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即追踪网上人物的真实生活身份,公开其私人信息的网络行为。2013年12月3日晚,广东陆丰18岁女生琪琪跳入河中自杀身亡。前一天,她曾到一家服装店购物,店主怀疑她偷衣服,于是将视频截图发到微博上求“人肉”,众多网友纷纷参与“人肉搜索”。很快,琪琪的个人信息曝光,被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网上也是一片辱骂之声。 琪琪的父亲认为此举致使女儿自寻短见。琪琪的姐姐在微博上公开指责涉事服装店店主系“诬陷”,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的行为导致“一个花季少女无奈走上绝路”。目前当地警方已立案调查,涉事服装店店主已被刑事拘留。
在网络上,众多网友为逝者点亮了蜡烛,反思“人肉搜索”。一网友评论道:一路走好,相信天堂里不会有“人肉”。
网友“东风熟”则写道:以生命抗议人言可畏,这样的代价太大了!
网友“海陆丰怪谈”表示,“人肉搜索”可以惩恶扬善,也可以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干违背道德之事的工具,在没有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就“人肉”,很不负责任。
(1)发布截图,号召网友人肉“小偷”的店主被刑拘,对我们维权有何启示?
(2)结合网友“东风熟”的跟帖,请你从法律的角度对琪琪的行为作出评论。
(3)请分别从认识和不认识琪琪的角度,谈面对“人肉搜索”时应该怎么办?
(4)既要让“人肉搜索”发挥其惩恶扬善的作用,又要避免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干违背道德之事的工具,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我的权益我做主】(共9分)
材料一:在福建漳州南靖县,被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林某等3名工作人员,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短短三个月,两人竟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案值达300余万元。此案3名主犯已被逮捕,仍有多人在逃。
材料二:2013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明确界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法释》还对使用“地沟油”等加工食品,对“瘦肉精”等非法销售,细化了定罪量刑。明确了地沟油致人亡最高可判死刑。
请你仔细阅读上述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中林某等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3)不少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意识不强,请你告诉他们如何做一名聪明的消费者。
2014年10月,铜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受家庭暴力伤害女童小玲的父亲邵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2015年2月,铜山区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审判,撤销小玲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铜山区民政局作为女童监护人,立即生效。这是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资格案件。
(1)邵某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2)“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分别属于哪种刑罚?
(3)铜山区民政局申请监护小玲,属于对未成年人的哪种保护?
三严并重 确保安全
为了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三个最严",即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三个最严"表明的是一种"零容忍"的态度,即便是出现1%的问题,也将用100%的努力去解决。
(1)为什么要用"零容忍"的态度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请从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三个方面分析。)
(2)请写出能够保护"舌尖上的安全"的两部专门法律名称。
(3)作为消费者,你将如何保护自身和他人"舌尖上的安全"?
2010年7月29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
自今年春季各地发生多起幼儿园、学校的恶性伤人事件之后,全国各地高度重视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和管理,学校有校警、街头有巡警、辖区有民警,正成为全国多数地方的共同举措。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何谈发展,何谈幸福!
(1)请你探究:国家为何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建设?
(2)排查隐患:你所在的校园存在哪些安全隐患?(2分,要求能列举两条)
(3)清理设计:请你为“校园安全”设计一条警示语。
(4)我们应该怎样正确地行使生命健康权?
材料一:2013年12月15日23时30分,陵川县杨村镇初级中学初一宿舍内,牛某等7人正在殴打秦某。起因只是琐事纠纷。牛某等7人拳打脚踢、使用木棍等工具对秦某进行殴打……
材料二:2011年12月3日下午4时,在晋城市实验中学,李某纠集数人对同校郭某进行殴打,起因同样只是琐事纠纷。当晚7时,郭某回家的路上又被李某纠集来的9人再次殴打。殴打中将郭某的肩胛骨大动脉刺破,致使郭失血过多死亡。据了解,郭同学在汶川地震中,多次在学校、社会上捐款,每次见到流浪者,他都会给一定的捐助。
阅读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两则材料共同反映了什么问题?它有什么危害?
(2)面对材料中的现象,请你从学校、学生两个方面谈谈如何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3)两则材料给了我们什么启示?(两方面即可,2分)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1年11月27日,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温家宝强调,要预防和避免儿童各种意外伤害,特别是要加强校园治安,消防安全和校车交通安全工作。
(1)某班开展“校园安全”主题班会,请为此设计一条宣传标语。
(2)学校要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活动,可以采取哪些活动形式?
材料一: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该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材料二: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对网络购物,霸王条款、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等方面都有了更完善的规定。新法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
(1)两部法的实施有利于保护公民的什么权利?
(2)如何才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分别从国家和消费者的角度谈谈你的看法。
上网已日益成为青少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长才干的有效手段。为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不良诱惑,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围家采取措旋,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中小学校校园周围不得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请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叫答:
(1)我国法律为什么要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
(2)在同样的保护措施下,大多数学生从网上学到了许多有益的东西,但也有少数学生因上网而影响学习,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说明了什么?
(3)在上网过程中,一些学生有时从网上下载并使用自己喜欢的内容。有人说:"这是违法的。"也有人说:"这并不违法。"你认为违法与否关键看什么?
