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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小题。
不识
(台湾)张晓风
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极爱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追诉平生,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然而,我真的知道父亲吗?我们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父亲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怜爱的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听说小学时代,他每天上学都不从市内走路,嫌人车杂沓。他宁可绕着古城周围的城墙走,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背书。那意气飞扬的男孩,天下好像没有可以难倒他的事。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我平生读书不过只求缘尽兴而已,我大概不能懂得邢一心苦读求上进的人,那孩子,我不能算是深识他。
“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我有点反感,他为什么一定要坚持老家的东西比这里好呢}他离开老家都已经这么多年了。“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咧!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人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那卤汁下起面来,那个香呀——”
我吃过韩国进口的盐腌香椿芽,从它的形貌看来,揣想它未腌之前一定也极肥厚,故乡的香椿芽想来也是如此。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主竟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象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竞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香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
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敬佩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的心悦诚服。“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
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乌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暖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一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身披红斗篷的宝王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竞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
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能都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蒲公英的散莲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共冒出来。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
作者开头说“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这句话在行文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结合原文,赏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
(1)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
(2)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
从全文来看,简要概括作者所写的父亲性格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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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  寂
简媜
(1)驾车的车夫与随行的汉子,留在山脚村落里,不愿上山。他们早就听说秋冬之交,这山是飓风的天下,当地人管它叫“食人风”,吃人不吐骨头的。 
(2)旅路中,遇着他们,随兴做了伴。我本是意随路走,不确定走上哪儿畅怀、寄情,往往五天四夜露宿在外,不见一个人一只牲口,只见忽隐忽明的泥草路上偶有辙痕,有的是今岁的,有的约莫前朝了。他们算是半个游民,本乡欠粮,年岁不好时,千里迢迢到异乡讨活儿做,卖点营生,看看一年将罄,开始往回走。他们的身上仍有一条红尘丝线,系得紧紧的,总要带点银两、时兴吃食,回老家过年。不管那条红丝在风吹雨打中染了多少悲哀故事,他们每到秋冬之交,就会被丝线牵引,回老家去团圆,一切吃苦都为了团圆。
(3)这地方离他们二人的本乡还有段路,算是最后一驿了。奇风异俗也是他们说给我的,那鬼风到底多凌厉,他们没亲身体验过,传说这么讲,他们这么信,所以,虽然翻过这山是最轻省的路,他们死也不走,甘愿在平野上绕个大圈,回山后的家。我看他们脸上齐布那种死也不干的神情时,心里头是艳羡与敬重的,一个人死也不干某件事时,往往代表内心里有一个比他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人藏着,他得为那人活得毫发不伤,他得去跟他(她)团圆。
(4)他们暂时留在村里歇歇牲口,恢复脚力。我与他们订了约,若回得来,两天一夜后自会找上他们,若过了期限没见到人,不用等了,尽管揣着干粮赶路去,把我那份吃了。这地方枫林甚老,千年百代没人动它,吃了秋霜,一片红海。造化真是弄人,美的都是不能吃的,难怪村童少妇都土瘦。造化也戏人,美景总是布局在险崖上,仿佛绝美里头蕴涵一道千古不改的宿命,必须以身相殉。
(5)大江南北半遭,酷雪、暴雨、烫沙都在衣上了,倒是没尝过鬼风扼喉的滋味。我一条命飘泊在外,既无乡可归,也无饭说团圆,早是个活着的孤魂野鬼,行到此处,既然鬼风中有红枫,我焉有不去会会的道理。村子人听说我要上山,或掩柴扉避听,或呵小儿不让他们听下文,仿佛我是个邪物。
(6)歇一宿,寅时独自上山,他二人仍呼噜着。这时令,开天较迟,眼前身后皆是浓雾,到了山腰,回身已摸不清村落在哪儿了。看来,这雾是锁人肉眼的,故意弄瞎对凡尘世间的依赖,要人孤零零地一无所靠,回复七窍未凿的混沌,才把绝美盛到眼前。
(7)风,果然愈来愈厉,起先如游魂,后来露出了厉鬼本性。这山不算高拔,没人来动,乔木各自据土为霸,仰不见云天了,倒像一百零八条英雄好汉齐聚梁山泊,群龙无首,全凭鬼风作主。根性强悍的,不服风的旨令,发动六军出征,半空中厮杀甚烈;道行浅的,破立、倒塌、含冤九泉之貌。
(8)自此上山,寸步难移;肉胎比不上一棵树坚强,风势乱窜,凄厉刺耳,若我此时松开抓住莽草的手,必定腾空,如一片落叶。 
(9)人在山川天象的怒吼中,是爬行的、沉默的,连呐喊的意念都灭了。人在世间的破碎中,却常尖声呐喊。可见人对世间终究有一份预先的信任,也认为可以信任,所以遭难时的呐喊,乃在呼唤那份信任,控诉那份信任,希冀世间不要抛弃他。而在自然的暴怒里,人自知与野兽、林树、岩石无异,故噤声。呐喊乃为了给另一个人听,期望获救,既然众人皆与林、石无异,喊也是空喊。在狂怒的天象中,一头僵冷的兽、一块裂岩、一具英年壮汉的尸首,与一片枯叶有什么不同呢?——有什么不同呢?
(10)魔风稍歇,我快步转上,往另一座峰前进。风似乎回复游魂,不像适才欲将我五马分尸;虽然仍有扯发裂衫之虑,因为历了前者,反而觉得此时是微风拂脸了;人常觉得自己所遭逢的是最悲哀的,因为他还没见识那更悲哀的。
(11)我把自己绑在一棵千年大树上,暂时与它合体,待转身,面向山间空谷,奋力张眼。满空红潮,人世有多少生灵,这儿便有多少霜枫,自成空中海域,在风的魔掌中,滚涛,怒舞。忽而如群龙飞天,又如六宫粉黛,一起飘袂嬉游。美,才是真正的帝王;天、地不过是左右大将军。在我之前,谁殉于此?在我之后,谁将埋骨于此?独自面对绝美,才明白,不是鬼风食人,是绝美叫人刎颈。
(12)而像我一样,又拎着肉体凡胎回到世间的,便注定接受绝美诅咒,永远被孤寂缠身了。美,才是内心最严重的相思病。
(13)每当行过春阳高照的市集,或客店不眠的雨夜,或雪季的火盆旁,孤寂总叫我偷偷抹泪,仿佛我是唯一背叛红潮的那片霜叶。
文章为什么在开始部分写“驾车的车夫与随行的汉子”?
