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8年5月,俾斯麦提交的“反对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草案遭到帝国议会否决。不久,按照俾斯麦的要求,联邦议会解散了帝国议会并重新选举。10月19日,新一届帝国议会以221票对149票通过了该法令,经皇帝批准,21日起法令生效。这件事反映了当时德意志帝国( )
A.首相有权力解散帝国议会 | B.皇帝只有形式上批准法律的权力 |
C.联邦议会没有任何立法权 | D.帝国议会的立法权受行政权控制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充分体现了普鲁士容克阶级的政治统治优势,又在经济方面照顾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并使两个阶级互为支撑,成为德意志帝国的统治基础,最终促成了德意志工业化的迅速实现。上述材料表明( )
A.专制制度与民主制度可以相互补充 |
B.1871年宪法基本符合当时德意志国情 |
C.容克阶级在政治上能够自我近代化 |
D.专制集权符合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
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政体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政体相比,其特点是( )
①专制主义色彩浓厚②君主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③国王统而不治④首相对君主负责
A.①②③④ | B.②③④ | C.①②③ | D.①②④ |
1878年5月,俾斯麦提交的“反对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草案遭到帝国议会否决。不久,按照俾斯麦的要求,联邦议会解散了帝国议会并重新选举。10月19日,新一届帝国议会以221票对149票通过了该法令,经皇帝批准,21日起法令生效。这反映了当时德意志帝国
A.首相有权力解散帝国议会 | B.皇帝只有形式上批准法律的权力 |
C.帝国议会的立法权受行政权控制 | D.联邦议会没有任何立法权 |
保罗•肯尼迪说,统一的德国“是一个将西方民主国家现代工业力量同东方帝国专制独裁决策特点结合在一起的大国……是一个爆炸性的混合体”。他所说的德国是
A.极端沙文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国家 |
B.封建君主统治下的资本主义工业国 |
C.工业高度发达的封建军事大帝国 |
D.有封建军事色彩的资本主义国家 |
1878年5月,俾斯麦提交的“反对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草案遭到帝国议会否决。不久,按照俾斯麦的要求,联邦议会解散了帝国议会并重新选举。10月19日,新一届帝国议会以221票对149票通过了该法令,经皇帝批准,21日起法令生效。这件事反映了当时德意志帝国( )
A.首相有权力解散帝国议会 |
B.皇帝只有形式上批准法律的权力 |
C.联邦议会没有任何立法权 |
D.帝国议会的立法权受行政权控制 |
有西方学者评价全体选民选举出来的德国下院(德意志帝国议会)时说:“下院是汽车的第五个车轮。”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
A.各邦代表组成的联邦议会是最高机构 |
B.德国民主制度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 |
C.德意志帝国政府向帝国议会负责 |
D.德意志各邦共同推举帝国首相 |
1895年恩格斯指出:“当俾斯麦不得不实施普选权,我们的工人立刻就认真地加以对待,把奥古斯特·倍倍尔选进了第一届制宪帝国国会。从此以后……他们就一直这样使用选举权,并成了世界各国工人的榜样。”材料表明恩格斯
A.批判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专制的本质 |
B.主张利用《德意志帝国宪法》开展合法斗争 |
C.指责俾斯麦推行虚假民主 |
D.揭露德意志帝国的军事专制特点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充分体现了普鲁士容克阶级的政治统治优势,又在经济方面照顾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并使两个阶级互为支撑,成为德意志帝国的统治基础,最终促成了德意志工业化的迅速实现。上述材料表明( )
A.专制制度与民主制度可以相互补充 |
B.专制集权符合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
C.容克阶级在政治上能够自我近代化 |
D.1871年宪法基本符合当时德意志国情 |
俾斯麦企图建立一种特殊的德意志型的立宪议会制度,以达到保持普鲁士王朝政治统治优势之目的。这种设想在1871年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宪法》中加以定型。下列能体现这一目的的正确选项是( )
A.联邦议会由民选产生 |
B.帝国议会掌握立法大权 |
C.宰相对联邦议会负责 |
D.帝国皇帝有主宰议会之权 |
为下表加一个相符的主题,方框内应该填写( )
A.德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 |
B.德意志帝国中央权力加强 |
C.德意志皇帝掌握巨大的权力 |
D.工人运动威胁德意志帝国统治 |
19世纪晚期德国的现代化进程中,经济突飞猛进与政治民主发展滞后形成巨大反差。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 ( )
A.对外战争影响国内民主进程 |
B.国家分裂阻碍政治民主化 |
C.经济发展消解政治改革诉求 |
D.皇权与贵族结盟掌握政权 |
1878年5月,俾斯麦提交的“反对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草案遭到帝国议会否决。不久,按照俾斯麦的要求,联邦议会解散了帝国议会并重新选举。10月19日,新一届帝国议会以221票对149票通过了该法令,经皇帝批准,21日起法令生效。这一事件反映了当时德意志帝国( )
A.首相有权解散帝国议会 |
B.帝国议会的立法权受行政权控制 |
C.首相只对帝国议会负责 |
D.皇帝只有形式上批准法律的权力 |
19世纪七十年代,德法两国相继颁布了新宪法,两部宪法内容的共同之处是( )
A.国家元首独掌行政大权 |
B.国家元首对议会负责 |
C.国家元首任命内阁成员 |
D.议会完全行使立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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