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第五表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第七表 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第九表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诸八议者(注:八议者指与封建贵族有关的亲、故、贤、能、功、贵、勤、宾等人),犯死罪,皆条所坐(注:坐即罪)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注:一般死罪可降为流罪);流罪以下,减一等。
——《唐律疏议》
材料三 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孙中山全集》
材料四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是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请完成:
(1)依据材料一、材料二,指出《十二铜表法》与唐律的差异。(6分)
(2)材料三中孙中山法治思想在实践中有何具体表现?分析其法治主张在近代中国难以实现的主要原因。(8分)
(3)材料四中的“民治”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怎样实现的?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法治”的认识。(10分)
法律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大成果,是几千年来文明沉淀的精华,从古至今,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缩影,读图回答问题:
材料一:第5表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3、第8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1)材料一的出现,在当时起到了什么积极作用、你是如何看待它的?
(2)图二体现了什么政治特点?对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有何影响?
(3)图三先进性表现在哪里?它的颁布有什么积极作用?
(4)上述三幅图片所体现法律制度呈现出怎样的发展趋势?
社会制度创新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下图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的结构图
材料二
第3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5表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节时,则伤人者也需要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需偿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材料三 1787年宪法规定了横向的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关之间的权力的分立和纵向的联邦之间的权力的分立。……政府结构使权力为公众福利和正义的目的有效行使其管理职能,同时又保持对权力的优良控制,实现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管理与控权的动态平衡,这是分权和制约的归宿。华盛顿说:“行使政治权时,必须把权力分开并分配给各个不同的受托人以便相互制约,并指定受托人为公众福利的保护人以防他人侵犯。这种相互制约的必要性早已在古代和现代的试验中显示出来。”
——范亚峰《华盛顿的宪政思想》
材料四 孙中山是中国近代政治文明——共和制的重要催生人。他的学说是“内审中国之情势,外察世界之潮流,兼收众长,益以创新。
——《中华文明史》第4卷
(1)材料一所示的是中国古代哪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其确立并完善于哪一历史时期?对这一制度你有何评价?
(2)材料二的内容出自哪部法律的规定?透过材料所示内容并结合你所学过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这部法律的看法。
(3)材料三体现了什么原则?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积极作用。
(4)材料四中孙中山的学说体现了怎样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你如何理解孙中山是中国“共和制的重要催生人”?
(5)以上材料对于今天中国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有何启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汲取古今中外法制建设历史上的经验与教训,有助于这一重大任务的实现。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农民向国家)假铁器,(因使用过多)销敝不胜而毁者,为用书(以文书上报),受勿责……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取生荔麇卵谷,毋毒鱼鳖,置井罔,到七月而纵之……府中公金钱私贷用之,与盗同法。
——摘自《云梦秦简》
(1)结合所学知识,列举秦代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的相关史实;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秦律中还有哪些值得今天借鉴与提倡的内容。
材料二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摘自(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2)材料二反映的“无罪推定”原则被近现代法学所继承,指出其中所体现的法律观念的名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结合材料二与所学知识,说明它对后世的重要影响。
材料三 这部《宪法》诞生于文化大革命后期,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形成的。因而,它在指导思想和具体规定上都存在许多缺陷。……因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是“继续开展阶级斗争”,使国家的工作着重点不可能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对国家机构的规定极不完备,并规定不再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这部宪法不仅缩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而且取消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
——摘自《百度百科·七五宪法》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说明针对“七五宪法”的严重缺陷,1982年宪法进行了哪些具体修正?