理解文中句子的含义。
(1)美,才是真正的帝王;天、地不过是左右大将军。
(2)孤寂总叫我偷偷抹泪,仿佛我是唯一背叛红潮的那片霜叶。
简要分析第(7)段写景文字在文中的作用。
文章题为“孤寂”,全文是从哪些方面表现“孤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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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叶者言
李国文
⑴银杏树,在南方很多,到了太寒冷的北方,就比较罕见了。
⑵这种树,又名公孙树,那意思是说它的生长期很慢,也很长,通常是爷爷种下的树,要到孙子那一辈,才能结果。结的果子,叫做白果,因其外壳薄白而名,果肉色绿而糯,微苦,颇有不同一般的滋味。旧时,在上海,冬天,夜晚,常可听到有小贩叫卖“糖炒热白果”者,于小可盈握的炭炉上,炒一捧白果,热烘烘的剥,在寒风中,塞入嘴中也很有一点暖在心头之意。
⑶不过,长到这把年纪,看到过许多地方的许多银杏树,但树上挂着果实的,至今,却尚无眼福一睹,实在是很遗憾的。所以,便把对于树的兴趣,关注到银杏树叶了。拾这种树的叶子,同人家集邮,集火花,集钱币一样,也是一件乐在其中的事情。在所有的树木中,独有银杏树叶算是独树一帜的,状似扇,形似贝,薄似纸,轻似羽,轻盈飘逸,洁净雅致,形成一种很特别的风格。
⑷在北京的香山脚下,就在双清别墅附近,有那么几株古老银杏,近些年,又在空旷地上,栽种了一些,都还十分孱弱,尚不成林。不过,一到秋天,当满山黄栌红了起的时候,这些银杏树,也飒飒地飘落满地黄叶,用另一种鲜艳,点缀着山光水色,也是怪有情调的。色彩总是搭配起,要好看些。站在山下,放眼看去,红中有黄,黄中有绿,于是,风景便格外好看了。
⑸每年秋天,人们到香山去,无不志在红叶。但我,却总要拾几片银杏树叶,夹在书里,作书签用。而且,我到别处去,若见到银杏树叶,也有收集的兴趣,无非留在书册里,作一个小小的纪念。
⑹这片银杏叶,从此在书中的某一页与某篇相伴,也多了一丝斯文 
⑺有时候,翻开书,未读文章,先读叶片,因为很容易就翻到夹着叶片的那一页,它马上就突然出。于是使你想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某地逗留的情景。
⑻在大自然中,它算得上最微末的事物了,所以,它从也不会扮演重要角色的。它在你的书页中,那种不想让你注意,也不想让你不注意的自然而然的样子,其实,也含有一份做人之道的平实在内的。若是我们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平凡与普通,也就多了一点自知之明,便省得许多力不从心的烦恼。当然,也就有了尊严。
⑼叶是一回事,但无数的叶构成的树,则是另一回事。
⑽我记得有一年,在山东泰安的岱庙里,见到两棵并肩立着的古银杏树,中间只隔着一条甬道,可谓形影不离数千年。两棵数高约几十米,数径也得两三人合抱,确是一副非凡模样。看到这两棵历经沧海桑田,阅遍人间变化的参天古树,同行的人,都膜拜之,仰视之,赞叹之,无法不肃然起敬。有人说,泰山为五岳之首,那么泰山下的这两棵银杏树,也许是最古老的了。
⑾银杏树给人的感觉,是疏朗端庄,是高标挺拔,但它的叶片,却是明洁俏丽,优雅可人。这也是伟岸的人,和寻常的人,各有其不一般的特色了。伟岸者有其抱负,寻常人有自己的志趣,这世界所以美丽,就是有各种不同的追求和目标。假如我们都能懂得大自然中,没有两张绝对相同的叶片,那么对于拾叶者的启示,莫过于走自己的路,过自己的生活,经营自己的天地了。
⑿前不久,到广东韶关的南华寺,时值初冬,南方的季节要晚些,但那银杏树叶,也到枯黄坠落的日子。在香烟缭绕中,飘然而下,落地无声,随风而,又随风而去,看着看着,也仿佛悟到了一点禅意。
⒀这世界,这人类,也不就这样一季一季地生生不息吗?这无限之中,具体到每一个人,又是极有限的。因此,叶片不大,却总是应该记下它的一段时光。人也一样,不一定轰轰烈烈,但也会有自己一生中那碧蓝碧蓝的天空。去了,也就由它去了,但你留下了它呢,也就留住了。知识见闻的积累也好,生活中辛酸和悦的感受也好,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也好,都是应该珍惜,应该谨记的。
⒁这样,你拾起一片一片叶子的同时,也就觉得活着是多么有意义和有价值的事了。
文章第3段在文中有哪些作用?
请分别说说第9段中两个“一回事”的含义。
文章写了泰安岱庙的银杏,又写了韶关南华寺的银杏,这样写是否重复?请说明理由。
作者从“拾叶”中产生了哪些人生感悟?请简要回答。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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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家
【德国】黑塞
①当我重新见到阿尔卑斯山南麓这块福地时,我仿佛觉得自己从流亡中回到了故乡,仿佛终于又站在我理应站的山的那一边。这里,太阳更亲切,群山更红,这里生长栗子、葡萄、杏仁、无花果,人们善良、友好、彬彬有礼,虽说他们都很贫穷。他们所建造的一切,看来是那么好,那么恰当而可爱,仿佛都是自然生成的。房屋、围墙、石级、道路、种植地和梯田,这一切既不新也不旧,这一切仿佛不是靠劳动建造的,不是用脑筋想出来的,不是巧夺天工的,而是像岩石、树木、苔藓一样自然形成的。葡萄山的围墙、房屋、屋顶,这一切都是由同样的褐色片麻岩石砌成的,这一切相辅相成,像弟兄手足一般。没有一样看来是陌生的、怀有敌意的和粗暴无情的,一切都显得亲切、欢畅和睦邻友好。
②你愿坐哪里就坐在哪里,围墙上、岩石上、树桩上、草地上或者土地上,全都可以;不论你坐在哪里,你周围都是一幅画和一首诗,你周围的世界汇成优美而幸福的清音。
这里是贫穷农民居住的一个田庄。他们没有牛,只有猪、羊和鸡,他们种植葡萄、玉米、果树和蔬菜。这所房屋全部是石头砌成的,连地板和楼梯也是,两根石柱间一道凿成的石级通往场院。不论在哪里,植物和山头之间,都浮现出蓝色的湖光。
忧虑仿佛已留在雪山那边了。处在受折磨的人和可憎的事情之间,人们的忧虑实在太多了!在那里,要找到生存的理由,是那么困难,又是那么至关重要。不然的话,人该怎么生活呢?面对真正的不幸,人们煞费苦心,郁郁寡欢。——在这里,不存在难办的问题,生存无需辩护,思索变成了游戏。人们感觉到:世界是美丽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是万念皆灭。我想再增一对眼睛,一叶肺。我把双腿伸进草丛里,并希望它们变得更长一些。
⑤我愿成为一个巨人,那样,我就可以把头枕在积雪旁一处高山牧场上的羊群中间,我的脚趾则伸进山下深深的湖中去戏水。我就可以这样躺着,永远不站起来,在我的手指间长出灌木丛,在我的头发里开出杜鹃花,我的双膝变成前山,我的躯体上将建起葡萄山、房屋和小教堂。我就这样躺上千万年,对着天空眨眨眼睛,对着湖水眨眨眼睛。我一打喷嚏,便是一阵雷雨。我呵上一口气,积雪融化,瀑布舞蹈。我死了,整个世界也死了。随后我在宇宙中飘洋过海,去取来一个新的太阳。
⑥这一夜我将睡在哪里?反正都一样!世界在做什么?创造出了新的神、新的法律、新的自由?反正都一样!但是,这儿山上还开着一朵樱草花,叶子上银珠点点,那儿山下的白杨树间,甜蜜的微风在歌唱,在我的眼睛和天空之间,有一只深金色的蜜蜂在嗡嗡乱飞——这可不是一回事。它哼着幸福的歌,它哼着永恒的歌。它的歌是我的世界史。
【注】赫尔曼·黑塞(1877-1962),德国作家,后入瑞士国籍。194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他是个爱国者,却不为当政者所容;他反对战争,向往和平,却遭到德国沙文主义者的攻击。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农家》是一篇游记体散文,但作家侧重点不单纯在风光的游览上,他在景物的描摹中渗透了内心的感受,使文章充满了诗情画意。
B.文中农家的一切显示出超脱尘世的自然美、和谐美,这情景与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很有几分相似,两位作者的思想感情也有相同之处。但是有着真实与虚幻的区别
C.第三段点出“这里是贫穷农民居住的一个田庄”,意在指出现实社会是贫富悬殊不合理的社会,表达了作者对贫穷农民深切的同情。
D.作者说“我想再增一对眼睛,一叶肺”,含义是:生命短暂,而农家的世界实在让人流连,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尽情享受这美好的世界,美好的生活。

E.文章最后写一只蜜蜂“哼着永恒的歌。它的歌是我的世界史”意在说明大自然才是永恒的,大自然的变化才能称为历史,否定了人类的世界史。
(2)文章开头写道“我仿佛觉得自己从流亡中回到了故乡”,对这一句如何理解?
