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指出“联邦政府被授予媾和、宣战、缔结商约、征集军队和筹建舰队的专权。……加入联邦的各州虽然有权修改或改定自己的立法,但不准制定追究既往的法律,不得在本州内组织贵族集团。”对这段话理解最为确切的是
A.联邦政府权力不受制约 | B.中央政府权威得到保障 |
C.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权而治 | D.各州政府有较大的自主权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1: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一)立法权力;(二)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三)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依据第一种权力,国王或执政官制定临时的或永久的法律,并修正或废止已制定的法律。依据第二种权力,他们媾和或宣战,派遣或接受使节,维护公共安全,防御侵略。依据第三种权力,他们惩罚犯罪或裁决私人讼事。……
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材料2:第一条 第一项 本宪法所授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
第七项……凡通过于众议院及参议院之法案,应于成为法律前,呈递于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如批准该项法案,即应签署之,否则退还之,但退还时应附异议书,发交提出该项法案之议院。该院应进行复议,如有2/3人数同意通过该项法案,即应将该案连同异议书送交其他一院,该院亦应加以复议,如经该院议员2/3人数之认可,该项法案即成为法律。
第二条 第一项 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之任期为四年。
第三条 第一项 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毋忝职守时,得终身任职。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请回答:
(1)材料1所体现的政治观点是什么?意义何在?
(2)材料2与材料1有什么关系?
(3)材料二的实质和意义是什么?
如果没有一种制度上的保证,那么原本期望是为人民效力的联邦政府,轻而易举地就可以做到金蝉脱壳,变成一个凌驾于人民之上的怪物。这种制度保证指的是( )
A.实行联邦制-加强中央政府权力 |
B.实行总统制,赋于行政、军事大权 |
C.实行分权制,通过制衡约束政府权力 |
D.实行选举制,用人民的选举权制约政府 |
2008年12月的美国《时代周刊》评选奥巴马为周刊年度人物,民主党的奥巴马在美国总统大选中获胜,成为新一届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的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任职期间
A.拥有立法、行政和司法权 | B.将为美国黑人奴隶的解放奋斗 |
C.行使最高司法权,但受国会制衡 | D.掌握最高行政权,还是美军总司令 |
《独立宣言》颁布后的美国“不能算是一个独立国家。既没有财权,又不能征税,更无法维持一支常备军,对新生的国家存许多方面起着消极作用。资产阶级和一切有产者都希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和维护既定的秩序。”这表明,当时的美国应当解决的主要问题是
A.必须大力发展资本主义经济 | B.建立常备军来保卫政府 |
C.必须改变现有的不合理体制 | D.增加税收保障政府运转 |
在1787年宪法制定时,詹姆斯·麦迪逊将参议院的用途描述为“一个抗御……反覆与激情的必要防护。”华盛顿说:“我们将法条(来自众议院)倒入参议院碟子里冷一冷。”这说明参议院的创立者希望:
A.使参、众两院分权与制衡 | B.参议院行事更加审慎严谨 |
C.参议院注重维护州权利 | D.众议院完全控制立法权 |
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说道:“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美国的民主制度具有很强的可推广性 |
B.美国的联邦宪法是一件好看而不适用的美丽艺术品 |
C.美国的民主制度离不开特定的自然环境、法制和民情 |
D.美国的联邦宪法是美国人排除外部思想的影响而独自发明的 |
文章《公民表情》中提到:“民主党也好,共和党也好……所谓选举,不过就是一群戏子做戏而已……”由此判断该话的主旨是( )
A.说明两党制很符合美国国情 | B.表明党派林立是美国政治的突出特点 |
C.指出了美国政党制度的虚伪性 | D.党派竞争使总统等官员缺乏安全感 |
20世纪7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联邦清洁空气法案,“根据部分优先权的规定,联邦政府把落实环保法案的责任归回各州,但对是否接受各州的行动方案,联邦政府保留最终决定权。”该规定主要体现
A.联邦政府有权强制各州实施联邦法律 | B.各州有权制定自己的法律 |
C.州法律制定推动了联邦法律的完善 | D.联邦政府可以干涉各州事务 |
1774年,首届大陆会议接受了“平均代议”原则,州不论大小,在邦联政治生活中的决策能力相同。而1787年制宪会议围绕“比例原则”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但最终确立了在参众两院实施“双重分配”的原则。这一转变( )
A.表明美国最终放弃了邦联体制 |
B.推动美国三权分立体制的建立 |
C.解决了集体决策权力分配问题 |
D.有助于推动美国各州宪政改革 |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指出:“人民主权则成了法律的法律,而且并没有像在其它国家那样被虚捧而架空。”下列选项能够佐证这一观点的是
A.联邦政府的组成 | B.总统、议员由选举产生 |
C.联邦法律至上 | D.行政、立法、司法的分权制衡 |
1788年7月10日,纽约某报纸以《船讯——号外》为题发布通告:万世联合船主的幸福船,已载着十三包“联合、和平和友谊”进港……愚蠢船主的船已载着地方偏见、不和的种子等出港。它赞美的是( )
A.联邦体制 | B.分权制衡原则 |
C.共和制度 | D.主权在民原则 |
《联邦党人论稿》指出,如果美国继续维持当时“权利首先是地域性的”政治结构,美洲必然再次被欧洲列强瓜分,从而丧失独立战争的成果。上述材料反映出作者的核心主张是
A.维护各州的权利 | B.争取民族独立 |
C.强化中央政府权力 | D.建立民主制度 |
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召开时,汉密尔顿上校代表人口21.1万的纽约州提议:“全国会议的席位,应该按照自由居民的人数,在各邦之间实行比例分配。”乔治·里德代表人口最少的德拉瓦州(4.1万人口)提议:“不得同意改变每邦一票的平等表决原则。”其博弈的结果是美国确立了
A.总统制共和制 | B.两院制议会 | C.三权分立 | D.联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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