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地利用电力资源,电力部门推行分时用电.即在居民家中安装分时电表,每天6:00至22:00用电每千瓦时0.61元,每天22:00至次日6:00用电每千瓦时0.30元.原来不实行分时用电时,居民用电每千瓦时0.61元.某户居民为了解家庭的用电及电费情况,于去年9月随意记录了该月6天的用电情况,见下表(单位:千瓦时).
序 号 |
1 |
2 |
3 |
4 |
5 |
6 |
6:00至22:00用电量 |
4.5 |
4.4 |
4.6 |
4.6 |
4.3 |
4.6 |
22:00至次日6:00用电量 |
1.4 |
1.6 |
1.3 |
1.5 |
1.7 |
1.5 |
(1)如果该用户去年9月份(30天)每天的用电情况基本相同,根据表中数据,试估计该用户去年9月总用电量约为多少千瓦时.
(2)如果该用户今年3月份的分时电费为127.8元,而按照不实行分时用电的计费方法,其电费为146.4元,试问该用户今年3月份6:00至22:00与22:00至次日6:00两个时段的用电量各为多少千瓦时?(注:以上统计是从每个月的第一天6:00至下一个月的第一天6: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