(3)第四段中作者写“雪山那边”有什么作用?
(4)在第五段中作者用了怎样的写法?抒发了什么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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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看水
张宏
1一个北方人,初到江南,对水多少有些惧怕。
2街上的地面是湿漉漉的,屋里的被褥用手一摸,也有些莫名的潮意。在这个秋末,北方早已是艳阳高照,这里却到处被一层水的薄纱笼罩,像一个戴着纱巾的女人,怕风吹日晒弄粗了脸。
3但是,如果你住下了,就慢慢地体会到它的好,体会到它的造化。水,简直就是这里无所不在的魂魄。
4你走在苏州的路上,会发现始终是被水包围着。
5在古城里,河道被大桥和小桥所联缀,与街道或平行或交错,使城市变成水的棋盘。岸边的石条,被河水浸润得不辨颜色,远远的就像一本本文字斑驳的古书叠摞着,河有多长,这书的岸就有多长。至于古老的护城河,据说从伍子胥在这里选址建了吴都,两千五百年来,就从未改变过它的波光粼粼的壮阔。
6在城外,车子不论是在高速路上疾驰,还是在乡野间的小路上盘桓,你一抬眼,就能看到水。有时是在苍瓦粉墙的农舍间闪出一爿波光,更多的则是从你目光所及的辽远处,一直铺展到你的近前,或如沧海烟云,或如映空巨镜,横亘眼前,不管你的车开得多快,它总是不离你的视野。
7这是姑苏水,给人的第一印象。
8可是,当你回过神来细细品味这个城市的时候,你又能看到不同的水。在古街的老屋,临窗而坐,当阳光从屋后的河面散漫地折射在房顶,你手把着一杯茶,嗅着杯里的清香,你就开始更深地体会这里的水。
9当年白居易做苏州刺史,曾写下“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的诗句,足见这里的葱茏与繁盛。但是这个自古来的商贾云集之地,城外稻香鱼肥的沃野和市内万舻充塞的河道,没有一处不是被水所承载和滋润的。一代又一代人的劳作,使水在这儿变得温柔,它顺从地流进流出,带来满城的舞榭歌台和园林胜迹。逐渐的,这水的温柔也就浸润到人的气质里。姑苏人讲话的吴音,就如同评弹和昆曲,姑苏人接人待物的举止也少见粗俗,这不能不说是姑苏水的好处。
10人类历史上,水向来是文明的先决条件,姑苏之不就是这样造化出了吴文明和吴文化。不能想象,没有姑苏的水,会是什么样子?没有姑苏水,也就没有了花窗照影的浪沧亭,没有了夏日临荷的拙政园,更没有了江枫渔火的《枫桥夜泊》。当然,首先是没有了“可以复衣天下”的丝锦之饶。据说,因为姑苏的桑树近水而植,其叶肥嫩,故苏丝极柔且高产,才用它织出了名冠天下的绸缎。网狮园边至今还在的清朝织造署旧址和苏州丝绸博物馆里精美绝伦的双面苏绣,就是姑苏之水物质和精神双重价值的佐证。
11水带来了富裕,也才能带来灵气,带来姑苏人灿烂与张扬的精神世界。就像姑苏水,可以给你泡出香喷喷的碧螺春,也可以给你酿出辣烈烈的三白酒。范仲淹、唐伯虎、文征明、金圣叹、陆文夫,只要点一点这些灿若星辰的名字,就不难看出姑苏之水的灵性。
12但姑苏水也有坎坷的时候。苏州北郊,有尚湖,静卧虞山南麓。这片水,相传由姜太公在此钓鱼而名,芦黄荻白、池杉挺翠的湖畔,还能找到当年的唐寅系舟处,山水间散落着曾孟朴、翁同和、黄公望、王石谷、瞿景淳,乃至钱谦益和柳如是的墓碑。凄凄芳草和茂茂青竹,掩不住后人凭吊的足迹。但在“人定胜天”的日子里,一湖碧波竟被抽干,“以粮为纲”,垦成农田。从此,干涸的秧田,应对着当空的烈日,这里的人也只能成为匍匐在地上的工具。
13“云本无心水自闲”,今天站在退耕还湖后的尚湖边,品味白居易写姑苏之水的这一句诗时,别有一番滋味。谁说云水无心?姑苏之水,在它的温柔里面,分明也还掺着一股执倔与刚韧!
14水与人,人与水,也许就是这么有意无意地相处着。但你来过苏州,对水,会有一种肌肤之亲的感觉,并且觉得这里,是天底下,人与水,水与人,浓情蜜意的一个所在。
姑苏的水给作者的第一印象是怎样的?
                                                                              
姑苏水创造了哪些重要的价值?请根据文意进行概括。
                                                                              
赏析第5段和第11段中划线句子。
(1)                                                                         
(2)                                                                         
作者认为姑苏的水具有怎样的灵性?文章结尾为什么说姑苏“是天底下,人与水,水与人,浓情蜜意的一个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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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李叔同先生
丰子恺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时,最初在杭州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即后来的弘一法师。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点是“认真”。他对于一件事,不做则已,要做就非做得彻底不可。
他出身于富裕之家,堕地后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陪生母南迁上海。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做一个翩翩公子。
后来他到日本。赴日本留学时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长夜西风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国,忍辜负?”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在日本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他渴慕西洋文明,立刻放弃翩翩公子的态度,改做一个留学生,对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卷发,白上衣,白长裙拖着地面,腰身小到一把,两手举起托着后头,头向右歪侧,眉峰紧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伤命薄的神情。后来我见过李先生在日本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像一个西洋人。可以想见,当时他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
回国后,他在上海太平洋报社当编辑。不久被南京高等师范请去教图画、音乐。后来又应杭州师范之聘,同时兼任两个学校的课,我就是杭州师范的学生。这时候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金丝边眼镜也换了黑钢丝边眼镜。他是一个修养很深的美术家,所以对于仪表很讲究。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淡妆浓抹总相宜”,这诗句原是描写西子的,但形容李先生的仪表也很适用。他一时代的服装,表现出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服装也判然不同。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我读二年级时,图画归李先生教。他本来常读性理的书,后来忽然信了道教,案头常常放着道藏。但他学道的时候很短。不久他就学佛。李先生告诉我,他不久要出家为僧。我愕然不知所对。过了几天,他果然辞职,到了虎跑寺。我们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出家时间)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他一贯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进愈深。他生活非常认真。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他到我家,我请他藤椅子里坐。他把藤椅子轻轻摇动,然后慢慢坐下去。起先我不敢问。后来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启问。法师回答说:“椅子里两根藤之间,也许有小虫伏着。突然坐下去,要把它们压死,所以先摇动一下,慢慢坐下去,好让它们走避。”读者听到这话,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现在弘一法师在福建泉州圆寂了。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远铭刻在我心头。   1943年4月作于四川客寓