材料一:2013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网络“大谣”相继落网,一批散布、传播谣言的互联网站被依法查处。
材料二:目前,我国青少年网民已达3.2亿,而在青少年犯罪中,70%以上受到网上不健康内容的影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全国百家网站共同实施了“绿色网络 助飞梦想”网络关爱青少年行动,共同发出“建设绿色互联网、弘扬青春正能量”的倡议。
(1)材料二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 保护,属于社会主义 建设的举措。 (2)我们中学生应如何防范网络谣言的侵害,保护自己?
感受法治,探究实践。
初中生小林在学校寄宿,每半个月放两天假。今天是星期六。小林安排了一天的行程,决定去姥姥家。
早晨,小林和爸妈将要出发时,接到了同学小山的电话,小山的爸妈也想带他去看姥姥,可是小山不愿意去,问小林他该怎么做?
探究一:请替小林向小山说点儿知心话。
在前往姥姥家的路上,收音机里主持人在讨论关于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问题。
甲主持人:劳教制度的产生是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在1957年引入的,将其作为一种快捷方式来处理罪行较轻的对象。
乙主持人:这一制度允许警察部门未经审判就下达劳教刑期,随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被“滥用”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废止它是中国司法改革一大进步。……
探究二:听完节目后,小林妈妈说:“这才是一个公正的法治国家”。依材料你如何理解小林妈妈的话。
进姥姥家门时,看到姥姥正在电脑上生气地与一网上商家交涉。原来姥姥网购了一个标价650元的格力电压力锅,店家却给寄来了一不知名的电大壶,这种壶在市场上价格几十元。
探究三:请你为小林出出主意解决这一怪事,并说出解决方案的理由。
(13分)让消费更有尊严
材料一:2014年3·15晚会主题是“让消费更有尊严”,包括三层内涵,一是消费者要有尊严,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商家要有尊严,当一名诚信、守法的经营者;三是市场监管者要坚定维护市场的尊严。
材料二:某品牌相机出现质量问题后,厂家拒不承认,用各种理由推诿。有消费者冲动之下,冲砸厂家专柜;也有消费者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赔偿;还有消费者认为凑合着用,不必计较。有关部门在接到多起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责令问题相机全部下架。随后厂家发表申明,将对问题相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新品,但对部分不能出具发票的消费者拒绝提供此项服务。
(1)初中生小明根据材料制作了以下表格,请你帮他补充完整。
|
让消费更有尊严的做法 |
让消费更有尊严的内涵 |
消费者 |
① |
要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商家 |
② |
当一名诚信、守法的经营者 |
市场监管者 |
迅速展开调查,责令问题相机全部下架 |
③ |
(2)请结合材料二,运用所学知识,谈谈作为消费者怎样“让消费更有尊严”?
在陆丰市陆城某中学就读高中的琪琪,曾于2013年12月2日到该市东海镇金蝎路的某服装店购物。琪琪购物时的监控被店主蔡某发布到了网上,并配文称图中的女孩是小偷,请求网友曝光其个人隐私,网友纷纷参与“人肉搜索”。很快,琪琪的姓名、所在学校、家庭住址和个人照片均遭到了曝光。琪琪父亲认为此举致使女儿自寻短见遂向法院提出诉讼。当地警方已于2013年12月8日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服装店主,女性)刑事拘留。
请你用“发现的眼睛”,回答下列问题。
(1)从上述材料中,你发现了什么?
(2)结合材料,请为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献计献策。
材料一:2013年2月27日6时15分左右,湖北省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学生从宿舍去上早自习,当时宿舍铁门关闭被学生挤开,从而发生踩踏事故,造成11名学生受伤,其中4名重伤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
材料二: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学生在校园内外受伤害的案件屡见不鲜,还有学生在上学途中被不法青年甚至有个别学生参与的“剐钱”现象。受害学生往往不敢把真相告诉父母和老师,更不敢报警,这样做既助长了不法行为的嚣张气焰,也不利于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更不利于维护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差和法治观念淡薄的情况,某校对学生开展了一次了解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情况的问卷调查,请你参与以下活动:
(1)你认为学生有必要学会自我保护吗?请说出理由
(2)当遭遇不法侵害或危险时,针对不同情况应拨打哪些电话进行报警和求助?
(3)在公民的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什么权利?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情景一:小明早晨上学时看到,学校的保安配备了头盔、警棍等装备,并佩戴“校园特卫”的袖标。经过询问老师才知道,最近,为保护学生的安全,市政府培训保安成为“校园特卫”,到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守护校园平安。同时,学校也增加了录像监控设备。
(1)请你说说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
情景二:当天下午,小明参加了学校召开的法制教育大会。警察叔叔给同学们做了普法宣传,小明受益匪浅。
(2)会上提到了两部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请你写出名称。
情景三:法制教育大会后,小明学到了很多知识。一天,他遇到外校的高年级学生在西大街溜达,让他“赞助”点钱给他们去网吧,还拿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吓唬小明。小明见跑不掉又敌不过,就故意对他们说跟他回家取钱,便三转两转把他们带到了执勤交警面前……
(3)从小明同学的行为中,我们可以获知,面对险境时,青少年该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试题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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