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 “《十二铜表法》保留了许多原始的陈规陋习,如同态复仇,巫术惩罚,对债务人的残酷处置,禁止平民与贵族的通婚,等等。”——《西方文化史》
材料二“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驶地方官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民法大全》
材料三“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可分。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制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和某些诉讼原则均直接源于罗马法。”
——《历史必修政治文明历程》
问题: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归纳出罗马法的缺陷。
(2)阅读材料三,指出罗马法对近代欧洲国家法制建设的影响。
(3)罗马法存在如此明显的缺陷,而后人却称它“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谈谈你的看法。
妥协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被解释为:用让步的方法避免冲突或争执。许多国家的政治历史进程中都体现了妥协的存在。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在(罗马)共和国早期,法律主要是不成文的习惯法,立法权完全被贵族祭司垄断,法官常徇情枉法……这引起平民的激烈反抗,他们纷纷要求制定成文法,限制贵族专政。结果经过几年激烈斗争,平民与贵族达成妥协, 于是有了第一部成文法。
——《历史必修I·教师教学用书》
材料二 总的来说,美国的民主之所以能够做到“原则民主”与“程序民主”并重,主要就是因为它产生于对英法政治文化民主性精华的综合。这种综合并不容易:它是人们通过许许多多的“妥协”来完成的,而任何成功的妥协,都既需要足够的气度,也需要高超的技巧。
——摘编自《世界文明史》
材料三 传统的主流历史叙事否认这场“大妥协”具有任何积极意义,认为它恰恰体现了革命的不彻底性。……但近年以来,已有一些研究论文试图对这场“大妥协”作出不同的评价。如学者喻大华撰文指出,对袁世凯的妥协是孙中山的战略和策略。一个维系了二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要废于一旦,必须具备多种条件,绝非单凭武力能够解决。《清室优待条件》并非由袁世凯一方炮制,而是由南方首先提出,南北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一妥协具有积极意义。
——摘编自章永乐《论清王朝与中华民国的“大妥协”》
(1)材料一中“第一部成文法”具体指哪一部法律?如何理解它是“平民与贵族达成妥协”的产物?
(2)材料二认为美国的民主政治是妥协的产物。结合1787年宪法的内容加以说明。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你如何看待材料三对于中华民国“大妥协”的不同评价?
阅读下列材料:(12分)
材料一:法律保护除奴隶以外的自由民的权利,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 ──“万民法”
材料二:皇帝的命令就是最高的法律。 ──2世纪时罗马皇帝哈德良讲话
材料三:第3、第8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十二铜表法》
材料四: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民法大全》
请回答:
(1) 材料二、四与材料一的观点有何矛盾之处?
(2) 材料三中关于债务的规定体现了怎样的财产原则?
(3) 材料四的规定保护哪一阶级的利益?维护什么制度?
(4)根据上述材料,你认为罗马法制定颁布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结合材料及所学,回答问题
材料一 由于私有制进一步发展,人的私有意识大大加强,商品货币经济的深度与广度都已今非昔比。其内容之丰富,形式之多样远非市民法所能逮及。……由于社会的进步,市民法扩大为世界的法律——万民法,已势在必行。
——米健《略论罗马万民法产生的历史条件和思想渊源》
材料二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
——教材P113资料卡片
材料三 第一条第十款:无论何州,不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出口货物征收进口税或间接税,但为执行该州检查法令所绝对必要者不在此限……无论何州,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征收船舶吨位税,不得在和平时期保持军队或战舰,不得与另一州或外国缔结协定或条约,除非已实际遭受入侵或遇到该不容缓的危险,不得进行战争.第六条:本宪法及依照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权力所缔结或将缔结的一切条约,均为全国的最高法律;即使与任何一州的宪法或法律相抵触,各州的法官仍应遵守。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违反本宪法。宪法修正案第十条: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分别由各州或由人民保留。
——引自《美国宪法》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为什么说万民法取代公民法“势在必行”?
(2)依据所学知识指出自然法产生的政治哲学基础。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是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简述其对美国的积极意义。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朱熹是在“礼崩乐坏,三纲五常之道绝”的危机面前,有志于重振儒家伦理道德,提出了很多成圣的修养工夫。朱熹表述道德与知识之间的关系,分别运用“仁”、“智”的术语。用“智”来表述“知”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尤其是儒家的传统,而“仁”作为儒家的核心道德理念也是毋庸置疑的,……朱熹这样说过:“若无这智,便起这仁不得。”“《大学》物格、知至处,便是凡圣之关。”“须是物格、知至,方能循循不已,而入于圣贤之域。”
——刘克兵、朱汉民《朱熹思想体系中的知识与道德》
材料二 不知有公德,故政治之不进,国华之日替,皆此之由。道德之立,所以利群也。夫英国宪法,以侵犯君主者为大逆不道;各君主国皆然法国宪法,以谋立君主者为大逆不道……今世士夫谈维新者,诸事皆敢言新,惟不敢言新道德,此由学界之奴性未去,爱群爱国爱真理之心未诚也。盖以为道德者,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有发达,有进步,一循天演之大例。前哲不生於今日,安能制定悉合今日之道德?