(选自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读本①·你的微笑》)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李叔同是作者的老师。他出身富裕之家,青年时颇有才气,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他英俊潇洒,颇有风度,是当时一等的花花公子。
B.李叔同满怀爱国热情,奔赴日本留学。全面钻研西洋艺术,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介绍西洋文明,亲自主演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目的是学成以后报效祖国。
C.李叔同回国后,身份变了,装束也变了;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这一变,表明他与西方思想的彻底决裂,与西方帝国主义的彻底决裂, 显示了坚定的爱国意志。
D.李叔同的特性就是“认真”:认真做人,认真学道,认真学佛。即使在出家为僧之后,生活做事依然非常认真,如“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

E.作者对李叔同非常熟悉,选材得心应手,全文思路贯通。通过几次外貌描写,表现了人物的内在精神。但是,结尾说“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表明作者对李叔同的出家失望、痛心。
文中说:“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请结合实例加以说明。
有人以“无尽奇珍供世眼,一轮圆月耀天心”来评价李叔同的人生境界,请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并结合文章内容分析他是如何达到这种境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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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之音
李泽厚
①在中国所有的艺术门类中,诗歌和书法最为源远流长,并且同在唐代达到了无可再现的高峰,它们既是这个时期最普及的艺术,又是这个时期最成熟的艺术。唐代书法与诗歌相辅而行,具有同一审美气质。其中与盛唐之音若合符契、体现出盛唐时代风貌的是草书,特别是狂草。
②与唐诗一样,唐代书法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过程。初唐的书法就极漂亮。由于皇室宫廷的大力提倡,其风度体貌如同从齐梁宫体诗摆脱出来的诗歌一样,以一种欣欣向荣的新姿态展现出来。唐太宗酷爱王羲之,乃至将“兰亭”带入墓穴。王羲之的真实面目究竟如何,“兰亭”真伪应是怎样,仍然可以做进一步的探索研究。但“兰亭”在初唐如此名高和风行,似有更多理由把传世“兰亭”即“兰亭”摹本作为初唐美学风貌的造型代表,正如把刘希夷、张若虚作为初唐诗的代表一样,冯承素、虞世南、褚遂良和多种“兰亭”摹本,的确是这一时期书法美的典型。那么轻盈华美、婀娜多姿、风流敏丽,与刘、张的诗歌气质风神恰好一致,鲜明地具有那个时代的审美理想、趣味标准和艺术要求。
③走向盛唐就不同了。孙过庭《书谱》中虽仍遵初唐传统,但他提出书法要“达其情性,行其哀乐”,明确把书法作为抒情达意的艺术手段,自觉强调书法作为表情艺术的特征,并将这一点提到与诗歌并行、与自然同美的理论高度。就像陈子昂以巨大的历史责任感召唤着盛唐诗歌的到来一样,孙过庭这一抒情理论的提出,也预示着盛唐书法中浪漫主义高峰的到来。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草书和狂草,如同李白诗的无所拘束而皆中绳墨一样,它们流走快速,连字连笔,一派飞动,把悲欢情感极为痛快淋漓地倾注在笔墨之间。不只是狂草,这也是当时这个书法的时代风貌。一切都是浪漫的,创造的,天才的,一切再现都化为表现,一切模拟都变为抒情,一切自然、世事的物质存在都变为动荡情感的发展行程……然而,这不正是音乐吗?是的,盛唐诗歌和书法的审美实质和艺术核心是一种音乐性的美。
④盛唐本来就是一个音乐高潮期。当时传入的异国音乐,如龟兹乐、天竺乐等,与传统的“雅乐”“古乐”融合,出现了许多新创造。或武或文,或豪壮或优雅,这些音乐歌舞都不再是礼仪性的典重主调,而是世俗性的欢快心声。正是这种音乐性的表现力量渗透了盛唐各艺术部类,成为它们的美的魂灵,所以统称为盛唐之音。
⑤盛唐之音的主要文学形式是绝句和七古乐府,因为它们能入乐,为大家所传唱。如同音乐与诗的关系,舞蹈之于书法亦然。盛唐草书那如走龙蛇、刚圆遒劲的笔墨线条,那奇险万状、连绵不断的结体布局,那变化无常、不可遏制的情态气势,不正是这纸上的舞蹈吗?绝句、草书、音乐、舞蹈,这些表现艺术合为一体,构成当时诗书王国的美的冠冕,也把中国书法推上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选自《美的历程》,有删改)
文章第二、三段主要讨论唐代书法的风格,为什么提到刘希夷、张若虚以及李白这三位唐代诗人?
简要分析第三段的论述层次。
什么是“盛唐之音”?请从表现形式和内在属性两个方面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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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铃
刘国芳
兵回家探亲时,小琪抱一个孩子来看他,兵屋里一屋子人,很热闹,小琪进来,把一屋子的热闹熄灭了。
旋即,众人离去。
一屋子只剩下兵和小琪,还有那个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相对无言。
良久,小琪开口说话了。“我对不起你。”
兵无言。
小琪说:“是母亲逼我嫁给大狗的,他有钱,给了聘礼两万块,我不嫁母亲跳了两次河。”
兵无言。
小琪说:“我是爱你的,一直爱你,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婚,跟你结婚。”
兵无言。
小琪见兵不说话,出去了,俄顷,小琪走了回来,她手里除了抱着一个孩子外,还多了一只风铃。
小琪说:“这风铃是你以前送给我的,这两年我一直把它挂在门口。”
兵看见风铃,开口了。“你现在来还我风铃,是吗?”
小琪摇头。“我刚才说了,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跟你结婚。这事,你不要急于回答我,你考虑,同意的话,把风铃挂在你门口,我看见了风铃,会来找你。”
小琪说着放下风铃走了。
屋里剩下一个兵。
兵呆着,许久许久,后来兵拿起风铃,在手里晃动,于是有丁零丁零的声音在屋里响起,小琪住在隔壁,听得到风铃声,她跑出来,抬头往他门口看。
他眼里潸然泪下。
兵回部队时,也没把风铃挂在门口,兵把风铃带走了。回连队后,兵把风铃挂在营房门口,是大西北,风大,风铃整天在门口丁零丁零地响,兵没事时,呆呆地看着,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
军营里挂一个风铃,起先让兵们觉得好玩,久了,兵们烦了,觉得丁零丁零的声音很吵人,于是让兵拿下,兵拿下来,把风铃放好,但没事时,兵会把风铃拿出来,兵找一个无人的地方,坐下来,然后把风铃在胸前晃动,让风铃丁零丁零地响,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心口了,你看到了吗?”
小琪看不到,兵把风铃挂在心口也罢,门口也罢,小琪都看不到,小琪只看得见他的家门口,那儿没有风铃。
两年后兵退伍了。
这回,小琪没有来看兵,兵问人家,小琪呢,怎么不见,人家说小琪老公找一个更年轻的女人,把小琪离了。
兵沉默起来。隔天,兵把风铃挂在门口。
小琪没来。
兵便看着风铃发呆,在心里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
有风吹来,风铃丁零丁零地响,兵听了,又在心里说:“小琪,风铃在响哩,你听到了吗?”
小琪听到了,也看到了,但她一动不动抱一个孩子坐在屋里,没出来。
隔天,兵找上门去。
兵去之前,把风铃取了下来,然后放在胸前,同时用手晃动着,于是在风铃丁零的响声中,兵走进了小琪屋里。
小琪见了兵,把头勾下,然后说:“我现在被人遗弃了,你还来做什么?”兵说:“来告诉你,我不但把风铃挂在门口了,还挂在心上了。”说着,兵又把手中的风铃晃起来,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4岁了,会说话,听见风铃响,孩子把一只手伸出来,还说:“妈妈我要。”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小说开头部分三次写到“兵无言”,请谈谈你对这三处“无言”的理解。
写出小说中“风铃”在“兵”与“小琪”情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原创】小说以孩子“妈妈我要”这句话作为结尾,有什么妙处?
