子”为题的好处。
文章第⑥段内心独白表现了“我”怎样的心理?请结合上下文在括号内填入恰当的句子。(每处限10字之内)
本文语言质朴,感情真挚。请你自选角度赏析下面句子的表达效果。
看着你为自己精辟的总结乐不可支的样子,我却一点儿也笑不出来。
文章开头说:“你一直都不是一个令我满意的孩子。”读了全文,你赞成文中母亲的这个说法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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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短文《无价的奖赏》
①当她猛然发现身边的手提包不见了时,吓得冷汗涔涔。那手提包里的钱和银行卡都在其次,关乎“命门”的是海关进出口手册和关税证明的单据,一旦丢失,将给她所在的报关公司带来巨额的经济损失。
②她失魂落魄,跌跌撞撞到广场派出所报了案,然后,又心急如焚地雇来了三个人,让他们举着写有“一万元悬赏”的寻物牌,来回走动。阳光一点点离散,她的心也揪得越来越紧。这时候,广场派出所的民警打电话来说,有一个人拾到棕色的提包。她急三火四地赶到派出所,的确是她的手提包,她惊喜地叫起来,可是等她打开拉链,却傻了眼,包里空空如也。像迎头挨了一瓢冷水,她心里的希望一下子熄灭了。
③拾到包的人是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衣着破旧,看起来挺精神的。民警悄悄告诉她:“这男孩在假期经常来广场拾破烂,上次,他也说是捡到了提包,来交还失主,哪知失主说,就是这男孩在他坐的地方转来转去,不一会提包就不翼而飞,失主一口咬定,包就是他偷的。结果那失主不但没给赏金,还管那孩子要包里少的钱,甚至动了粗。”民警看了看男孩又说:“我怀疑,这次他又故伎重演,要不,我们仔细地盘问盘问,看看有什么破绽?”
④她忙摇摇头,即使以前男孩有过劣迹,她也不愿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怀疑和猜测他这次的诚心。许是猜出了民警和她谈论的内容,男孩涨红了脸,紧咬着下唇,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分辨道:“包是捡的,不是偷的。”
⑤她走上前去,拉过男孩的手,拍拍他的肩膀,说:“                  。”
⑥直到夜幕降临,也没有奇迹出现,她心灰意冷地往回走,月色清凉如水,冷得让她心寒。突然,身后窜出一个人来,往她怀里塞了个方便袋,然后掉头跑开,消失在幽暗的小巷里。
⑦等她从惊恐中回过神来,惊奇地发现,方便袋里竟是那些让她忧心如焚、想用一万元“赎回”的票据。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她恍惚置身于不敢惊扰的梦境中一般。
⑧除了现金,一切失而复得,还多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曾经,我把拾到的提包交给失主,却被失主反咬一口,诬赖我是小偷,我当时很后悔把包给了他。今天下午,当我看到地上的提包时,我心情很复杂,但还是不由自主地捡起了它,怕失主着急!这次我得做得聪明点,于是先交上空包,投石问路。没想到,你不仅相信我,还握了我脏兮兮的手。赏金我是不会要的,其实,你已经给了我比任何金钱都贵重的奖赏,那就是尊重和信任,我收下了,也谢谢你。请你一定相信我,我捡到包时里面就没有钱。
⑨她呆呆地站在夜色里,心动如潮,为那个受了委屈依然善良的男孩,为那个在困境中生存但内心并不贫穷的孩子。她总以为能让人心动的是金钱,却不知道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是人的体态、言语和笑容衍生出来的温暖与尊重。多少怀揣着真诚而来的帮助,多少明媚而纯粹的心境,被我们审视、猜忌和怀疑的目光灼伤,变得冷漠而麻木。其实,每一个善意都该得到尊重,容不得一丝龌龊的猜疑。
请将男孩归还女士丢失物件过程中的另外两个情节,按顺序填入下列横线上(与第一个情节字数相同)。
拾提包——             ——              
本文的环境描写很好地烘托了人物的心理活动。请参考示例,结合具体语境赏析文中划线句。
【示例】
句子:阳光一点点离散,她的心也揪得越来越紧。”
赏析:天色逐渐变晚,而丢失的提包毫无着落,烘托了丢包的女士焦急的心情。
月色清凉如水,冷得让她心寒。
文章用一定的笔墨写另一个丢包人,通过另一个丢包人的无端猜忌与丢包女士形成           ,突出丢包女士                 的品质。
请根据⑧段男孩子的留言,补出文中“我”对男孩子所说的话。
本文向我们传达了积极的人生态度,请写出你阅读本文最深的一点感悟。

  • 题型: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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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题目。
乡村铁质
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光审视乡村。乡村是城市的依托,没有乡村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伸和延续。
走进田野,就走进了自我。一株株茂盛的高粱、谷子或者玉米,就是我们的兄长。闪着光芒的锄探进植物的根部,根系蔓延,锄的铁质意念就通过异常发达的根系蔓延了整个土地,广阔的原野处处闪耀着铁质的浑厚和沉重,所以我们收获的每一粒粮食、每一季粮食都包含着铁质。铁质沿着血管流动,扎根于我们的每一处神经,我们的脊梁才如此坚挺。
粮食的存在,使乡村有了存在的充分理由。一茬一茬的庄稼,一茬一茬的人生,在乡村的蓝天下格外亮丽。镰刀闪着铁质的锋利,农民的梦想始终与庄稼有关,一头牛与一架犁在土地深处探寻,浑黄或者黝黑的土壤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土地时刻迸发着铁质的响声。
土地养育了庄稼,也养育了整个乡村。乡人们的性格和作为,任何时候都充满着铁质,欢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嫉恶如仇,旗帜鲜明,高昂的气概和高亢的声音比得过任何烦琐深奥的说教。他们不怕风,不怕雨,不怕雷鸣,他们饮风餐露,吃得下千般苦,受得住万般罪,.他们从不怨天尤人,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沿着太阳的方向走进田野,走进庄稼地里,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
乡村是农民的部落。城里人已经厌烦的事情,乡村还在喜欢或者也早已厌烦,喜欢的是一种没有丢失的乡村质朴,厌烦的是曾经生活在乡村里的城里人的矫作。城里人始终也在吃着乡村的粮食,但缺少了乡村的铁质。铁质似乎已被城里人丢失殆尽。
乡村是我们生存的依托,也是城市生活的依据,没有了乡村就没有城市。是否有人为城市的一天天的侵占乡村沾沾自喜呢?如果缺少了乡村,缺少了乡村铁质,我们将会更加颓废,城市也将因此而变的莫名其妙地失去方向,因此,不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里的人们,都不能忘记永远的乡村铁质,它是我们永远的支撑,我们永远的方向。(有删节)
结合全文谈谈乡村具有哪些意义?
你如何理解“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
说说下面的句子的表达效果。
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
文章的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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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题目。
天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魅力。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没有,它用得其所。”“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原文略有删改)
简要分析小说中“海尔曼”这个人物性格品质。
在这篇小说中“天职”一词被赋予了两重含义。请对这两重含义分别加以阐释。
在写主人公除掉法西斯头目这一中心事件前,小说先写了他救助“小偷”和“情敌”这两件事。这对刻画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首段中用“手术刀”作喻体来形容海尔曼的性格,既生动形象,又切合人物身份,显得浑然天成。
B.小说中两次提到“上帝的安排”“上帝的旨意”,这里的“上帝”就是海尔曼心中最高的信念——反法西斯。
C.“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这句话使用夸张的手法,突出了海尔曼精神的感召力。
D.小说末段可视为故事的尾声,与许多小说的尾声一样,它使故事情节更完整,人物形象更,也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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