——梁启超《新民说》
材料三 在1917年8月写给黎锦熙的信中,毛泽东提出“思想主人之心,道德范人之行”,“思想道德必真必实”,主张洗涤国民之旧思想,开发适应时代潮流发展的新道德思想,用新的道德思想重塑国民的道德心灵,以此根本改造社会,达到富国强民的目的。
——摘编自彭平一、钟翡庭《论青年毛泽东以道德改造社会的思想》
材料四 罗马的灭亡让人不解,他们有当时最不坏的政体:共和;最不坏的制度:法治;最可贵的精神:宽容。由此三条,便足以巍然屹立,为什么会亡呢?为什么他们在感到危机的时候,要乞灵与基督教呢?换句话说,罗马文明缺了什么?核心价值观。
——易中天《两汉两罗马》
(1)根据材料一,概括朱熹对知识与道德关系的观点并指出朱熹这一观点产生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指出梁启超提出的新道德观受到哪些思想的影响?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梁启超新道德观的提出有何历史意义?
(3)根据材料三,概括毛泽东提出的救国主张,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此时新文化运动提倡新道德的原因。
(4)根据材料四,结合所学知识,从政治、经济角度分析基督教在欧洲盛行的原因?
(5)综合上述材料,请你就道德与社会发展这一问题提炼其中蕴含的主题并进行简要论证。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最早的法典,是李悝的《法典》。据陈群《魏律序》,是悝为魏文侯相,撰次诸国法所为。这一部书,在当时,……算做一部佳作,所以商君“取之以相秦”,没有重撰。……《法经》共分六篇,是(一)盗,(二)贼,(三)网,(四)捕,(五)杂,又以一篇著其加减。盗是侵犯人的财产,贼是伤害人的身体。盗贼须网捕,所以有网捕两篇。其余则并为杂律。
——吕思勉《中国文化史》
材料二 古罗马的公民法内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即公私法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表现出诸法合体的特征。发展到万民法以后,由于罗马帝国境内简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民事法律关系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导致私法体系更为发达。罗马法注重形式,注重法律程序。……公民法基本上保留了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的特色。发展到万民法后,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才逐渐变得简易、灵活。程序的严格执行是为了保证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罗马法注重程序是法律体系完备的表现。
——庄鹏《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的影响》
材料三 古代史家所探究的关于古代文明的诸多问题,都和现实世界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联……他们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以及提出问题的一些方式往往也是对当代现实的一种有意识或者下意识回应与思考。
——黄洋《古代文明研究的现代意义》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概述《法经》的主要特点,并分析其原因。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基本特点。
(3)概述材料三的基本观点。依据所学知识,说明研究古代法律的现实意义。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我们的〔政府形式〕之所以称为民主制,是因为权力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由全体人民掌握。”
---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的片段
(1)材料一中的“全体人民”是指全体雅典人吗?为什么?
材料二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严格使用法律术语,否则即使理由充分也会败诉。例如,某人因葡萄蔓被毁而起诉,在诉讼中不用“树木”而称“葡萄蔓”,那么他将败诉,因为该法中只有“树木”一词……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以上条文选自《十二铜表法》
(2)依据材料一对《十二铜表法》的分析,有人认为《十二铜表法》没有太多积极意义,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你的看法。
材料三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一家之主有权将他的财产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
——《罗马法》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合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人权宣言》
(3)恩格斯曾评价说:“罗马法……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请结合材料三论证该观点。
材料四 罗马法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罗马共和国特设一种审理公职人员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等重大刑事案件的法院,实质上就是陪审法院。罗马实行一种“保护人制度”。保护人可以替被告发言,反驳控告人提出指控。罗马法中有句名言,即“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
(4) 材料四所述内容演变为今天的哪些法律制度和原则?