有人说,小说兵在真爱面前过于软弱,他的无言与沉默,险些丢了自己的真爱;还有人说,兵经历了一次情感与理智的痛苦冲突,演绎了一份可赞可叹的人间真爱……你的看法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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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问之趣味
梁启超
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我觉得天下万事万物都有趣味,我只嫌二十四点钟不能扩充到四十八点,不够我享用。我一年到头不肯歇息。问我忙什么,忙的是我的趣味,我以为这便是人生最合理的生活,我常常想动员别人也学我这样生活。
凡属趣味,我一概都承认他是好的。但怎么才算趣味?不能不下一个注脚。我说:“凡一件事做下去不会生出和趣味相反的结果的,这件事便可以为趣味的主体。”赌钱有趣味吗?输了,怎么样? 吃酒,有趣味吗? 病了,怎么样?……诸如此类,虽然在短时间内像有趣味,结果会闹到俗语说的“没趣一齐来”,所以我们不能承认他是趣味。凡趣味的性质,总是以趣味始,以趣味终。所以能为趣味之主体者,莫如下面的几项:一、劳作,二、游戏,三、艺术,四、学问。诸君听我这段话,切勿误会:以为我用道德观念来选择趣味。我不问德不德,只问趣不趣。我并不是因为赌钱不道德才排斥赌钱,因为赌钱的本质会闹到没趣,闹到没趣便破坏了我的趣味主义,所以排斥赌钱。我并不是因为学问是道德才提倡学问,因为学问的本质,能够以趣味始,以趣味终,最合于我的趣味主义条件,所以提倡学问。
学问的趣味,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句话我不能回答。凡趣味总要自己领略,自己未曾领略得到时,旁人没有法子告诉你。我这题目:《学问之趣味》,并不是要说学问是如何如何的有趣味,只是要说如何如何便会尝得着学问的趣味。
诸君要尝学问的趣味吗? 据我所经历过的,有下列几条路应走:
第一,无所为。趣味主义最重要的条件是“无所为而为”。凡有所为而为的事,都是以另一件事为目的而以这一件事为手段。为达目的起见,勉强用手段;目的达到时,手段便抛却。例如学生为毕业证书而做学问,著作家为版权而做学问,这种做法,便是以学问为手段,便是有所为。有所为虽然有时也可以为引起趣味的一种方法,但到趣味真发生时,必定要和“所为者”脱离关系。小孩子为什么游戏? 为游戏而游戏。人为什么生活? 为生活而生活。为游戏而游戏,游戏便有趣;为体操分数而游戏,游戏便无趣。
第二,不息。凡人类的本能,只要哪部分搁久了不用,它便会麻木,会生锈。十年不跑路,两条腿一定会废了。每天跑一点钟,跑上几个月,一天不跑时,腿便发痒。人类为理性的动物,“学问欲”原是固有本能之一种,只怕你出了学校便和学问告辞,把所有经管学问的器官一齐打落冷宫,把学问的胃口弄坏了,便山珍海味摆在面前也不愿意动筷了。诸君啊!诸君倘若现在从事教育事业或将来想从事教育事业,自然没有问题,很多机会来培养你的学问胃口。若是做别的职业呢,我劝你每日除本业正当劳作之外,最少总要腾出一点钟,研究你所嗜好的学问。一点钟哪里不消耗了,千万不要错过,闹成“学问胃弱”的征候,白白自己剥夺了一种人类应享之特权啊!
第三,深入的研究。趣味总是慢慢地来,越引越多,像倒吃甘蔗,越往下才越得好处。假如你虽然每天定有一点钟做学问,但不过拿来消遣消遣,不带有研究精神,趣味便引不起来。或者今天研究这样,明天研究那样,趣味还是引不起来。趣味总是藏在深处,你想得着,便要进去。这个门穿一穿,那个门张一张,再不曾看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如何能有趣味? 我方才说:“研究你所嗜好的学问。”嗜好两个字很要紧。一个人受过相当教育之后,无论如何,总有一两门学问和自己脾胃相合,而已经懂得大概,可以作加工研究之预备的。请你就选定一门作为终身正业(指从事学者生活的人说),或作为本业劳作以外的副业(指从事其他职业的人说)。不怕范围窄,越窄越便于聚精神;不怕问题难,越难越便于鼓勇气。你只要肯一层一层的往里面钻,我保你一定被他引到“欲罢不能”的地步。
第四,找朋友。趣味比方电,越摩擦越出。前两段所说,是靠我本身和学问本身相摩擦,但仍恐怕我本身有时会停摆,发电力便弱了。所以常常要仰赖别人帮助。一个人总要有几位共事的朋友,同时还要有几位共学的朋友。共事的朋友,用来扶持我的职业,共学的朋友和共顽的朋友同一性质,都是用来摩擦我的趣味。这类朋友,能够和我同嗜好一种学问的自然最好,我便和他搭伙研究。即或不然,他有他的嗜好,我有我的嗜好,只要彼此都有研究精神,我和他常常在一块或常常通信,便不知不觉把彼此趣味都摩擦出来了。得着一两位这种朋友,便算人生大幸福之一。我想只要你肯找,断不会找不出来。
我说的这四件事,虽然像是老生常谈,但恐怕大多数人都不曾这样做。唉! 世上人多么可怜啊! 有这种不假外求,不会蚀本,不会出毛病的趣味世界,竟没有几个人肯来享受!古书说的故事“野人献曝”,我是尝冬天晒太阳滋味尝得舒服透了,不忍一人独享,特地恭恭敬敬的来告诉诸君,诸君或者会欣然采纳吧? 但我还有一句话:太阳虽好,总要诸君亲自去晒,旁人却替你晒不来
凡属趣味,作者都承认是好的,那么怎样才算趣味呢?
作者认为如何才能尝到学问的趣味?请结合文本作答。
如何理解“太阳虽好,总要诸君亲自去晒,旁人却替你晒不来”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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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
一冰
夏夜桥头,皓月当空,凉风习习,引来许多纳凉的人们。
桥下的河边,一阵悠杨的笛声传来,随即和上了一段柔美的二胡,接着几个老人便咿咿呀呀地唱了起来。原来是几个头发斑白的老人在切磋技艺。
老人们的兴致很高,谈笑风生,又拉又唱,吸引了许多观众。连一个衣衫褴褛、满面肮脏、身上还散发着一股股臭味的乞丐也凑了过来,入迷地听着。
老人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拉二胡的,听别人喊他“胡局长”或“老胡”,大概没退休之前是个局长。老胡持弓一拉,指间便流淌出舒缓、柔美的音色来,听得人仿佛身上一凉,暑气顿消。
一曲终了,围观的人喝彩起来。一个老头抢着说:“老胡不但拉得好,这把琴也珍贵呢,值两三千块呢!”
众人“啧啧”称奇,老胡的脸上溢出得意来,他解释这琴为什么这么贵,他说琴头是象牙,琴杆是黑木,这蒙的蟒皮可不是一般的蛇皮,而是蟒的颈皮——试想,一条蟒蛇的七寸之处的皮能蒙几把二胡?这都是珍贵之物所制,故而值钱。众人又是一番惊叹。这时,忽然一个不和谐的尖尖的声音插过来:“琴是好琴,可惜废了。”人们一看,原来是那个乞丐在说话。
众人立时哑然,先前说话的老头儿显见是个爽快人,他反问道:“怎么废了?”乞丐说:“二胡这东西属贱,要越拉越好,不拉就算废了。三年不拉,便是废琴;十年不拉,便是死琴了。”
人们一听还有些讲究,但有几个年轻人挑逗乞丐:“你既然懂琴,想必也会拉,你就拉一段,我们听听。”
乞丐连忙推辞,那老头儿却不由分说,从老胡手里抢了二胡就往乞丐手里塞。乞丐拿了琴也就不再客气,他在台子上正了正身子,调试了几下音,手腕一动,立刻就令人感到是个内行。
琴声响起,听众马上分辨出和老胡拉的完全不一样,老胡拉得单调、轻飘,仅仅是成调而已,而这个乞丐却拉得厚重、连绵、凄婉、如怨如诉,把音符当作一支支利箭,射到每一个人的心里!
