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和方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楼上丁某的卫生间从去年起就漏水,楼下方某常上去找丁某:“请你们家找人把卫生间修一修吧!”可丁某却说:“这不关我们家的事,请你不要来打扰!”僵持了很久,楼下方某自己买了厕所用具,要求楼上丁某换上,可丁某就是不同意。他认为自己家的卫生间修不修是自己的权利,别人管不着。
(1)丁某的做法是否正确? 运用所学知识加以分析。
(2)请你给楼下的方某出个主意,以解决他遇到的麻烦。
小强生活在农村,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差,所以进入初中刚读完一期,他的父亲就坚决让他停学,令他外出打工赚钱补贴家用。而当老师家访做小强父亲的工作,说到“阻止子女上学是违反法律的”时,小强的父亲却十分恼怒地说:“什么法律不法律,在我的家里,我的话就是法律!小强听我的话就是遵守法律!”
请问:小强父亲的话是法律吗?为什么?
2015年3月11日上海闵行区一路口孙某驾驶一辆红色宝马车不听民警劝阻突然提速强行由直行车道进入左拐弯车道,并将民警拖行数米后脑部着地,民警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目前司机孙某已投案。据孙某交代,当天他是着急去看朋友,他认为民警劝阻他的违规行为是故意刁难他,结果油门踩大了闯了祸。
(1)孙某的行为是什么违法行为?违反的是什么法律?相应的他应承担什么类别的法律责任?
(2)从这个案例中你应该吸取哪些教训?(至少4个角度,4分)
一天放学后,某校初中生小明在校外遭到几名社会青年的勒索。这几名社会青年强行将小明身上的钱搜走,并威胁小明以后每周放学后都要在校门旁交出20元钱,还不许告诉任何人。小明又气又怕,想出三条对策,打算从中选出一条。
你心中的上策是什么?请结合所学知识,详细说明理由。
2013年9月22日,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上述案例体现了法律的什么特征?
(2)通过上述案例说明法律的作用?
(3)上述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
阅读下述案例,运用《思想品德》有关知识,回答问题。
据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某职业学校16岁学生林某,自从结识社会上几个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变得无心学习,迷恋网络游戏,经常逃学旷课,夜不归宿,经学校多次教育,林某仍不思悔改,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从学校毕业后,因盗窃财物,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来因伙同持刀绑架一名小学生致其重伤,并向其家人索要人民币数万元,林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1)林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哪些权利?简要说明林某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你从中受到什么启示?
《今日说法》栏目报道,某校15岁学生林某,结识几个游手好闲的“朋友”后,变得无心学习,迷恋网络游戏,经常逃学旷课,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后因盗窃财物被公安机关拘留。至此李某仍不思悔改,又因持刀绑架一名小学生致其重伤,林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请运用《思想品德》有关知识,回答问题。
(1)林某的行为哪些是一般违法行为?哪些是犯罪行为?
(2)林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给我们哪些启示?
材料一:“人有廉耻,百事可立;人无廉耻,百事可为;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之心,若无耻心,则无事不可为也。”
材料二:你不想被人欺骗,你就不应去欺骗别人;你不想被人伤害,你就不应去伤害别人;你不愿意被别人在背后议论贬低,你就不要在背后议论别人。
材料三:中国有句古话:“宰相肚里能撑船”。
材料四: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搬开别人脚下的绊脚石,有时恰恰是为自己铺路。
材料五:在我国,没有特殊的公民,也没有特殊的权利。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只要违背法律,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阅读以上五则材料,你一定会在认识上有所收获,请把你的感想分别用一句简短的话语表达出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九年级某班决定响应国家号召,开展相关活动。
(1)活动一:说一说联系所学宪法知识,说说国家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原因。
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但有权不能任性。备受关注的“秦火火”因诽谤、寻衅滋事罪,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秦火火”明知系捏造的事实,仍然在网上散布谣言,相关信息累计被转发4100余次。
(2)活动二:辩一辩 有同学认为,在网络上留言也有那么多规矩,这不是限制我们的权利吗?请运用《与法同行》的有关知识对此观点进行辨析。
张某在公用电话亭打电话未通,就用纸片将磁卡孔塞住,使他人不能使用,派出所根据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他做了处罚。
(1)张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他受到了什么制裁?
(2)根据所学知识填写下表:
类 别 |
一般违法行为 |
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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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
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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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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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别 |
社会危害性 |
③ |
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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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性 |
④ |
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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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受处罚性 |
⑤ |
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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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广场舞是居民自发组织的娱乐方式,广大中老年人从中找到了欢乐:健身美体、怡情益智、拜师结友、切磋交流,获益良多。但在苏州网络论坛上,有网友将广场舞与烧烤、养犬列为“苏州三大害”。在寒山闻钟论坛输入“广场舞”,显示有93个相关内容,多数是投诉广场舞扰民。热衷于广场舞的奶奶说
“跳舞本就是我们的权利,别人无权说三道四。”
(1)请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角度谈谈你如何看待奶奶的说法。
(2)运用《不以规矩难成方圆>的有关知识说明如何避免广场舞扰民的发生?
2014年11月27日,国务院召开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教育部将主导校园足球,并推出一系列措施推动校园足球进入升级版,坚持体教结合,锐意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1)国务院的此项改革措施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什么保护?
(2)结合校园足球运动,请你告诉同学们一些在体育运动时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丁某七年级时经常逃学,屡教不改.上八年级后为了去网吧,他由偷家里钱发展到偷别人手机,甚至下学校电脑零部件去卖,被行政构留.九年级时他结交了一些坏朋友,在参与斗殴中把他人刺成重伤,最终受到刑罚处罚.
(1)指出丁某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哪些行为属于犯罪
(2)丁某从一般违法发展到犯罪的过程说明了什么问题?
(3)从上述案例中,你得到些什么启示?
试题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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