法制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时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材料二 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时产和其他权利。汉丈帝接受贾谊的“孺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汉律规定,对普通人犯随时逮捕,对有贵族官僚身份的人犯,如需要逮城的,必须先奏请皇帝批准,逮捕后不加刑具,以示宽容。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据李小兵《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整理
材料三 公元前3世纪左右,平民在法律上已取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开始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到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硕布救令,授予一般臣民以公民权。帝国初期罗马法学家们讲的“平等”,不仅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平等,而且也是建立在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平等。古希腊多葛学派进一步提出自然法体现人的理性的观点。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和后来的法学家们继承并系统论述、论证自然法学说。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2)对比材料二、三,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在保护对象、立法理念、经济主张等方面有何不同?
(3)以古罗马法的演变为例,阐释“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不得轻视,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
一一罗马的《民法大全》
材料二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一律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任期两年,按各州人口比例选举产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渎职,任职终身。
材料三 第十一条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和媾如,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三条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一一《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请回答:
(1)材料一体现了古罗马法的哪些思想?
(2)材料二中美国政权的权力中心是什么?有何目的?
(3)根据材料二、三,分别指出近代美国和德国政体的显著特点。造成这种特点差异的原因有哪些?
(4)根据上述材料,分析三则材料之间的联系。
法律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通过法律制度可以发现过去时代的特征,从而解读发生在不同时空的政治文明。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表。
法律文献 |
内容摘要 |
历史意义 |
① |
第5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 |
标志罗马成文法诞生,是罗马的基本法。 |
《权利法案》 |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
② |
《美国1787年宪法》 |
美国的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分别由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执掌,总统和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 |
③ |
④ |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 |
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国民主权原则,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从法律上否定了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是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 |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⑤ |
材料一 《罗马监护法》对妇女的经济事务进行终身监督……如果古罗马妇女出现在其他诸如法庭等一般仅有男性出席的公共生活领域,就会引起在座男性的惊奇和不满……墓碑、罗马文学作品以及纪念性铭文都宣扬理想的妇女行为,这包括贞洁、节制和娴于织毛活之类的女红。——摘编自《剑桥插图罗马史》
材料二 汉代,儒家开始了对妇女贞节观念的建立,但在现实的庶民生活中其实仍保有相当的弹性与空间。宋代贞节观念虽然经程朱的奖励而加重,但在当时的社会影响尚小。明代在书籍方面,有徐皇后的《内训》,解缙的《古今列女传》;在法律方面,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下达这么一个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免本家差役。”又命令地方官员制定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赐祠祀,一般的树牌坊,用以奖励贞节……一部二十四史中,明史中的节妇烈女最多。——摘编自费丝言《由典范到规范》
材料三 一般来说,其主要影响就是迫使女性走出家庭,进入新的工薪经济……工厂和有薪工作成为抚养孩子和家务劳动之外的又一选择……而后建立的公共学校也使妇女们受益匪浅。在那里,她们可以接受与男子们相同的教育。到20世纪初期,妇女已经赢得了选举的权利。
材料四 陈独秀、李大钊、鲁迅响亮地提出了破除三纲五常,反对男尊女卑的主张,要求女子参政,大学开放学禁,男女职业平等,社交公开,婚姻自由。李大钊在《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中说:“妇女地位是由社会的‘经济构造’决定的,压迫妇女的不是男子,而是‘有产阶级专断的社会制度’,妇女要解放,只有推翻这种社会的‘经济构造’。”……他在《战后之妇女问题》一文中进一步指出:妇女运动只有成为整个无产阶级革命事业中的一部分才能得到胜利。——摘编自罗业心《五四运动与中国政治现代化》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简要说明古罗马社会对妇女的限制。(4分)
(2)根据材料二,指出明代妇女贞节观的发展特点,简析其时代背景。(6分)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方面简述近代西方妇女地位改变的原因。概括材料四中关于妇女解放的核心主张。(10分)
(4)综合上述材料,概括妇女地位变化的总趋势。促成这种趋势的基本因素是什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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