人们再看乞丐,不禁大吃一惊!月光下的乞丐乱发飞扬,双目炯炯,与先前的模样判若两人!乞丐昂首挺胸,意气风发,风神气韵俱佳,显出一个音乐大师的气概;一摆头、一抖弓,一弹指,莫不潇洒自如,顾盼神飞,把一群人都看得呆了,听得呆了!连月亮也似乎听得醉了!
一曲终了,乞丐凝然不动,最后一个音符还在他的指间环绕盘旋。人们还看到他的额头和面颊闪动着细密的亮光,虽是夏夜,但这河边甚是凉爽,人们早已落了汗,却见乞丐浑身湿透。
之后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静。
等人们反应过来让他再拉一曲时,他已经摆着手,趿拉拖鞋飘飘而去。夜深了,凉气出来了,众人都散去了。
老胡回到家,找出一块净布,把二胡擦了又擦,才郑重其事地放入琴盒。
第一自然段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分析。
请对比乞丐听琴时和拉琴时的外貌、神态描写,试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试简要分析划横线的“把音符当作一支支利箭,射到每一个人的心里!”这句话的妙处。为什么衣衫褴褛的乞丐拉出的琴声比地位尊贵的老胡更动人?请结合文本,联系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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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概括分析题
肝脏疾病是一种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机体免疫力低下(免疫缺陷)是肝病的根本原因,这一点早已为医学界所共识。1996年诺贝尔医学奖得者、澳大利亚科学家彼得·杜赫提在《科学》杂志上撰文指出:肝脏缺乏免疫诱导素是造成机体免疫缺陷的根本原因!缺乏免疫诱导素,肝脏将长期处于免疫缺陷状态,而免疫缺陷正是以乙肝为代表的肝脏疾病产生和经久不愈的根本原因!免疫诱导素主要产生于人体的肝脏,是一种能够识别病毒、调动免疫细胞对病毒产生免疫反应的活性小分子物质。当病毒侵入细胞后,免疫诱导素通过诱导宿主细胞(被病毒感染肝细胞)产生数种酶,与激素、神经肽、神经递质共同组成细胞间的信号分子系统,引导免疫T细胞、B细胞、巨噬细胞等病毒产生免疫应答,将病毒消除。在医学界,免疫诱导素又被形象地喻为增强机体免疫的“军事指挥家”。而正是由于肝病患者体内普遍缺乏免疫诱导素,以致无法调动免疫细胞去识别和杀灭肝病病毒,使肝病病毒早期潜伏不灭,后期久治不愈!因此,补充并进而促进自体再造内源性免疫诱导素是治愈肝脏疾病的关键!
正如1923年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班廷发现了胰导素,1945年诺贝尔医学奖得主费莱明发现青霉素从而一举使人类攻克了许多疾病一样,彼得·杜赫提的免疫诱导素的发现,是人类战胜又一顽症的重要里程碑,它使医学界预言人类21世纪消灭乙肝成为可能。
彼得·杜赫提这一重大发现在英国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公布不久,英国市场上的免疫诱导素便疯狂涨至每10毫升50余英磅,折合人民币600余元。
荷兰药理学博士JIEZ称,使用免疫诱导素后,阿姆斯特丹的乙肝复发率比两年前降低了43%……
我国于1989年开始进行GWe免疫诱导素的研制,历经数年终于继英、美、荷兰之后成为又一个研制成功免疫诱导素的国家,该免疫诱导素复合制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命名为“九代清源(GWe)”。其作用机理是:通过增强对病毒的免疫识别功能,防止病毒长期的免疫潜伏和免疫逃脱;诱导肝脏产生内源性干扰素、白介素2和免疫球蛋白等,形成自身特异性免疫抗体,自愈肝病;通过拮抗白介素1.白介素6和肿瘤坏死因子等炎性因子,有效防治肝纤维化、肝硬化及肝癌病症;而其激活载脂蛋白活性的功能正是消解脂肪肝的重要途径。适宜于乙肝大、小三阳,丙肝,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等因病毒、药物、酒精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导致的肝损伤患者
25.【原创】发现免疫诱导素的重大意义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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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雨僧先生
季羡林
①雨僧先生离开我们已经十多年了。作为他的受业弟子,我同其他弟子一样,始终在忆念着他。
②雨僧先生是一个奇特的人,身上也有不少的矛盾。他古貌古心,同其他教授不一样,所以奇特。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同其他教授不一样,所以奇特。别人写白话,写新诗;他偏写古文,写旧诗,所以奇特。他反对白话文,但又十分推崇用白话文写成的《红楼梦》,所以矛盾。他看似严肃、古板,但又颇有一些恋爱的浪漫史,所以矛盾。他能同青年学生来往,但又凛然、俨然,所以矛盾。
③总之,他是一个既奇特又矛盾的人。
④我这样说,不但丝毫没有贬意,而且是充满了敬意。雨僧先生在旧社会是一个不同流合污、特立独行的奇人,是一个真正的人。
⑤当年在清华读书的时候,我听过他几门课:“英国浪漫诗人”、“中西诗之比较”等。他讲课认真、严肃,有时候也用英文讲,议论时有警策之处。高兴时,他也把自己新写成的旧诗印发给听课的同学,《空轩》十二首就是其中之一。这引得编《清华周刊》的学生秀才们把他的诗译成白话,给他开了一个不大不小而又无伤大雅的玩笑。他一笑置之,不以为忤。他的旧诗确有很深的造诣,同当今想附庸风雅的、写一些根本不像旧诗的“诗人”,决不能同日而语。他的“中西诗之比较”实际上讲的就是比较文学。当时这个名词还不像现在这样流行。他实际上是中国比较文学的奠基人之一。值得我们永远怀念的。
⑥他坦诚率真,十分怜才。学生有一技之长,他决不掩没,对同事更是不懂得什么叫忌妒。他在美国时,邂逅结识了陈寅恪先生。他立即驰书国内,说:“合中西新旧各种学问而统论之,吾必以寅恪为全中国最博学之人。”也许就是由于这个缘故,他在清华作为西洋文学系的教授而一度兼国学研究院的主任。
⑦他当时给天津《大公报》主编一个《文学副刊》。我们几个喜欢舞笔弄墨的青年学生,常常给副刊写点书评一类的短文,因而无形中就形成了一个小团体。我们曾多次应邀到他那在工字厅的住处:藤影荷声之馆去作客,也曾被请在工字厅的教授们的西餐餐厅去吃饭。这在当时教授与学生之间存在着一条看不见但感觉到的鸿沟的情况下,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至今回忆起来还感到温暖。
⑧我离开清华以后,到欧洲去住了将近十一年。回到国内时,清华和北大刚刚从云南复员回到北平。雨僧先生留在四川,没有回来。其中原因,我不清楚,也没有认真去打听。但是,我心中却有一点疑团:这难道会同他那耿直的为人有某些联系吗?是不是有人早就把他看做眼中钉了呢?在这漫长的几十年内,我只在六十年代初期,在燕东园李赋宁先生家中拜见过他。以后就再没有见过面。
⑨在十年浩劫中,他当然不会幸免。听说,他受过惨无人道的折磨,挨了打,还摔断了什么地方,我对此丝毫也不感到奇怪。以他那种奇特的特立独行的性格,他决不会投机说谎,决不会媚俗取巧,受到折磨,倒是合乎规律的。反正知识久已不值一文钱,知识分子被视为“老九”。在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时代,我有意不去仔细打听,不知道反而能减轻良心上的负担。至于他有什么想法,我更是无从得知。现在,他终于离开我们,走了。从此人天隔离,永无相见之日了。
⑩雨僧先生这样一个奇特的人,这样一个不同流合污特立独行的人,是会受到他的朋友们和弟子们的爱戴和怀念的。现在编集的这一本《回忆吴宓先生》就是一个充分的证明。
⑾他的弟子和朋友都对他有自己的一份怀念之情,自己的一份回忆。这些回忆不可能完全一样,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观察事物和人物的角度和特点。但是又不可能完全不一样。因为回忆的毕竟是同一个人——我们敬爱的雨僧先生。这一部回忆录就是这样一部既不一样又不不一样的汇合体。从这个一样又不一样的汇合体中可以反照出雨僧先生整个的性格和人格。
⑿我是雨僧先生的弟子之一,在贡献上我自己那一份回忆之余,又应编者的邀请写了这一篇序。这两件事都是我衷心愿意去做的。也算是我献给雨僧先生的心香一瓣吧。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选自《季羡林小品》)
作者在文章第②段概述了雨僧先生“既奇特又矛盾”的多方面表现,但在下文并未全都谈及,请你列举作者在回忆中详细叙述的雨僧先生“既奇特又矛盾”的具体表现?
在十年浩劫中,作者并未与雨僧先生见面,也“有意不去仔细打听”雨僧先生的情况,可是作者却断定“他当然不会幸免”,这是为什么?
作者说雨僧先生是“一个不同流合污、特立独行的奇人”,又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这是否矛盾?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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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朗:一瓶不断被勾兑的原浆酒
周 舒
①郎朗9岁,郎爸辞去工作,专职陪读。父子俩登上去北京的列车。老妈一个人坚守沈阳,为他们提供配给。他们生活艰辛,全家有时要举债度日。
②培养一个天才的代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回忆在北京求学的日子,郎朗印象最深的是“孤独”,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后座上,顶着北京七月的烈日寻找钢琴老师的家,他的沈阳话受到同学的嘲讽。在“天才”泛滥的北京城,他过去的成绩已经无法打动老师。有位女老师甚至很讨厌郎爸把儿子称为“天才”,不客气地对他说:“我看不出您的儿子是个天才。”郎朗用尽一切努力,也无法讨得这位女老师欢心,最终被逐出师门。
③14岁,郎朗进入美国柯蒂斯音乐学院,踏上了独自求学的道路。他从来不上文化课,只是躲在琴房里埋头练琴。与其说他热爱弹琴,不如说是“超越”观念在作怪,他的脑海里有一长串名单,需要他一个一个地去超越。成年后,他接受各种采访,很少描述自己对钢琴的热爱,而只描述自己的万众瞩目。
④17岁,郎朗签约经纪公司。他每天打电话给经纪人,询问是否有演出。经纪人告诉他,他已经成功地成为大师的替补,假如有大师因故无法参加演出,他就有机会顶上。命运注定会向他展露笑脸。1999年,芝加哥的维尼亚音乐节上,著名音乐家安德烈·瓦兹身体不适,由郎朗顶替演奏柴可夫斯基的《第一钢琴协奏曲》。演出非常成功,他一举成名,有报纸记者甚至写出了“如果郎朗是一支股票,我借钱也要买”的文字。
⑤一度,他被描述成音乐厅里的刘翔、钢琴界的李小龙。顶着第一位征服西方观众的中国钢琴家的名头漂洋过海地杀回国内,郎朗收获了国人无尽的鲜花和掌声,赞美与追捧,风光无限;而他也的确不负众望地时常秀出自己的“爱国情绪”。“中国人在外国人面前都太老实,在外国人面前就要酷,就要为中国人争气!”当在德国演出受到质疑时,他如是说。当他在白宫演奏了《我的祖国》后,在博客里写道:“我又独自演奏了中国人心目中‘最美的歌’《我的祖国》。能够在众多外宾,尤其是在来自五湖四海的元首们面前演奏这首赞美中国的乐曲,仿佛是在向他们诉说我们中国的强大,我们中国人的团结,我感到深深的荣幸和自豪。”当本不分国界的艺术落入凡间,被戴上爱国的噱头,钢琴师便已经失去了成为艺术家的心胸。
⑥郎朗成名后,他的母亲作为最贴心、最尽职的助手,与他一起飞越全球。只要有可能,父亲还会陪他一起接受采访。无论是2006年风传的刘亦菲主动示好郎朗,还是2012年郎朗与巩新亮的绯闻,郎爸郎妈都会第一时间站出来说话,为儿子辟谣,作解释,澄清事实。郎朗已经30岁了,好像无论是他还是他的父母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⑦台湾钢琴家陈宏宽认为,郎朗在艺术上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父母对他的过度保护。显然,郎朗在某个层面是成功的。尽管尤勇大叔说,看到他闭上眼睛,就起鸡皮疙瘩,那不是因为沉浸于音乐之中,而是作秀;尽管另一位国外钢琴大师也说郎朗不是在弹钢琴而是在表演杂技。无论是作秀还是演杂技,都是观者心态问题,郎朗手上的活儿绝对不差。只是,正如一位哲学家所说,人生是多面的,郎朗的人生似乎绝对称不上楷模更不应该被效仿。他的人生是单色的,挖掉那个黑白键盘组成的世界后,几乎一无所有。  ⑧郎朗在接受采访时,有时会表现出惊人的坦率。他直言自己无法像有些钢琴大师那样保持神秘。“没人看到我,那怎么行?”如果真要选择在家里弹琴,他希望是“有很多摄像头对准我,通过互联网,我的演奏就能被全世界听见、看到,我还能收到出场费……”
⑨去年,郎朗参加了120场演出,这对一个艺术家来说是不可想象的。艺术像酒,沉淀发酵后才会醇香。而郎朗像一瓶茅台原浆,不断地被勾兑,勾兑出越来越多的名酒,而每一瓶酒的香气越来越淡。当酒的品质开始对不起它的盛名时,负面评价如期而至。
⑩他的成长经历被无数琴童以及琴童的家长视为金科玉律。可以想见,世界上不会再多出一个郎朗,而会出现无数个单色人生的父母与孩童,在没有风景的成功学小路上踽踽独行,成为精神色盲。                           
(选自《非常关注》2012年第8期,有删改)
台湾钢琴家陈宏宽认为“郎朗在艺术上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父母对他的过度保护”。“过度保护”表现在哪些方面?
文中说“郎朗像一瓶茅台原浆,不断地被勾兑,勾兑出越来越多的名酒,而每一瓶酒的香气越来越淡”,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从郎朗的身上我们得到了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意并联系实际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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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概括分析题
电视剧仍需直面现实的勇气
张德祥
电视剧,作为影响范围最广泛的大众艺术之一,毫无疑问应当紧扣时代脉搏,与现实共振,为社会发展与改革提供助推力。上世纪80年代,电视剧能够做到直面现实,揭示矛盾,呼唤改革,鼓舞人心,受到大众的欢迎和喜爱。时至今日,中国的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和攻坚期,需要以更大的勇气、智慧和力量推进,文艺理应发挥它的鼓舞作用。电视剧不只是娱乐工具,它是艺术,就应当承担艺术推动社会进步、提高人的精神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责任。在今天,具体说就是直面现实,反映现实,以文艺的力量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中国梦”的实现,这对我们的电视剧创作说还任重道远。
近些年电视剧收视群的流失,固然和新媒体快速发展对受众的分流有关,但根本原因还是电视剧本身不能提供人们期待的精神营养。想有营养,就得接地气;想有力量,就得扎根现实土壤,关心大众的关心,表达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情感。在经过了“雷剧”、“神剧”、“闹剧”之后,电视剧在情节的“离奇古怪”上几乎走到了尽头。见怪不怪的观众,要看的不是你如何“雷”与“神”,而是你是否关心着他们的关心。可惜的是,许多作品不接地气。所谓“雷”、“神”、“闹”,都是以荒唐求刺激,以离谱求娱乐,因而绕着现实走。这从就是艺术创作的末路。离开了生活之,离开了对社会现实的关心与思考,你的故事再天花乱坠,也不过是假花而已。缺少了鲜活的生命气息,怎能动人?
从数量上看,现实题材电视剧也不少,甚至很多,一些作品也反映了社会敏感问题,比如养老机制、教育方向等,但还是有许多作品在绕着社会现实走,很少切入社会现实的内核。怎么绕呢?首先,故事限定在家庭之中,不涉及家庭之外的社会现实;其次,在家庭里,讲婆媳关系、夫妻关系,为要不要生孩子、孩子吃什么牌子的奶粉争吵不休,或者是财产分割、利益争夺之类“家斗”;再次,这类家庭伦理剧,多是喜剧定位,吵吵闹闹,大家看得热热闹闹,最后误会消除,皆大欢喜,家和万事兴了。这是很好的娱乐,也是很好的抚慰。于是,在现在的电视剧中,你很难看到社会的真实面貌,遑论社会内在结构与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有意无意地绕开了现实,也就离观众的精神需求越越远了。
一种艺术的活力,首先自于其感应与反映现实生活的能力。一旦这种能力下降了,那么,这种艺术就会逐渐失去进取性和创造性。现实生活是艺术的泉,不仅是素材的泉,也是感情的泉、力量的泉。如果不能感应生活、不愿响应生活,那么,从哪里获得泉呢?艺术的活力与激情又从何而?所以,回到现实,脚踏实地,与现实对话,用艺术思考回应现实,回答时代提出的新问题,把握社会的新状态,是电视剧获得精神力量、也是电视剧推动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任何一种艺术形式,要想不被淘汰,就必须跟上时代步伐,与时代同呼吸,与人民共命运,唱响时代主旋律,表达人民的心声,才能获得更多的观众。这一切,都只能从现实出发。
电视剧介入现实、关注社会能力的下降,跟市场有关系。谁都知道,市场是变化的,变化的东西难以把握,过深地介入现实,投资制作的风险较大。所以,历史题材可以一拍再拍,而捉摸不定的变化着的现实题材却令人却步。但是,艺术的发展是没有退路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在克服困难、战胜风险中推进,电视剧也是如此。长时间徘徊在一个平台期的电视剧,迫切面临着突破,不是技术或技巧的突破,而是精神与思想的突破。正像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政治勇气一样,电视剧真正面向现实需要艺术勇气。时代在召唤!
【原创】近些年电视剧收视群为什么会流失?请简要概括。
当今很多电视剧为什么要绕着现实走?请结合文意分点概括其原因。
抗日神剧《女子炸弹小队》有一情节:一女兵为打下日本飞机,用炸药炸岩石,炸飞的石头果真将日机击落。此类神剧令观众反感不已,面对这类问题,今后的电视剧制作需做怎样改进?理由是什么?请依据文意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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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为学与做人(有删节) 梁启超
问诸君为什么进学校,众人会答为求学问。再问为什么求学问,各人答案就会不同,或者竟自答不出了。诸君啊!我请替你们答一句吧:“为学做人。”
人类心理有知、情、意三部分。这三部分圆满发达的状态,我们先哲称之为三达德——智、仁、勇。为什么叫“达德”?因为这三事是人类普通道德标准,总要三者具备,才能成一个人。三件的完成状态如何?孔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所以教育应分为知育、情育、意育三方面。都应以这三件为究竟。
怎么样才能不惑?最要紧是养成我们的判断力。第一,须有相当常识,进一步,对于自己要做事须有专门智识,再进一步,还要有遇事能断的智慧。假如一个人连常识都没有。听见打雷,说是雷公发威,看见月蚀,说是蛤蟆贪嘴,那么,一定闹到什么事都没有主意,碰着一点疑难问题,就靠求神问卜看相去解决,真所谓“大惑不解”成了最可怜的人了。学校里小学所教,就是要人有了许多基本的常识,免得凡事都暗中摸索。但仅有点常识还不够,我们做人,总要各有一件专门职业。这就是专门学识。但专靠这常识和学识还不够,还须养成总体智慧,才能得有根本判断力。以上所说常识和总体智慧,都是智育要件,目的是教人做到“知者不惑”。
怎么才能不忧?为什么仁者会不忧?想明白这个道理,先要知中国先哲人生观怎样。“仁”之一字,儒家人生观的全体大都包含在里头。大凡忧之所从,不外两端,一曰忧成败,二曰忧得失。我们得着“仁”的人生观,就不会忧成败。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知道宇宙和人生是永远不会圆满的,正为在这永远不圆满的宇宙中,才永远容得我们创造进化。我们所做的事,不过在宇宙进化几万万里的长途中,往前挪一寸,两寸,那里配说成功呢?然则不做怎么样呢?不做则一寸两寸都不挪,那可真真失败了。仁者看透这一理,信得过只有不做事才算失败,肯做事便不会失败 。故《易经》说君子以自强不息。再者,我们得着“仁”的人生观,便不会忧得失。为什么?因为认定这东西是我的,才有得失之可言。连人格都不是单独存在,不能明确划分,然则哪里有东西可为我们所得?既无所得,当然无所失。我只是为学问而学问,为劳动而劳动,并不是拿学问劳动等做手段达某种目的--可以为我们所得的。你想有这种人生观的,还有何得失可忧?
怎么样才能不惧?有了不惑不忧功夫,惧当然会减少许多了。但这属于意志方面的事。一个人若是意志力薄弱,便有丰富智识,临时也会用不着,便有优美的情操,临时也会变了卦。然则意志怎么才会坚强呢?头一件须要心地光明。孟子说浩然正气,至大至刚。人人要保持勇气,须要从一切行为可以公开做起,这是第一。第二要不为劣等欲望之所牵制。一被物质上无聊的嗜欲东拉西扯,那么百炼钢也会变为绕指柔了。总之,一个人意志由刚强变柔弱易,由柔弱返刚强难。自己做不起自己主,还有何事可做?只有奋斗,才可得自由。意志磨练到家,自然是看自己应做之事,一点也不迟疑,扛起便做,“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样才算顶天立地做一世人,绝不会有左支右绌的丑态。这便是意育目的,教人做到“勇者不惧”。 为学与做人阅读答案  诸君啊!你现在怀疑吗?沉闷吗?悲哀痛苦吗?觉得外面压迫你不能抵抗吗?我告诉你,便是你因不知才会惑;你悲哀痛苦,便是你因不仁才会忧;你觉得你不能抵抗外界压迫,便是你因不勇才有惧。这便是你的知、情、意未经过修养磨练,所以你还未成个人。我盼望你有痛切的自觉啊!有了自觉,自然会自动。
诸君啊!你现在怀疑吗?沉闷吗?悲哀痛苦吗?觉得外面压迫你不能抵抗吗?我告诉你,便是你因不知才会惑;你悲哀痛苦,便是你因不仁才会忧;你觉得你不能抵抗外界压迫,便是你因不勇才有惧。这便是你的知、情、意未经过修养磨练,所以你还未成个人。我盼望你有痛切的自觉啊!有了自觉,自然会自动。
诸君啊,醒醒罢!你成不成人,就看这几年哩!
1922年12月
(选自《阅读名篇——中外演讲辞卷》)
作者认为为学与做人应是什么关系?“成一个人”的标准是什么?
作者认为“怎么样才能不惑”?“仁者不忧”的原因又是什么?试各分点概括。
本文主体部分的论述和论证有何特点?这样写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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